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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来水公司《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查制度》QZ/JS0216-88认真贯彻卫生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用户需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第一和预防为主的观点。一、水源卫生防护1、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2、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药品仓库等。3、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二、水质检查制度1、为加强水质管理,公司建立中心化验室、水厂化验室和班组三级检验制。2、公司中心化验室负责全市区的管网水检验点的设置、取样、化验、测定和对各水厂出厂水的抽检。管网水检验点,按规定每两万人设一个点,全市共设24处取样检查点,每天采样三处,取回水样进行如下检测:中心化验室每天对管网水采样点取水样做如下检测: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水温、色度、肉眼可见物、铁、氨氮、嗅和味、游离余氯、浑浊度十项,每个检测点每月取样不少于两次。每周对各水厂出厂水和每月对各水厂的水源水进行以下检测:水温、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铝、铁、锰、亚硝酸盐、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耗氧量、游离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每半年做一次常规项目的全分析。3、各水厂化验室每日每班次对水源水和出厂水进行以下检测:水温、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嗅和味、氨氮、亚硝酸盐(氨氮偏高时加检)、出厂水余氯、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浑水季节加矾时加检铝,其中出厂水浑浊度、游离余氯、PH值每小时至少检测一次,必要时增加检测次数,根据浊度变化情况,在厂领导的指示下进行搅拌试验,作为混凝剂投加量的参考数据。每周三对出厂水进行以下检测:水温、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铝、铁、锰、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游离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4、班组每小时检测一次浑浊度(包括源水、沉淀池出口水、滤后水、出厂水的检测)、PH值、余氯,必要时增加检测次数,检测数据必须记录,且作为混凝剂及消毒剂投加量的参考依据。5、为进一步加强三级检测机制,各水厂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对运行班的每次检验进行现场监督、监测,并通报浊度、余氯、PH值的检测数据。
本文标题:自来水公司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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