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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2〕4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8日贵州省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有关要求,尽快建立起适应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高速公路路网体系,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按照攻坚突破、提速升位的总体要求,突出打通出省通道、增加省会城市至市(州)射线、连接县级中心城镇,初步形成以贵阳市为中心,覆盖全省、通达全国、内捷外畅的高速公路骨架网络,坚持率先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高速公路大提速、大跨越推动产业大发展、城镇大繁荣,为贵州冲出“经济洼地”、总攻“绝对贫困”、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二、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2013年至2015年,高速公路建设总投资近4000亿元。到2015年,新建成高速公路2500公里以上,实现通车里程5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路网密度达2.84公里/百平方公里,通车里程和高速公路路网密度在西部地区位居前列、在全国位次前移。———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通高速公路,实现县城在20分钟以内上高速公路。———建成贵阳市到其他市(州)双通道。力争贵阳市与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地有2条通道连接,以高速公路建设促进黔中经济区辐射带动作用,助推黔北经济协作区、毕水兴(毕节、六盘水、兴义)能源资源富集区、三州(黔南、黔西南、黔东南自治州)等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形成15个出省通道。新建成8个高速公路出省通道,与相邻各省(区、市)形成2个以上省际通道,高速公路出省通道达15个,实现与相邻省(区、市)及珠江三角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成渝经济区、长株潭城市群、滇中经济区的快捷连接。———覆盖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高速公路覆盖全省规划的5个1000亿元产业园区、10个200亿元产业园区、20个100亿元产业园区及18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为全省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提供交通运输支持。———建成和在建高速公路规模达6100公里以上。2013至2015年新开工高速公路1000公里以上,全省通车和在建高速公路规模达6100公里以上。(二)年度安排。———2013年,建成高速公路651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3281公里;新增8个县通高速公路,通高速公路的县达68个;形成9个高速公路出省通道。其中,建成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364公里,即杭瑞高速大兴(湘黔界)至思南公路江口至思南段80公里、杭瑞高速思南至遵义公路思南至煎茶段36公里、银(川)龙(邦)高速贵阳至惠水段40公里、都(匀)西(昌)高速六枝至镇宁段44公里、成(都)遵(义)高速仁怀至赤水(川黔界)段164公里。建成省级高速公路287公里,即六盘水至盘县高速公路六盘水至鸡场坪段5公里、惠水至兴仁公路镇宁至兴仁段96公里、遵义绕城高速青山至檬梓桥段30公里、思南至剑河156公里。———2014年,建成高速公路463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3744公里;新增4个县通高速公路,通高速公路的县达72个。其中,建成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197公里,即厦蓉高速清镇至织金公路66公里(三岔河特大桥除外)、厦蓉高速织金至纳雍公路71公里(武佐河特大桥除外)、都(匀)西(昌)高速六盘水至六枝段60公里。建成省级高速公路266公里,即凯里至羊甲57公里、三穗至黎平137公里、驾欧至荔波26公里、贵阳东北绕城高速公路尖坡至小碧段46公里。———2015年,建成高速公路1431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5031公里;新增16个县通高速公路,通高速公路的县达88个,全面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目标;形成15个高速公路出省通道,实现与相邻省(区、市)有2个以上连接通道。其中,建成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671公里,即厦蓉高速毕节至生机公路(黔川界)75公里、杭瑞高速毕节至都格公路(黔滇界)139公里(北盘江特大桥除外)、银(川)龙(邦)高速道真(渝黔界)至瓮安段254公里、银(川)龙(邦)高速贵阳至瓮安段90公里(清水河特大桥除外)、银(川)龙(邦)高速惠水至罗甸段(黔桂界)113公里(红水河特大桥除外)。建成省级高速公路760公里,即独山至平塘25公里、余庆至凯里109公里、凯里至雷山22公里、松桃(渝黔界)至铜仁54公里、瓮安至马场坪57公里、沿河(渝黔界)至德江104公里、望谟至安龙68公里(岩架特大桥除外)、务川至正安47公里、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石板至东关段53公里、贵阳至黔西77公里(鸭池河特大桥除外)、江口至瓮安144公里。———2013年至2015年,新开工高速公路1063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359公里,即兰海高速遵义至贵阳扩容改建工程106公里、都(匀)西(昌)高速六盘水至威宁段193公里、贵阳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60公里。省级高速公路704公里,即织金至普定52公里、遵义绕城高速公路檬梓桥至乐理段32公里、盘县至兴义105公里、毕节至镇雄(黔滇界)34公里、安顺至紫云56公里、习水(渝黔界)至古蔺(黔川界)86公里、罗甸至望谟77公里、三穗至施秉44公里、正安至习水155公里、铜仁至怀化贵州境28公里、开阳至息烽35公里。三、工作措施(一)主攻资金筹集。1.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探索“省、市(州)共同出资,以市(州)为主建设,全省统一运营”的模式,调动各方积极性,多形式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省级财政部门从2013年至2015年,继续安排省级高速公路资本金,根据当年高速公路建设投资规模和资本金需求适当增加。2.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加快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储备,用足、用活现有政策,最大限度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车购税等国家各类资金用于高速公路建设。3.加强金融支撑。