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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网络 > 其它相关文档 > 西方哲学概论第十三讲康德哲学的“蓄水池”
判断力批判实践理性批判纯粹理性批判哥白尼式的革命德国古典哲学的产生康德——哲学的“蓄水池”一、德国古典哲学的产生•(一)时代背景•16世纪的德国,与当时欧洲其他国家相比,政治和经济十分落后。然而由于当时的德国还处于封建割据的状态,意识形态相对独立,加上欧洲文化的长期影响,使得德国在文化上卓有建树,并且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走在了文化领域的最前列。•“我之所以得天独厚,是因为我出生在世界大事纷至沓来、方兴未艾的年代。”——伟大的德国诗人歌德•1776年北美独立战争•1789年法国大革命•拿破仑席卷欧洲及其兵败滑铁卢(二)德国古典哲学•1、哲学的发展•当德国古典哲学家们登上哲学舞台时,正是哲学内部的矛盾空前激化、形而上学名存实亡的时候。•经验论与唯理论的争论•科学理性和自由的冲突•形而上学的衰落•2、德国哲学的特征•思辨性•辩证性•体系性(三)康德简介•康德(ImmanuelKant,1724-1804),德国著名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出生于东普鲁士的哥尼斯堡,1740年进入大学学习哲学,毕业后曾做家庭教师,1755年获得博士学位并任哥尼斯堡大学讲师,1770年被聘为教授,1786年起任该校校长,1797年离开大学讲坛。1804年病逝。•他终生未婚,几十年如一日保持着有规律的生活。他的三大批判《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批判力批判》涉及到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三个方面:真、善、美,而他本人也是哲学家的典范。二、哥白尼式的革命•(一)休谟的怀疑论•1、知识分类:关于观念之间关系的知识,关于外在事实的知识。•2、对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考察:•(1)第一类知识与外在事物没有关系,只要符合自己的法则而不矛盾就一定是普遍必然的。•(2)第二类知识必须建立在感觉经验的基础上,其依据因果观念本身只是事物之间多次重复后在我们的心灵里引起的主观联想,我们永远不可能这艘因果之间有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这类知识只能是或然的。•3、结论:“温和的怀疑论”•我们虽然不知道我们的只是究竟是来源于外部事物还是主管的心灵,或者是上帝,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生活和实践。•只要我们彻底放弃形而上学,把思考的对象集中在经验上,寻求将观念构成为知识的心理规则就可以了。(二)理性与自由的冲突•法国思想家卢梭通过《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社会契约论》等著作将自然与文明,科学与道德对立起来,揭示了近代欧洲启蒙运动的这一内在矛盾。•近代哲学家们所倡导的理性主要是一种“科学理性“,这就使哲学在自然科学的影响下形成了一种机械决定论的自然观。•将科学方法推广到人类知识的一切领域,他们相信包括自然、社会在内的外在世界,甚至人类自身都服从于自然的因果律,因此所有的事物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说明。•然而,由此推论,人就和自然万物毫无区别,人不仅失去了自由、尊严和价值,而且沦落为服从自然的因果律的机器。(三)哥白尼式的革命•1、康德眼中的形而上学•康德认为,对人类精神来说,形而上学是远比科学更重要的东西。•形而上学作为科学是不可能的,但是它却体现了人类精神终极关怀的最高理想,即企图超越自身的有限性,通达至高无上的自由境界。•康德钟情于形而上学的深层原因乃在于终极关怀的问题、自由的问题。•“在一个严格遵守自然法则的世界上,人究竟有没有自由,有没有独立的价值和尊严学?”(三)哥白尼式的革命•2、哥白尼式的革命•(1)“地心说”:只是必须符合对象才能成为真实可靠的知识,否则我们永远也不可能证明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2)“日心说”:把知识和对象之间的关系颠倒过来,让对象符合知识(即主体固有的认识形式)。经验为知识提供材料,而主体为知识提供对这些材料加工整理的形式,知识就其内容而言是经验的,但就其形式而言则是先天的。