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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舟质联发〔2011〕3号关于印发《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政府纠风办、质监局(分局):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纠风办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了《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附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工作计划表舟山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文件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根据省纠风办、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与“创先争优”、“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和主动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对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通过评议活动,推进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服务群众的意识、依法行政的水平、干净干事的风气、监督管理的机制等方面有明显提升,使人民群众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推动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二、评议范围和内容(一)评议范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二)评议内容:(1)服务中心方面: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质量强市,推进“大质量、大监管、大平台、大文化”建设,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民生。(2)依法行政方面: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五公开”和行政许可“八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规范性、严肃性。(3)政务(事务)公开方面:建立健全政务(事务)公开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工作纪律、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六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4)窗口建设方面:加强行政办事大厅、12365咨询投诉热线等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行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提升窗口形象,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5)技术服务方面:遵循科学公正原则,严格按质量技术监督法规、标准、规程从事检测检验工作,按约定保质保量服务,严格收费规定。(6)队伍建设方面:坚持“优服务、严监管、强素质、上水平、争一流”的工作方针,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完善岗位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行行风建设“十不准”,杜绝“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三、评议方法和步骤行风评议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面向社会的方法进行。评议活动从3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下旬-4月中旬)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具体职责,加强对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市、县(区)纠风办和质监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2、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工作计划,明确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并落实责任制。3、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动员大会,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评议行风的要求、内容、步骤、方法都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自觉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主动接受评议。4、营造评议声势。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评议的内容、重点及投诉渠道,召开媒体、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组织网民网上见面会,增进对质监部门和质监工作的了解、支持、理解和信任。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宣传质监系统行风建设取得的成绩。5、开展“五不”主题教育大讨论活动。在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以“工作差错不在我这里产生,办理事项不在我这里延误,监督管理不在我这里缺失,不良风气不在我这里出现,质监形象不在我这里受损”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大讨论活动,围绕舟山质监事业“先进性建设阶段”建设主线,强化质监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建设,促进本系统形成行为规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公正廉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弘扬队伍正气,树立舟山质监新形象,实现舟山质监新发展。6、畅通评议渠道。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通行风投诉热线、信箱、电子邮箱等,通过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评议的内容、重点及投诉渠道,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整个评议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各县(区)质监局(分局)也要开通相应的行风投诉热线。(二)检查整改阶段(4月下旬-8月底)1、开展自查自纠。市、县(区)质监局(分局)要根据评议的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住重点,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深化作风建设年”和“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在抓好自身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深入群众、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关注基层(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把整改贯穿于活动的始终,切实做到边查边纠。同时要通过接受群众投诉、公开向社会承诺、走访基层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2、加强沟通配合。市、县(区)纠风办、质监局(分局)和行风监督员要加强沟通联系,促进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市、县(区)纠风办要组织行风监督员对被评议单位及其服务对象开展检查评议,市、县(区)质监局(分局)要积极配合行风监督员开展检查评议,尊重行风监督员的调查权、监督权、评议权、表决权,认真对待行风监督员的质询、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评议和监督。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与服务监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多向互动,广泛听取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内外的意见建议。3、加强监督检查。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服务理念、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技术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明查暗访,加强监督检查,并适时对明查暗访的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这项活动的扎实有效。同时,要积极发挥各级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及时监督检查行风建设和活动开展的情况。4、建立长效机制。要根据自查和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问题,查找问题产生根源,在认真研究、落实整改的基础上,从制度上、规范上建立起长效机制,防止和杜绝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三)组织评议及总结阶段(9月初-10月底)1、形成自评报告。市、县(区)质监局(分局)要根据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县(区)质监局(分局)于9月上旬前将调查、征询的主要意见和自评报告分别报当地纠风办和市质监局;市质监局汇总后形成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自评报告,报市纠风办和省质监局。2、接受民主评议。市、县(区)纠风办牵头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大会,组织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对市、县(区)质监局(分局)进行面对面评议,听取评议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各界评议。评议大会要邀请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县(区)的评议大会要求在9月上旬完成,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大会要求在9月中旬完成。3、制订整改措施。市、县(区)质监局(分局)要根据评议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研究对策,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对群众反映和评议组检查评议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提出逐步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并将整改措施及时反馈。4、做好总结工作。要认真做好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工作总结,各县(区)质监局(分局)于9月底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质监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质监局。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政府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直接面对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与企业、消费者、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与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秩序、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坏境密不可分。开展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既有利于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使建议权、监督权,充分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切实提高公共管理部门的管理与服务水平,促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市、县(区)纠风办和质监局(分局)要充分认识这次民主评议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引导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能力,全面推进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风建设。(二)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市、县(区)质监局(分局)要把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质监中心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促和检查。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行风评议机构,认真拟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评议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市、县(区)纠风办要及时了解掌握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评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问题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要求被评议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败坏行业风气的问题,要严肃查处,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注重创新,务求实效。我市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已开展多年,积累了很多做法和经验,各县(区)要在总结借鉴的基础上,不断探索行风评议的新思路、新方法,使行风评议活动评出新意,评出活力。市、县(区)质监局(分局)要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务求实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评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对市、县(区)纠风办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查找问题的根源,及时整改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败坏行业风气的问题,要严肃查处,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标本兼治,以评促建。行风评议既要重视解决风气不正的问题,又要注意探索和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民主评议是一项阶段性工作,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行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在评议中既要注重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固化和推广,又要针对行业中易发多发的问题,研究和制定推进行风建设的治本之策。要通过行风评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进行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努力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和惩防体系,全面推进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风建设,为“质量强市”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附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工作计划表项目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宣传发动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建立组织机构1参加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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