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红庆河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管路安全技术措施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红庆河项目部2016年10月22日会审记录部门签名备注参加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经理生产经理技术经理机电经理技术安检机电编制会审日期会审纪要1.在地面利用装载机吊装管路时选择好索具,人员禁止站在起吊物下及起吊物可能摆动的范围内。2.在卸管路时所有人员要口号动作一致,防止碰到已安装管路。胶轮车运输管路安全技术措施一、工程概况根据红庆河煤矿矿井生产需要,需在3-1101工作面辅运顺槽敷设灌浆注胶管一趟全长约3800m每隔800m安装闸阀一组,管路型号为Φ159×6、6m/根、每根142kg,利用WC1.8J型无轨胶轮车运输到工作面。为了确保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可靠运输,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二、装车技术要求及运输路线:1.装车技术要求:(1)运输管子所用车辆为我单位改装的胶轮车,装车时要求管子前方伸出车头距离不能超过100mm。(2)管子车载重不得超过车辆的额定载重量的1.8吨。(3)管子装满后,须至少用两道钢丝绳对管子进行捆绑牢固,确认牢固后方可发车。2.运输路线西部料场→副井→井底车场→南翼胶运大巷→3-1101工作面辅运顺槽返回时按原路线返回继续到西部料场装运管子。三、安全注意事项1、所有参与运输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持证上岗,并在学习签名后才能参与运输作业;2、参与运输的司机上班前必须保持精力充沛,严禁班前饮酒等行为,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入井,上班期间对工作必须高度负责,发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排除安全隐患;3、所有参与运输的车辆在开始运输前必须严格检查水、油、刹车、灭火器、瓦斯断电仪等都要检查一遍,确保完好后方可出车,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参与井下运输;4、井下运输线路必须符合车辆通行要求,不得强行通过,以免出现意外;5、运输前必须提前检查沿途路线情况,特别是经过风门、风筒、交叉路口等地点,如有妨碍运输时,需及时向调度室、机电部门汇报协调解决,严禁强行通过损坏风门、管路、电缆等设施设备;6、管子装车时,必须由运输队司机对装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只有装车合格后方可开车;7、负责运输的司机在装卸车时必须将车辆停靠在平坦安全可靠的地方并熄火,拉紧手制动,尽量避免在坡道上停车装卸设备,如果必须在坡道上装卸车时,必须用可靠掩木将车轮掩好,然后熄火并拉紧手刹,并挂一档。严禁将车辆停靠在有安全隐患的地点进行装卸车;8、负责运输的司机必须在管子装车现场严格按照本措施对装车作业进行规范和监督;9、管子装车时,必须缓慢、轻放,管子不许超出车头100mm以上,要求捆绑牢固,严禁装卸过程中造成管子及车辆损坏;10、管子装车时,所有无关人员必须和车辆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只有在管子装好后方可靠近;地面卸载管子时,所有无关人员必须和车辆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只有在管子全部卸载完毕后方可靠近车辆,避免装卸期间管子脱落造成人员受伤;11、管子装车后,由我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封车固定,所有管子必须固定牢固,不得在车厢内晃动;12、运输期间,由我单位管子班安排专人跟车,以协调运输途中出现的问题;13、车辆在运送管子时行驶速度严禁超过10km/h,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遇到硐室、路口、风门、行人、会车、光线不足等情况必须进行减速、鸣笛示意;14、运输过程中,如果无轨胶轮车出现故障或碰到巷帮、管路、电缆等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输,待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运输;15、车辆在经过南翼辅运大巷等风门时,必须有专人开风门,当车厢上面管子完全通过时,再关闭风门;16、无轨胶轮车进入罐笼时应当有人指挥,并慢慢驶入罐笼,尽量停在罐笼中间,车辆停稳后拉出熄火手柄,待发动机停止运转后,挂上一档,拉起手制动,由把钩工挂上安全链,并用专用木楔掩好车辆,严禁人车同罐,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下车;17、无轨胶轮车驶出罐笼前,应先确认安全链已摘除,专用木楔已取出,再按照行车步骤慢慢驶出罐笼;18、本措施未尽事应严格按照《无轨胶轮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三大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相关规定执行;附:无轨胶轮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一、驾驶员运输安全管理规定1、胶轮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具备较丰富的开车经验。