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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解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之谜河北省胸科医院王孟山摘要: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理论,起源于他的历史唯物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把“生产的个人”当做人类社会历史的起点,说明公有制应该是个人之间的“自主联合”,这种认识是“个人所有制”理论的基础和前奏。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马克思也是从“生产的个人”出发,说明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排除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原始公有制是在劳动、工作中的个人占有,是人类占有生产资料的最初方式。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更加详细地说明,这种占有方式导致了私有制社会的发生,是“以权谋私”的最初起源。《资本论》第一次明确提出,资本主义后的公有制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与原始公有制有本质不同的现代公有制。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把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与共产主义联系在一起了:他不是要求巴黎公社去剥夺农民的小块土地所有权,而是保护这种所有权,要剥夺的是大土地所有者、“土地议员”。公社也不是剥夺中产阶级的产权、而是保护他们的生产,他们因此拥护公社、加入公社。这在实际上已经说明,共产主义是在“个人所有权”基础上的自主联合。我国民主革命时期的“土地革命”,给农民以土地所有权、形成合作制生产,并保护工商业者的生产,与巴黎公社的精神不谋而合,因此取得了革命的成功。传统公有制否定公有制中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个人所有,既脱了离历史、也脱离实际,形成了“虚构的集体”而非“真实的集体”。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理论重新肯定了公有制条件下的个人产权,使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是现代公有制的雏形。新一届党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精准扶贫”,给劳动者以个人产权,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现代公有制观念,是科学的改革理论。关键词:生产的个人劳动、工作中的个人占有个人所有制传统公有制现代公有制马克思在论述无产阶级的革命目标——“公有制”的时候,往往同时提到“个人所有制”。一般世俗的观点认为,“个人”与“公共”是矛盾的,它们似乎不能相提并论;而马克思却毫无顾忌地把它们联系在一起,成为人们难以理解、类似“谜”一样的理论,被称之为政治经济学的哥德巴赫猜想。目前,我国理论界对此有不同、甚至相反的理解,这涉及到应该如何处理公有制的产权关系,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正确理解公有制中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个人所有,是关系到改革开放的重要理论。因此,应该按照这个理论的发展顺序进行系统性的研究,才能解开这个秘密。一《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相关论述这部著作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6年完成的,书中批判了当时的青年黑格尔学派从精神、意识出发解释历史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创建了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历史唯物论。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不是精神与意识的演绎过程,而是人的实践过程。“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的关系”(1)24。“一当人们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25。“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25。由此可见,马克思把“生产的个人”当做历史的起点,是历史唯物论的一个基本原理。从“生产的个人”出发、还是从“抽象人”出发去研究历史,是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分歧点。费尔巴哈也是唯物论者,但他的历史观是从抽象人出发的:“费尔巴哈从来也没有看到真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上,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独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情与友情,而且是理想化了的爱情与友情以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它的‘人的关系’”。所以,“当费尔巴哈虽然是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1)50。2马克思从具体的、生产的个人出发,看到了是人的劳动创造了历史。劳动对社会发展的意义首先在于分工。“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1)26。原始社会的生产力低下,分工还很不发达,只能是“部落所有制”。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逐渐加强起来,并最终导致了私有制社会的发生:“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1)37。“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形式。”(1)73。“这里已经表明了在工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必然会产生私有制”(1)72。这样,从“生产的个人”出发,马克思就看到了分工的意义,从而历史地、科学地解释了私有制社会的发生。但是,人类的生产却不是孤立的,而总是某种形式的个人之间的联合。这些联合也在不断地决定、并改变着生产的性质、改变着社会形态:“在过去的一切占有制下许多个人屈从于唯一的生产工具;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1)75;“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同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也是互相适应的。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1)75。这样,从个人之间的联合出发,马克思又说明了私有制的发展必然导致共产主义的产生:“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了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破天荒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的前提看做是先前世世代代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因此,建立共产主义实际上具有经济的性质,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1)77。