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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而且,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必须交纳保全费用。二、对于下列情形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①诉讼保全申请涉及的“可能因被申请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形;②诉前保全申请涉及的“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形。比如老板跑路了,找不到人。职工等人也不知其去向。三、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应当依法审查,对不提供担保的申请裁定驳回财产保全申请。四、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同时提供被申请人可供保全的财产线索及目录。冻结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账号或存单号;保全车辆的,应提供车名、车型、牌号及车辆登记注册机关的名称和地点;保全不动产(房子)、生产工具等,应提供其所在位置、权属、评估价值及权属登记注册机关的名称和地点等情况。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五、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继续进行财产保全的,应在前期保全限届满7日向法院提出继续财产保全申请。六、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七、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依照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和财产保全目录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采取保全措施;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告知申请人重新提供,申请人不重新提供或重新提供的线索或目录仍不符合法定条件,不再依据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冻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需要银行协助执行的,银行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附裁定书副本)后,应当立即凭以冻结单位的银行帐户上的同额存款(只能就地冻结,不能转户)。已被冻结款项的解冻,应以人民法院的通知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到期前向银行办理继续冻结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本文标题:诉前保全财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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