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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政府比较陈莹莹13级思政1班1303030503107政治与人类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单独一个人是无法产生政治的。然而两个人以上因个人背景及生活环境不同,且所追求的目标及利益不同时,彼此之间的交往自然会产生利益冲突,因此需要政治来解决。当利益冲突无法获得完全解决时,政治是无法达成目标的。唯有在双方利益冲突能妥协时,政治才能存在。然而人们却与生俱来厌恶政治,为了避免冲突演变为暴力,必须建立政府结构来疏导及处理冲突。到底什么是政府呢?政府是少数人所组成的能够处理公共事务的权力组织体。在人们看来,政府最重要的功能是通过公共政策来解决众人之事,满足人民需要。但大抵而言,政府的决策过程应该包括利益表达、利益汇集,以及规则的制定、运用、裁决。那么现代政府是怎样分类的呢?政府的分类根据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分类。其中包括以选择国家元首的方式作为分类标准,分为世袭制和共和制;以地域性分类作为分类标准,分为单一政府和联邦政府;以权力的功能区分之关系来分类,分为内阁制、总统制、委员制;以政府是否对人民负责而区分,分为民主、独裁、极权、威权。不同的政治体制催生了不同的政治现象。我将从西方政府间关系比较、西方政府职能比较、西方政府机构比较、西方政府监督比较、西方国家电子政府比较来论述西方国家政府的一些发展特点。从西方政府间关系比较来看,一般认为,单一制是由单一的最高权力中心通过授权而建立地方政府的国家结构形式,而联邦制则是一种成员政府的存在及其权力受到宪法保护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的两种主要类型是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前者以英国为典型代表,后者则以1982年以前的法国为典型代表。目前,西方国家的单一制呈现出大区化和分权化的趋势。北美的联邦制和西欧的联邦制无论是在建立过程还是在制度安排上都体现出一定的差异。北美的联邦制是一种有殖民地经历的联邦制,而西欧的联邦制则是一种没有殖民地经历的联邦制。北美的联邦制是一种联邦与成员政府权力划分较为清晰的联邦制,而西欧的联邦制则更大程度上体现了联邦成员与成员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从西方政府职能比较来看,政府的基本职能集中体现了政府在整个公共管理活动中的整体作用,反映了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它是一个完整的结构体系。在经济调节职能方面,西方国家突出表现为美国市场主导调节模式,日本计划导向调节模式和法国计划调节模式,并呈现出稳定性、经常性和全面性的特点;在市场监管职能方面,西方国家突出表现为美国反托拉斯监管模式、欧盟竞争政策监管模式和德国反卡特尔监管模式;在社会管理职能方面,西方国家经历了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时期政府有限社会管理职能阶段、混合经济时期政府全面社会管理职能阶段到全球化市场经济时期政府社会政策改革阶段的发展历程;在公共服务职能方面,西方国家突出表现为最低保障与兼顾效率型、全面公平型及效率主导型的公共服务职能。在公共管理新范式的形成、知识经济时代背景的兴起、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信息网络化的技术推动、政府面临现实困境等原因的综合下,西方各国在20世纪末与21世纪初掀起了一场以改革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突出表现为美国放松规则模式、英国公共服务模式、新西兰非国有化模式和德国渐进主义模式四种形态,并呈现出政府职能主体、卸载、政府职能内容的扩展、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政府职能工具的创新等改革发展趋势。从西方政府机构比较来看,西方政府可分为办事机构、职能机构、直属机构和垂直机构等基本类型,办事机构组成方式不一,首脑办事机构与内阁办事机构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政府职能机构具有规模适度、组织称谓比较规范、功能取向比较专一、管理视角比较明确等特点。而政府直属机构则有组成形式多样、运行机制相对独立和负担多项功能的特征。对政府垂直机构进行比较研究,我们可以将政治体制作为背景因素。在当代政府的机构对比中,当代美国政府机构改革具有程序设计比较规范、在政府首脑的直接倡导下进行、准备工作比较充分,总体上能够适应形式的要求和按照“超级大部”模式调整职能机构等特点。并为广大国家政府所效仿。从西方政府监督比较来看。在形式上,立法行政监督主要通过审批权、调查权、质询权和弹劾权等形式表现出来。在监督主体上,西方各国违宪审查监督主体有普通法院、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和议会等不同形式。根据法系划分,西方国家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行政诉讼制度。行政监察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第四种权力”,在体制、人员和功能方面有独特的机制。英国和瑞典的行政监察在监察对象、监督方式、工作程序和人员素质方面可以进行比较。