•(3)革命的意义:•一方面通过主体的先天的认识形式来确立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另一方面通过对认识能力的限制为自由开辟道路。三、纯粹理性批判•康德从知识的基本单位——判断入手开始分析人的理性认识能力。•判断的分类•分析判断•综合判断•“先天的”——独立于经验而且是经验的先决条件,就知识而言表现为普遍的和必然的。•“后天的”——单纯经验的,就知识而言表现为个别、偶然和相对的。(一)先验感性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经验开始的,但是如果没有接受感觉经验并对之进行综合统一的认识形式,知识也是不可能的。•因此主体的感性直观能力有两个方面:•一是经验直观,后天的质料。•一是先验直观,先天的形式。•康德认为,空间与时间是感性直观的形式。•通过空间外部事物的经验被给予我们,这是外直观的形式。•通过时间内心的意识活动被我们所经验,这是内直观的形式。•我们人类只有一种直观形式,这就是感性直观形式——空间与时间,而不具有理智直观。•关于空间和时间的证明。(一)先验感性论(二)先验分析论•1、知性的先天认识形式•感性接受的经验质料要经过执行的综合统一才能构成知识,知性的功能就在于逻辑和认识。康德认为它的先天认识形式是知性纯概念——“范畴”。(它本来就是主体自身固有的认识形式:康德将其整理为由量、质、关系和样式四组十二个判断形式组成的判断表)•2、主观范畴和如何是经验的先决条件?•范畴用于经验的客观有效性的证明——“先验演绎”。•(1)“主观演绎”:通过说明知识形成的主观条件,进一步揭示知识的先天条件。(“综合”的三重作用)•(2)“客观演绎”:完全从自我的先验同一性出发,通过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之间的关系来说明范畴对于经验的客观有效性。(二)先验分析论(二)先验分析论•3、“知性为自然立法”•“自然”:不是自然本身,而是一切可能经验的表象的总和,这个表象的领域构成了“现象界”。•康德一方面科学知识的对象确定为现象从而证明了科学知识的普遍性,另一方面把认识限制在了现象之内,主张知性范畴,只能在经验上使用而不能超验的用于物自体上。•至此,康德就证明了数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也证明了以往知识类型的形而上学的不可能性。(三)先验辩证论•1、理性的先天形式•理性的先天形式是“理念”,它的作用是“调整性”的:它与经验无关而只与知识相关,其作用只是引导知识进一步完善,将知识调整为体系,理念就是理性调知识的工具。•理性有三种理念:灵魂、宇宙和上帝。他们分别代表主观世界、客观世界和世界全体的统一性(只是某种“理想的统一性”而不是“现实的统一性”)•这些理念与物自体一样都属于不可知的领域,不是知识的对象,因此将这些理念视为对象的形而上学是不可能成立的。(三)先验辩证论•2、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毁灭性打击•康德把他对理性理念的考察称为“关于幻相的逻辑”,其目的就是揭示传统形而上学的荒谬和困境。•他对形而上学根据三个理念而形成的“理性心理学”、“理性宇宙论”和“理性神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批判,给了对传统形而上学以毁灭性的打击。•理性心理学的悖谬:“灵魂是实体”•大前提:实体是只能作为主体而被理解的东西。•小前提:灵魂(思维存在着)是一种只能作为主体而被理解的东西。•结论:灵魂是实体。•三段式中的“四名词”错误(三)先验辩证论•3、二律背反•指当理性迫使范畴作超验的使用时,由于没有经验的依据,所以对于同一个对象就可能形成两种相互对立的理论,而它们各自却都又是自圆其说的。(理性宇宙论)•①正题: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在空间上有限;反题:世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无限。•②正题: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单一的东西构成的;反题:没有单一的东西,一切都是复合的。•③正题:世界上有出于自由的原因;反题:没有自由,一切都是依自然法则。•④正题:在世界原因的系列里有某种必然的存在体;反题:里边没有必然的东西,在这个系列里,一切都是偶然的。小结一:形而上学何以可能?•康德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是全面系统而犀利深刻,在当时的哲学界造成了革命性的震动,对后世哲学的发展也有深远影响。