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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一章绪论制度是规范、法度的意思。政治制度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统治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社会政治实体活动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从狭义的政治制度政治统治的性质和政治统治的形式的总和,即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政治制度的特点:历史性、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关系: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经济制度是社会结构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主要成分,它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和什么样的国家意识形态、文化教育制度。因此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是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二者在性质上是一致的,不一致就要产生矛盾和冲突。政治制度与文化制度的关系:思想文化制度主要体现在居于指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方针等方面。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意识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意识形态以及传统对政治制度及由政治制度决定的决策活动、实施活动有重要作用。思想文化意识中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也更直接。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当代中国行政制度(中央行政制度、地方一般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也是当代中国重要的政治制度。当代中国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存在的五大弊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可理解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的政治生活过程中的具体化,它受政治制度制约,也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巩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政治制度、政治体制的区别: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是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可理解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在政治生活过程中的具体化,它受政治制度制约,也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巩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以来的主要成果:第一,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第二,实现我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第三,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第四,实施公务员制度;第五,转变政府职能,根据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第六,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更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第七,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人大立法速度,完善人大立法制度;第八,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第九,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第十,按照依法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2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学习、研究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意义:就是要认识和了解当代中国国家的性质问题,从而自觉坚持和完善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了解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内容;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的历史必然性,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自觉坚持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科学地认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西方政治制度的本质区别;明确中国政治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根本目标,掌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正确方法和途径。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据此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产生国家最高政务执行机关(政务院)1949年根据《共同纲领》建立起来的新中国国家政权是建立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综合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聪明基础上的。它的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而奋斗。其性质是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具有较多过渡性和不完备性,主要表现在:建立在五种经济成分基础上的国家制度;国家政权组织机构的设置、职能、关系、层次不够健全、明确;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成立了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既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又是地方政权的最高机关;具体政治制度方面也存在较多的雏形特征。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发展:1、1956-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这个时期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共产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的全面加强。主要组织措施有:增设共产党的兼管地方党务和行政的大区领导层次;各级党委对政府工作实行分口领导,改变了关于各级政府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规定;司法工作直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改变了与宪法规定的司法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的工作,接受其监督的做法;撤销行政监察部,由党的监察委员会取代国家监察机构,执行行政监察职能;在政府、司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党组和党委领导的行政首长负责制。2、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主要特点:第一,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遭到破坏,中央文革小组代替了中央政治局;第二,成立“革命委员会”,代替国家政权机构,成为集政军大权于一身,包揽党务、行政、司法各项工作的权力机构;第三,文革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瘫痪;第四,文革中,我国的司法制度被“彻底砸烂”。十年文革中,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所有方面都遭到了严重破坏。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由此开始了伟大的历史转折时期。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各个方面的建设。首先,党的领导制度得到了完善和加强,主要表现在加强党的领导机构和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巩固和加强。“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取得的成绩:第一,党的领导制度得到了完善和加强;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加强;第三,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巩固和加强。第四,国家立法、司法、监督制度也进一步完备,法制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3国家的实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阶级的暴力机器。国家制度:即国体,是划分国家类型的标志,是我国分析国家本质的依据。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它最集中表现国家的阶级关系,最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主要手段和工具。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其主要职能是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和领导、组织社会主义建设。人民民主专政是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中国革命过程中所创造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权形式,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的具体形式。近代中国社会阶级善和阶级关系方面有特点是:第一,掌握国家政权的是受帝国主义支持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段;第二,无产阶级人数很少,但集中,深受三大主义压迫,具有很强的革命性和战斗力;第三,农民占全国人口的80%,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占整个国民经济的80%多,广大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一样,深受三大敌人的和压迫;第四,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人民民主专政的个体思想是我们党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起来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第一,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第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第三,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把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和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有机联结起来;第四,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第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民主权利;第二,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第三章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机构国家形式: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也包括国家结构形式,即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形式(单一制、复合制)和国家治理形式(集权制、民主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有君主制和共和制。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即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权力关系的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有君主制和共和制之分。国家结构形式有单一制和复合制。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具有统一宪法和国籍,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联邦制国家是复合制国家的主要形式,是指由共和国、州、省、邦等联邦成员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它在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之间划分权力,各自都拥有某些独立的权力。4中国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选民或代表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选举代表,组成全国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体系即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其他国家机关,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和形式是通过人民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国家大事,管理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中国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是由中国的历史、民族关系、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际环境等因素决定的:第一,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二,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第三,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需要,决定了中国只能采取单一制的结构形式;第四,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国独立听保证。中国单一制结构形式的特点:第一,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民族自治机关,实行区域自治;第二,在港澳台设立特别行政区;第三,在一般地方行政区域,设置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所赋予的职权,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事务。国家机构: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管理等各种活动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包括全部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国家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紧密的关系:第一,国家机构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第二,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和国家形态的更替,国家机构作为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事务的机关,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要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国家关系的变化、社会危机的产生等因素而不断扩大。国家机关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他们分别行使国家最高权力或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国家权力机关:指代表统治阶级全面独立地行使统治权的国家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指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和审察机关,是行使国家司法权,代表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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