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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董恩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主讲电话229535613934282196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第三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十一章七十九条《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11月22日颁布。八章七十九条其他配套的规章制度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二、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国家预算的作用国家预算的级次有一级政权有一级财政,有一级财政有一级预算。五级:中央、省、地市、县区、乡镇。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国家预算的构成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三、预算管理的职权是指确定和支配国家预算的权力和对于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监督权力的总称。(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审查、批准、撤销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审查、批准、改变、撤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3.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⑴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⑵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⑶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⑷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⑸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1.财政部的职权⑴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⑵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⑶提出中央预备费动用方案;⑷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⑸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⑴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⑵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⑶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⑷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⑸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1.各部门的职权⑴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⑵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⑶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2.各单位的职权⑴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⑵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⑶安排预算支出;⑷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一)预算收入是指在预算年度内,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的筹集和取得的有国家支配的资金。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二)预算支出是指在预算年度内,根据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通过财政分配手段对筹集和取得的预算收入进行有计划的再分配。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五、预算组织程序(一)预算的编制(二)预算的审批(三)预算的执行(四)预算的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六、决算决算是指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具体事项由财政部部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财政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财政局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级政府决算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当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七、预算的监督执行按时间人大监督政府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按监督内容对预算编制的监督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对预算调整的监督对决算的监督按监督主体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二、政府采购的概念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国家机关: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党务机关。事业单位:指依法设立的履行科教文卫体医等公共事业发展职能的机构和单位。社会团体:指依法设立的由财政供养的从事公共社会活动的团体组织,如有关行业协会等。我国的《政府采购法》没有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是指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的总和。预算内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内的资金,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单位自筹资金是指采购机关按照政府采购拼盘项目的要求,按规定用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资金。有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和单位,也要实行政府采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每年在政府预算编制前予以公布,以利于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如会议服务,保险服务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三、政府采购的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2.公平竞争原则3.公正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四、政府采购的功能1.强化宏观调控2.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3.推进反腐倡廉4.活跃市场经济5.保护民族产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一)集中采购指有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他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优点:采购成本低、操作相对规范、便于监督管理,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和政策作用,体现效益性和公共性原则。缺点:难以适应紧急情况采购和满足用户多样性需求,采购程序复杂、采购周期较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二)分散采购指由和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优点:提高采购效率,满足采购及时性和多样性的需求缺点:失去了规模效益,加大了采购成本,不便于监督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六、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一)采购人政府采购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直接需求者。1.采购人的权利(6条)2.采购人的义务(9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二)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6条)2.供应商的权利(8条)3.供应商的义务(5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三)采购代理机构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一般采购代理机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主要负责分散采购的代理业务。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是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定代理机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七、政府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是指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从所有投标人中择优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特点:采购程序复杂、采购规模大、采购效率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2.邀请招标是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多个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从被邀请的供应商中选定中标者的中标方式。特点:选择余地相对较小、招标时间短、费用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3.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员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经分析比较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4.单一来源采购人采购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物品,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取得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情况下,直接向该供应商协商采购的采购方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5.询价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结合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阳泉市分校YQKJHX@163.COM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