德国诗人海涅甚至说,罗伯斯皮尔砍掉了路易十六的头,看的砍掉了上帝的头。•然而,康德对形而上学的批判并不是要彻底摧毁它。相反,康德认为形而上学根源于人类理性要求超越自身的有限性而通达自由境界的最高理想,对人类理想来说这种理想是合理的也是性命攸关的。因此,我们如论如何都要找到某种可能的方式来满足理性的需要。•既然如此,那么,形而上学何以可能呢?康德的回答分两个部分,分别阐述形而上学对于科学理论与道德实践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后来发展为“自然形而上学”和“道德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限制理性认识的能力,为信仰和自由画出地盘。小结一:形而上学何以可能?四、实践理性批判•康德认为人类理性的两种功能:•一是认识功能,理论理性——自然法则。•二是意志功能,实践理性——道德法则。•在近代哲学中,康德是把实践范畴引入哲学的第一人,不过他的实践还只限于伦理学的范围。•自由与必然的二律背反表明,虽然我们不可能认识自由,但是可以思维自由而不陷入矛盾。既然自由是可能的,那么以自由为前提和基础的伦理学或道德学说就是可能的。•自由与必然的二律背反在康德哲学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是我们从理论理性过渡到实践理性的惟一可能的途径。(一)自然法则与道德法则•1、理论理性的法则•知性为自然立法,知性决定着自然的规律,理论理性便成为了必然的领域。一方面知性范畴是先天的认识形式,另一方面人类理性是只能提供知识的形式而不可能由其自身产生知识的内容,因此当我们作为一种自然存在,被当做知识的对象时,我们也必须服从这一法则,并受到感性的限制。所以人是不自由的。•2、实践理性的法则•人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也是理性的存在。与理论理性的自然法则相比,实践理性的理性法则是完全不同的。理性法则影响的是人的理性,对人表现为命令他“应该做什么”的道德法则。•康德的伦理学是典型的动机论:一个人是否具有道德意义只能以动机作为判断的标准,不能从结果或者行为本身来判断。(一)自然法则与道德法则(一)自然法则与道德法则•3、两者的区别•(1)自然法则作为知性的法则是用于经验现象的自然界,属于理论理性的认识领域,一个必然的领域;而道德法是理性为自己确立的法则,属于实践理性的领域,一个自由的领域。•(2)自然法则作为科学的判断其形式是以“是”为系词和联接方式的叙述式,而道德法则的判断形式则是以“应该”为系词和联接方式的命令式•(3)自然法则是“他律性”的,道德法则是“自律性”的。(二)自由即自律•1、证明:作为有限理性的存在的人有没有自由?我们行动的动机是完全受经验的限制还是有可能由理性来决定?•康德以自由作为道德法则的“存在条件”,以道德法则作为自由的“认识条件”来证明人的自由问题。他是在自由的基础上说明道德法则,然后通过道德法则来印证自由的实在性。•2、意志•意志按照两种方式决定自己的行动:主观准则(对自己的规定仅仅是对个人有效),客观准则(不仅对个人有效,对一切有理性的存在普遍有效)。•当意志凭借自身之中的自律原则将自己的主观准则上升到对一切有理性者都普遍有效的客观准则时,形式与质料就达成了同一,我们不在像认识活动那样永远受到经验质料的限制,从而在自身中获得了自由。(二)自由即自律(二)自由即自律•3、道德法则的本质•自由与道德法则其实是一体的,所谓道德法则就是理性自己为自己所确立的法则,理性自己立法自己遵守。•自由即自律。•在实践活动中,理性有完全有可能实现质料和形式的统一。(三)定言命令•康德认为道德法则是一种命令式(定言命令)。一般来说,命令式包括假言命令和。道德法则作为定言命令是一种纯粹的形式规定。•1、定言命令的形式特征•(1)“你的行动,要是你的准则通过你的意志上升为普遍的法则”•(2)“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的人格中的人性和其他人各种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仅仅看作是手段”•(3)“每个有理性者的意志的观念都是普遍立法意志的观念”•2、实践理性的三个“公设”•“意志自由”、“灵魂不朽”、“上帝存在”•(1)假设意志自由。它能保证人们确信可以自己努力实现至善的目的。•(2)假设灵魂不朽。它能使人不懈地努力。•(3)假设上帝存在。它能保持人们道德的信心。(三)定言命令小结二:康德的二元论•二元对立:表现与物自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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