省政府金融办要积极协调各驻黔金融机构,不断扩大信贷规模,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及时发放贷款,集中资金支持高速公路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对接沟通,充分利用差别化信贷政策,运用项目捆绑包装,争取更多项目列入政策性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范畴。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自身融资能力,建立和完善融资平台,采取以土地、信用、项目预期收益等资源换资金的方式筹措资金,共同推进高速公路加快建设。4.创新融资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用好存量、盘活资产等方面下功夫,对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税费优惠,鼓励有实力的大集团、大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BOT(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经营—转让)+EPC(设计、采购、施工)、BOT+EPC+政府补贴等模式参与我省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支持民营资本以合资、合作、收费公路权益转让、授让等方式参与投资高速公路项目。在引入、运用好现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开发、利用融资租赁等创新金融产品,在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发行上实现新突破,逐年提高高速公路建设直接融资比例。(二)突破土地制约。交通运输部门要综合考虑高速公路所处地形条件,合理确定路基宽度指标,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采取将高速公路施工便道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等方式,最大限度节约土地资源。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办理高速公路用地手续,优先保障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积极向国土资源部争取尽快批准高速公路先行和正式用地。林业部门要加强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快办理占用征收林地手续,确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三)扎实做好征地拆迁。坚持依法征地拆迁,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将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推行市(州)长、县(市、区、特区)长工作责任制,限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积极探索按地区统一征地拆迁标准,试行拆迁费用包干制等办法,真正做到快速拆迁与和谐拆迁的统一。(四)狠抓前期工作。建立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联合审查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提前介入、程序不变、缩短周期、绿色通道”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依法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前期工作时间。对高速公路咨询审查实行提前介入,实现咨询审查与设计同步、现场审查与处理同步,避免因重大方案变动、审查滞后影响项目推进。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投诉的管理,依法开展投诉调查,最大限度减少招投标投诉对建设进度的影响。(五)强化施工精细化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对高速公路建设实施“日巡查、周例会、旬督查、月调度”动态管理,科学配置施工资源,狠抓现场监管,提高工程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加强施工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限建成。严格建设成本控制管理,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加强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管理等工作,严格计量支付程序,控制建设费用开支,对工程造价实施全过程、全因素、动态监控。重视科技攻坚、成果推广和标准化管理工作,围绕交通建设对关键技术的需求开展科技攻关,加强勘察设计、施工、营运管理的科技服务指导,加大山区筑路成套技术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六)狠抓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监管体系,规范工艺流程和质量验收标准,强化过程管理、工程质量源头和环节控制,建立完善项目抽查、一次检测合格率控制制度,对控制性工程施工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方位巡视、全环节检查,全面落实质量终身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载体,狠抓隐患排查和规范作业,严格落实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省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文物部门及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具体负责会战工作的实施、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等工作。省政府督查室要将高速公路三年会战纳入省政府督查程序,并组织重点督查。各市(州)人民政府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会战各项工作。(二)建立激励机制。健全工作考评体系,完善对参建单位的信用评价机制,强化管理部门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考核。大力开展“贯彻十八大、会战三年我先行”创先争优活动,选树样板,鼓励参建单位争评优,参建单位争优质,参建人员争优秀,进一步激励参建单位和人员奋力赶超、增比进位的积极性。(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紧密协作,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施工环境治理工作,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会战环境。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会战先进典型、会战进度、会战成果等,营造各方关心支持高速公路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本文标题: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三年会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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