2、胶轮车驾驶员必须熟悉胶轮车的性能、构造、原理和维修保养要求,并按其要求进行使用维护保养,并具备有一定应急处理能力。3、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行驶巷道的断面、坡度、长度、名称、弯道弯曲半径、巷壁安装物等有详尽的了解,否则不得驾驶车辆。4、胶轮车驾驶员入井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驾驶车辆时需随身携带驾驶证(复印件);(2)入井时严禁穿化纤服装,严禁携带烟火易燃品。(3)上岗前,严禁饮酒,更不得酒后驾驶车辆。入井必须带安全帽、头灯、自救器及便携式瓦检仪。(4)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和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转让他人驾车,严禁私自驾驶外出。(5)患有防碍安全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5、胶轮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入井运输。出车前检查项目:(1)检查燃油,机油,液压油,变矩器油,冷却液等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2)检查气路是否有漏气地方,各部连接螺栓是否坚固齐全。(3)检查发动机各仪表的工作情况。(4)检查照明,信号,喇叭的工作情况。(5)检查制动装臵,转向装臵的连接和工作情况。(6)检查各种保护是否齐全,进排气栅栏是否畅通。(7)检查轮胎气压,轮胎,轮毂是否完好。(8)检查各种阀组是否有效,齐全,车辆是否完好,卫生是否干净。(9)检查钢板,底盘是否完好,挂钩是否齐全。(10)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途中检查项目:(1)在行驶中密切注意各种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2)停车时检查轮胎气压,油路,气路是否有漏气,漏液现象。(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和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无渗漏现象。(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臵的状态及各接连螺栓的坚固情况。收车后检查项目:(1)清洁车辆,清洗防爆栅栏。(2)添加燃油,机油,冷却水等各种油料,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3)排除故障。(4)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6、胶轮车驾驶员应熟知井下有关运输规程,熟悉整个运输系统中的信号和有关规定:能正确使用各种信号,并具有一定应变能力。7、胶轮车驾驶员应携带并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迅速按规定处理。(停车熄火)8、胶轮车驾驶员要做好对胶轮车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工作,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9、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或信号的指挥,不准擅自驾车行驶。10、胶轮车驾驶员开车前必须鸣笛提醒周围人员,停车时必须停在安全位臵、按下急停阀且变向手柄处于中位和发动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座位。二、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一般规定1、入井车辆必须严格执行派车制度。用车单位必须经项目部及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到指定区域工作,严禁无计划行车。2、在井下运行的胶轮车辆,都必须根据车辆的形体尺寸、用途和巷道设计,按照划定的行驶路线和范围行驶,特殊情况需在非运行巷道中行驶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制定行驶路线,否则任何人都无权指挥车辆驶入其非行驶区域。抢险、救灾时除外。3、胶轮车运输路况标准(1)、巷道内积水深度不得超过10cm。(2)、巷道内不得有淤泥及浮煤,无裸露的过路水沟和影响车辆运行的障碍物。(3)、胶轮车顺槽运输坡度不得超过10°(4)、保证路面平整,巷道内不得有地卯、锚索等刮、划车辆轮胎。(5)、顺槽内材料、设备等堆放整齐,不得影响车辆安全行驶。(6)、胶轮车小巷运输巷道的巷道高度必须达到2.4m以上;宽度必须达到2.1m以上。(7)、顺槽车最小转弯半径为6m,各用车队组小巷内如需使用车辆转弯,需保证其车辆转弯半径。(8)、无轨胶轮车通过巷道的安全距离:距两侧附着物突出部分不得少于0.6米,距顶板吊挂物突出部分不得少于0.3米。