腐败是一个全球性课题,西方国家陆续建立各种形式的廉政机构,它们制定的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主要有禁止贪赃枉法、禁止以权经商和任职回避等内容,这给西方政府的良好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西方各国电子政府比较来看,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发展程度各不相同,电子政府发展也相应地呈现出各自的特点,如美国被视为电子政府的最初发源地,加拿大的特质是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站式”服务,英国强调实效、平民化的信息化,瑞典则提出了凸显电子政府理念的“24小时公共管理模式”。纵观西方电子政府的演化轨迹,西方电子政府呈现出将新公共管理思想融合在电子政府建设中、重视法律法规建设、强调规范化并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并明确领导与协调机制、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高度关注信息网络安全问题等共同的发展特征。政府与公务员的互动、政府与政府的互动、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政府与企业的互动,就像齿轮之间相互咬合的状态,构成了西方国家电子政府建设的最基本框架体系。在政府与政府的互动方面具有一个显著特征,即凡属于“自下而上”型的电子政府,其在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协同互动上往往做得相对落后,而“自上而下”型电子政府在这方面则比较有优势;在政府与企业互动的重要环节------电子采购中,西方各国政府也呈现出了各自的风格,如英国推动多途径社会合作、欧盟采用指令规范成员国电子采购。从各国电子政府建设的实践来看,电子政府也是一场革命,推行政府创新和电子化民主是发展电子政府的关键性环节。当前西方电子政府的发展趋势为:走政府与企业联合发展电子政务的道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内容为驱动,不断加深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在深化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调整组织架构;深入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协同研究,让信息产生最大效益;加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提高在线利用率,让信息服务发挥最大功能。现在的中国政府存在着上级政府不能很好地监督下级政府;同级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了行政效率低下,且极易产生地方保护主义;政府机构也存在设置不稳定,政府机构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不高;政府职能长期不明确;党政关系长期不规范对政府机构的影响;政府机构的单位化等问题。从西方政府间关系比较、西方政府职能比较、西方政府机构比较、西方政府监督比较、西方国家电子政府来看,它们存在着一些能够为中国所借鉴的经验。政府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促进信息交流,提高彼此间的信任度,从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中央在政府间关系也应该起到有效的组织者和协调者的作用。加强政府机构建设,精简机构,强化行政体制改革;我们的党政机构以及各种企业、事业领导机构中,应要有严格的从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对每个机关乃至每个人的职责权限的严格明确的规定,以至事无大小,往往有章可循,这是政府机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的重要基础。政府职能转变应做到政企必须分开,官商必须分离;政府不能充当经济活动的主角;政府干预经济的方式应当由行政权力的直接控制转向经济手段的间接控制,应是确立规则和确保规则的执行;行政权力应该是有限度的。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并不具备党政分开的制度基础。看不到这一点,只从行政意义上推进党政分开,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给行政权力和政府机构带来更加不利的影响。所以,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只能是逐步在制度上和法律上规范党政关系。机构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逐步改革传统的单位体制,按照社会分工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自身的职能。在这个意义上,机构改革就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能转换问题,而是让政府及各种社会、经济组织的职能各归其位的问题。在科技发展的今天,也要充分利用电子政府来服务广大群众,从而推动政府自身的发展。
本文标题:西方国家政府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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