马克思为什么在提到共产主义的时候,却念念不忘“每一个个人”、“所有的个人”、“联合起来的个人”?原因在于任何生产组织都是由“生产的个人”所组成的,这些个人不仅可以形成私有制,也可以成为公有制:“从前各个个人所结成的那种虚构的集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捁。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1)82。这说明,以前的私有制的集体是与“被支配的阶级”——劳动者相对立的“虚构的集体”,是迫于生产资料的缺失而形成的不自主联合,劳动者因此受到雇主的剥削和压迫,是没有个人的自由的“桎捁”。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让劳动者获得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形成个人之间的自主联合,产生团结协作的“真实的集体”,共产主义的真正意义即在于此。这样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从“生产的个人”出发认识共产主义的性质和公有制的形式,必然会导致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理论的形成。它不仅是社会主义,也应该是共产主义的基础理论。因此,这个理论不应该被忽视,而应该加以认真地对待。二《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关于生产资料“个人占有”的论述马克思的这部著作是在1857—1858年写成的,实际上是《资本论》的第一稿。在这部著作的《导言》中他说道:“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2)86。但是,这种个人却不是如一些经济学家所设定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鲁宾逊”式的、“偶然落到荒野”的个人。这种个人只是“十八世纪‘市民社会’的预感”(2)86,把他当做历史的起点是错误的。“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也就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显得越不独立,越从属于一个更大的整体:最初还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扩大成为氏族的家庭中;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公社中。”(2)87。到18世纪的“市民社会”更是以“社会结合的各种形式”(2)87而进行的“社会个人的生产”(2)87-88。由此出发,马克思做出了一个经典的论断:“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的社会形3式中并借助于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而“什么也不据为己有的占有是自相矛盾”(2)90。这个论断在今天显示出了它的重要性:说明原始社会、私有制社会、资本主义后的社会主义社会、直至共产主义社会,都不能排除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在这部《手稿》的最后部分,马克思以对原始“共同体”的论述印证了这个理论。他认为:“个人占有劳动客观条件的自然的和经济的前提”即构成了“公社的各种形式”,公社本身就是“劳动的个人对其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原始所有制(3)470。马克思列举了原始公有制的三种主要形式:即亚细亚公社、古代公社、日耳曼公社。这些公社的本质是:“劳动者把自己劳动的客观条件看做自己的财产:这就是劳动同劳动的物质前提的天然统一。”,“个人把自己看做所有者,看做自己现实条件的主人”(3)471是这些共同体的特征。“自然形成的部落共同体(血缘、语言、习惯等等的共同性),或者也可以说是群体,是人类占有他们生活的客观条件和再生产这种生活自身并使之物化的活动(牧人、猎人、农人等活动)的客观条件的第一个前提。”。“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3)472。这样,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就与公有制统一起来了。形式上的、抽象的公有制具体到个人是什么?是劳动、或者工作中的个人占有,是具体与抽象的统一、“个人”与“共同”的统一。这清楚地告诉我们:原始公有制并不是排除了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劳动、工作本身也是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方式——原始社会的占有方式。如果推而论之,难道资本主义后的公有制,也是劳动或者工作之中的个人占有吗?马克思的思维到此必然发生质的飞跃,必然想到资本主义后的公有制——现代公有制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占有方式?三《资本论》中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权”《资本论》是马克思在1867年发表的,这时候马克思的公有制理论趋向于成熟了。他认识到公有制社会中必然存在着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但不可能再是原始社会中的“占有权”、而必须是现代社会的“所有权”了。他说道:“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4)832马克思在这里所指的占有对象显然是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理论就此诞生了。这个理论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继续。“占有权”是原始的、落后的占有方式。只有“所有权”才能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为大家提供协作、联合的生产条件。这种联合,既不同于私有制、更不同于原始公有制,而是“现代公有制”了。马克思虽然没有说出这个名词,但这种含义已经非常明显。他不是偶然地、随便说的,而是包含着深厚的历史与现实的内涵,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必然形式。“原始”与“现代”,上下相差了至少5000年以上!现在,有很多人(包括一些网友)质疑社会主义实行公有制是要回到原始的过去,这不是最大的复古与倒退吗?只有现代公有制理论,才能消除这种疑虑。四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原始公有制的论述恩格斯的这部伟大的著作,也是按照马克思的意愿、并吸收了他的《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的摘要》而写成的,其中也发挥了恩格斯自己的观点。他首先按照摩尔根的理论说明了人类家庭形式的演化史,说明了从“母权制”向“父权制”婚姻的进化机制:“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并且是男子之手,而且这种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而不是传给其他任何人的子女。”(5)71。因此,是男子的劳动占有,逐渐打破了母权制社会,建立了个体的家庭,为私
本文标题:试解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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