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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是我国创新资源配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二战后,美国建立了一批大规模国家实验室,可称为创新基地建设的“集中模式”;欧洲通过合作机制和信息网络集成为一个功能强大的创新系统,可称为创新基地建设的“集成模式”。欧美国家创新基地建设经验,可为我国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提供借鉴。美国“集中式”重大创新基地建设模式二战期间,美国为实施曼哈顿计划,建立了一批以研究发展战略武器为目标的大型国家实验室,如布鲁克海文国家实验室(BNL)、橡树岭国家实验室(ORNL)、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等。形成了以国家实验室为重要研究基地的美国国家科研体系。美国共有800多个联邦科研机构,其中700多个是国家实验室,大规模国家实验室有100个左右,研究人员都在1000人以上,并有数千人的合作研究人员和辅助人员。这些大型国家实验室构成了美国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主体,成为美国原始性创新的重要来源。美国大型国家实验室有三个特点:一是军民两用。美国国家实验室最初主要是为研制核武器、导弹等军事装备服务的,如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橡树岭国家实验室主要从事核武器研究,林肯实验室主要从事雷达、空间监控、导弹防御等军事电子系统研究,喷气推进实验室主要从事导弹和航天系统研究。80年代后在《拜-杜法》的推动下,国家实验室转向军民两用,从事民用电子信息、生物、健康、能源、材料、环境等高技术领域研究。二是多学科综合型。美国大型国家实验室下设若干研究所或研究中心,研究领域大多是多学科或跨学科的。如布鲁克海文国家实验室下设加速器物理中心、功能性纳米材料中心、计算科学中心、平移神经成像中心、放射化学研究中心、分子科学光谱学中心、环境废物技术中心、国家核数据中心,研究领域包括核技术、高能物理、化学、纳米科学、生命科学、生物研究等。三是各实验室分工合作。如世界上功率最大的散裂中子源(SNS)是美国能源部所属六大实验室共同设计建造的。劳伦斯伯克力国家实验室负责设计和建造SNS的前端系统,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负责直线加速器,布鲁克海文国家实验室负责累积环结构,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负责液体水银靶,阿贡国家实验室负责中子散射仪器和实验设备。美国以大规模、综合性国家实验室为主体的建设模式可称为“集中式”建设模式,这种建设模式要求国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科技发展领先并自成体系,是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的“大国模式”。欧洲“集成式”重大创新基地建设模式欧洲也有一些大规模的国家实验室,如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有1000多人。但总体看,欧洲的国家实验室及科研机构规模相对较小。如德国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亥姆霍兹联合会有15个科研机构,其中2000人以上的大型研究机构只有3家。欧洲国家的研究机构规模虽然较小,但通过将若干国家实验室等研究机构联合起来,形成可承担国家重大创新任务的大规模研究基地。欧洲国家研究机构的联合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建立跨国合作研究机构。如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有20个成员国,3000多名员工,是世界最大的粒子物理研究中心。欧洲联合研究中心(JRC)在五个国家设立了材料、公共安全、环境、健康、能源、超铀元素、技术预测等7个研究所,研究人员达9000人。欧洲分子生物实验室(EMBL)包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16个成员国的实验室和科研机构。2.发展网络合作研究组织。20世纪80年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应用进一步推动欧洲以电子信息网络为基础发展研究机构间的合作。德国“纳米技术研究网络”由德国3个研究中心、11所大学、3家弗朗霍夫研究所、4家企业、马普学会金属研究所等共同组成,主要研究金属和陶瓷纳米结构材料。德国“南方风能联合研究网络”由南部巴符州与巴伐利亚州的6所大学与科研机构(阿伦大学、卡尔斯鲁厄技术研究学院、斯图加特大学、图宾根大学、慕尼黑技术大学和巴符州太阳能与氢能研究中心)组成,研究范围覆盖风能研究的整个领域。3.建立跨学科的“链式卓越研究中心”。芬兰、奥地利、加拿大等国为在重点科技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建设了一批国家卓越研究(技术)中心网络,以其中的“链式卓越研究中心”作为研究平台,各卓越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可到“链式卓越研究中心”进行跨学科合作研究。如赫尔辛基生物中心集成了32个大学或生物技术研究机构、21个研究小组的300多名研究人员。政府对国家卓越研究(技术)中心给予长期研究经费支持。欧洲将大学和科研机构联合起来,按科技领域建立较大规模的创新基地,可称为创新基地建设的“集成模式”。我国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问题我国从80年代中期起,到2010年底,建立了近2000个各类创新基地,覆盖了创新链的各个环节,其中研究实验类创新基地(各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工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台站等)500多个,创新服务类基地(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科技平台、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国家级分析测试中心等)400多个,成果转化类基地(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农业科技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700多个,产业化基地(软件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高新区等)约300个。这些国家认定的创新基地是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骨干,对促进我国科技发展与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国家创新基地虽然数量较多,但规模较小。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平均固定人员60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均人员180人,并隶属于大学、企业等依托单位,大多不是独立法人。有些创新基地虽然研究成果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但由于人员规模较小,难以开展跨学科研究,更难以与国外规模庞大的研发机构竞争。我国迫切要求建立一批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支撑国家重大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的前沿科技研究。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有待研究的几个问题。首先,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组织模式。当代技术创新还需要大规模创新基地吗?答案是肯定的。从国家重大创新的内容看,这类创新通常采用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的组织形式,特点是项目投资大、学科领域多、研发难度大,必须有大规模的研发组织。从国外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经验看,建立数千人的独立研发机构仍是大规模研发组织形式。微软公司2008年在北京中关村建立的海外研发基地,仅微软亚太研发集团总部大楼建设投资就达28亿人民币(4亿美元),可供5000名研发人员从事创新工作。当然,国家重大创新基地不一定都是人数众多的独立研究机构,也可以是若干科研机构组成的研究网络和研究群体,如欧洲国家“集成式”重大创新基地。建设重大创新基地的基本要求是保证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和长期持续的研究。“集中式”创新基地(大院大所)易于机构内部管理协调,但不利于在国内外组织优秀研究人员,“集成式”创新基地(研究网络)有利于集成国内外优秀研究团队,但对合作研究协调组织能力要求很高。我国大院大所多是六七十年代建设的,在该领域学科建设齐全,且具有多年研究积累,许多领域的研究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依托大院大所是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重要途径。我国近年来建设了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这些联盟集成了国内该领域的优势创新资源,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也具有较强的创新组织能力,可依托运行良好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其次,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建设重点。从创新链的角度看,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化、创新创业服务及产业化等各创新环节都需要提高创新能力。从政府职能和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主要功能看,应重点在创新链前端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除少数领域建设综合性(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全创新链)重大创新基地外,多数领域的工程化、创新创业服务及产业化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承担。从科技领域和产业角度看,也不一定每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专项都搞一个重大创新基地。考虑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专项在科技和产业领域的交叉性,应建设支撑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专项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发展的重大创新基地。第三,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建设数量。国家重大创新基地要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不仅要有高端人才,还要有高投入。据初步统计,欧美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人均研究经费为20万美元。考虑到我国研发经费投入能力和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经验,要避免建设数量过多,投入强度不足。建议总体布局,分批建设,持续投入,积累经验。高志前,经济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院务委员。研究方向:产业与区域经济、国际技术贸易、科技发展政策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硕士。先后在部队、无线电厂、电子工业部工作。80年代后期调入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要研究领域为产业经济与区域经济、产业技术发展战略、科技发展政策、国际贸易等。研究领域:产业与区域经济、国际技术贸易、科技发展政策等。
本文标题:解读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的欧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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