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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交警如何规范执法撰稿人:俎学玲审核人:蔡洪增日期:2009-07-2210:04点击:397字体大小:小中大交警是公安机关的窗口警种,同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执勤执法工作涉及广大交通参与者。因此,交通管理路面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行为的合理性、执法行为的人性化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公安民警的形象。下面,结合交警工作实践,浅谈一下对规范执勤执法活动的几点想法。一、当前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1、人情大于法,执法不公正。一方面,交通违法当事人因为交通违法而被开了罚单或暂扣了证件及车辆,通过找关系找到执法民警,执法交警面对说情者,不能正确使用手中权利,使交警主观上想秉公执法,但客观上却形成了不能依法执法。另一方面,个别交警处于自身的考虑,会对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关系户等网开一面,对过岗的交通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助长了交通参与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见其违法视而不见,既使被其它交警查扣,也会出面说情,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人为造成不能公正执法。;或者是坚持了违法不过岗,但由于不注意时间、地点、场合,执法效果不佳,有的造成执勤民警与违法者矛盾加剧。2、民警素质不强,执法不规范。由于基层执勤民警工作任务繁重,学习锻炼的机会较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在执法中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少数民警在执法活动中不规范、不文明、简单粗鲁的现象,特别是在处罚过程中,不讲究方式方法,凭态度处罚违法者,有的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存在事先不敬礼,事后不告知的现象,有的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举止不端正、着装不整等,势必损害交通民警形象,造成群众反感。3、以罚代处,执法程序不到位。有的交警为了省事、方便,或在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要求下,对多种交通违法行为,该并处的没并处,该吊扣的没吊扣,该拘留的没拘留,该扣分的没扣分,只是罚款了事,法律程序不到位,本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却私自变更违法条款,改用简易程序处理。在路面执法中,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相当突出,基本上是违法必罚,交通法规中的警告条款运用得很不够或者是基本上没运用;同时在路面执法中,罚款已交而交通违法隐患未排除的现象普遍,长此以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交警为了罚款而纠正交通违法的错误认识,从而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4、路面执勤不能公平、公正。在路面执法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特权车、关系车、熟人车不处罚或降格处罚的情况,同一种违法在不同民警中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容易造成执法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现象。5、执法水平不高。部分民警对相关的交通法规了解仅仅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上,纠正交通违法在执法程序上、在法律文书的使用上存在着不少错误的认识,对于交通管理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说服力不强,影响了队伍的执法形象。6、人性化管理欠缺。由于长期在恶劣环境中工作,压力大、情绪差,对驾驶员训斥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部分民警方式方法欠妥,语言不规范,说服不到位,不自觉地把交通违法者当作自己的对立面,在人格上不尊重当事人、在处理上不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在语言上不注意文明用语、在行动上处处体现执法人员的特权感和优越性。7、对协勤人员管理不到位、不规范。有的单位对协勤人员缺乏从严管理意识,存在着重使用、轻教育、轻培训、轻规范管理,致使有的协勤人员业务素质低、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执法不作为,个别民警还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吃拿现象,严重地影响和损害了交警的形象。8、对自己要求不严。有少数人在马路上扎堆聊天,有的身为交警自己骑摩托车执勤不戴头盔却查别人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二、规范交警执勤执法工作的对策1、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道路交通安全法》注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以人为本”的理念,因此,交通警察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一切交通管理措施都要适应以“生命至上”为最高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整个社会对公民权益、生命安全的关注和重视。因此,我们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注意合法、适度、量情的原则。所谓“合法”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处罚法定原则。所谓“适度”就是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确定适当的处罚数量,不能轻教重罚。所谓“量情”,就是作处罚决定时,一定要体察民情,不要超出他们承受不了的限度。所以,对于交通违法的初犯者和情节轻微者一般以教育为主,不施罚款。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的方法,要让他们罚得心服口服。2、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职务是权力的象征,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用不好,就会害人害己。作为交通警察,每人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要充分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肩负人民的期望,代表人民的利益,就必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3、要加强学习。对交通警察来说,学习是一个终生的课题。当今世界,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竞争,尤其是领导人才素质和能力的较量。要想在各类竞争中站稳脚跟,最根本的方法就是抓教育、抓培训,抓学习,就是用教育和学习地方法,实践的方法去开发人力资源。当前,基层交警无论是业务工作还是队伍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更要求我们广大交通干警切实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4、要热心助人为乐。要认真落实“有困难找警察”的承诺。交警部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车主、驾驶员及所有交通参与者。我们提出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实际上是一个群众观念问题,说到底是一个人本理念问题。交通警察通过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体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也可以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改善执法形象。5、要加强修养,提高心理素质。一是在闻听群众过激言论时,要心胸袒荡,谅解群众。遇到这种情况,交通民警一定要头脑冷静,耐心教育,以理服人,不与他们计较。由于人的素质不齐,不服管理、或者希望法律只管别人不管自己的人在一定时期还是存在的,但他们毕竟还是人民群众。所以,对待这些人,从情感上要谅解他们,从道义上要征服他们。遇到说不清,讲不明的情况,也不能操之过急。二是在遭遇不公正指责的时候,要勇于自责,理解群众。当前,我们的执法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再加上群众对改革不理解、对发展有看法、对政府工作有意见,往往会借题发挥。因而,交通警察常常会受到一些不公正的指责,有口难辨。对此我们首先要勇于自责,承认自己不足,然后再作解释,辨明真相,弄清是非。即使你本人做得很好,也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虚心接受意见,提高群众满意率。6、落实从优待警。交警是一种比较辛苦的职业,特别是路面执法的民警,工作环境恶劣,随着道路、车辆的逐年增加,堵塞、废气、噪声等将长期考验着民警的身体和意志。在这种情况下,应对一线岗位进行人、财、物的倾斜。要不断改革勤务体制,不断探索勤务运行的新方法、新思路,使路面执法走上良性的、相对固定的运行模式,从而促使交通警察在执法时向人性化规范化的高标准迈进。
本文标题:谈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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