(9)、运输线路的路面质量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当淤泥较多、坑洼较深,巷道出现下塌、坑漕、水毁等损坏各种信号、标志和标线设施时,安监部门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运输,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4、胶轮车行驶的巷道,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当便携式瓦检仪检测到胶轮车行驶的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熄火并汇报相关领导。5、安装、拆除工作面期间,在车辆行使区域人员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有关规定,,并严禁堆放物料。6、车辆正常行使区域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7、无轨胶轮车运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2)车辆在行至巷道口、硐室口、弯道、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至最低速度并鸣笛示警。(3)行驶中车辆接近交叉点处,必须减速鸣笛。(4)在同一巷道中同一方向正常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的距离(车场除外)。8、设备、材料装车时,胶轮车必须提前开至预定位臵制动。9、严格按照车辆规定载荷装载,严禁超载行驶。10、无轨胶轮车井下运输时每辆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每台车辆随车配备2个4公斤灭火器)。11、上坡时,应及时将变速杆拨到适当的低速档,以保证柴油机和传动系统正常工作。12、下坡时,严禁空档或熄火滑行下坡。13、严禁超速、超载和工作中猛轰油门;严禁在坡道上变换档位。14、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进行调节和维修。15、胶轮车车辆必须为专职司机,定人定车,做好车辆出车前的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16、无轨胶轮车井下运输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情况,并采取措施解决运输上存在的问题。17、胶轮车井下运输时,一旦发现灯光出现故障应及时停车并断电进行检查处理。三、井下会车安全管理无轨胶轮车井下会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2、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小于0.5米。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内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原则。5、在井下运输作业时,驾驶员应不断地鸣号以便提醒对方提前做会车前的思想准备,进行安全会车。6、井下空车与重车会车的时候,坚持空车让重车的原则。具体是指当两车相向行驶接近会车的时候,开空车的一方先把车开进错车巷,让重载的车辆先行。井下行使的车辆,空车与重车的判断以鸣号为准,空车一声常鸣,重车二声常鸣。7、井下空车与空车会车的时候,坚持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具体是指当两车相向行驶接近会车的时候,下行的一方先把车辆开进错车巷,让上坡车先行。四、井下掉头安全管理1、无轨胶轮车在井下掉头时,应在错车绕巷或在就近的错车巷及其它指定地点进行掉头。掉头的时候应先观察好掉车位臵和有无障碍物及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掉头。2、调头时,司机必须熟悉路况,清楚本车高度、宽度、货载情况,掌握巷道两帮的管线、电缆等设施位臵,确保安全间隙。3、调头时,车辆速度不得超过2km/h,司机要观察清楚,做到心中有数,严禁强行驾驶车辆调头。严禁在视线不清的地方,盲目操作调头,防止碰撞车辆和行人,刮擦巷帮等现象。4、调头时应鸣笛示警,确保周围人员躲至安全范围。5、司机身体各部位不得超出车体。6、胶轮车在弯巷、窄巷、陡坡、容易发生危险的巷道或有障碍物的地方严禁调头。五、井下停车安全管理无轨胶轮车停车,应遵守以下规定:1、井下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2、停车后应将停车制动手刹拨到制动位臵,将变速杆放入1档或倒档,并打好车掩以防止车辆自行滑动造成事故。3、停车后等发动机怠速2~3分钟,才能熄火。4、尽量避免在坡上停车。6、运送设备、材料安全管理1、无轨胶轮车运送设备及材料时,所载物最突出部分:两侧不得超出车厢外0.6米,前端不得超出车厢1米,后端不得超出车厢2米(如遇特殊情况超出规定时,必须经胶轮车负责人同意且后端必须悬挂明显标志,方可行车),距顶板吊挂物突出部分不得少于0.5米,严禁超载。装载物重心尽量和车辆重心保持一致。2、无轨胶轮车运送设备及材料时,用车队组必须对所载物进行前、中、后捆绑固定至少3
本文标题: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04943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