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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OCEANSTAR”消防安全操作手册消防安全操作手册FIRE-FIGHTINGSAFETYOPERATIONALBOOKLETSFSO(按SOLAS公约2000修正案第Ⅱ-2章E部分要求编写)(PreparedinaccordancewithPartEofChapterⅡ-2oftheSOLAS1974,asamended2000')标题:封面版本/生效日期:01/2002.7.01第1页共26页M.V.”OCEANSTAR”消防安全操作手册FSO-B修改记录修改号生效日期修改页次修改理由修改号编写审核批准批准日期标题:修改记录版本/生效日期:01/2002.7.01第2页共26页M.V.”OCEANSTAR”消防安全操作手册FSO-C目录FSO-A手册名称FSO-B修改记录FSO-C目录FSO-01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FSO-02火灾应急须知FSO-03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FSO-04船舶装运危险品货物操作须知FSO-05船舶明火作业须知FSO-06涂装作业防火须知FSO-07锅炉操作规定FSO-08电气防火安全FSO-09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FSO-10燃油加装管理须知FSO-11机炉舱守则FSO-12厨房防火安全标题:目录版本/生效日期:01/2002.7.01第3页共26页M.V.”OCEANSTAR”消防安全操作手册FSO-01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方针、责任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1.2.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事务长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船员对其工作场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负责。1.3.船舶领导有责对船员进行遵章守纪和消防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船员安全防范意识。2.监督2.1.船舶消防安全接受公安消防和港务监督的监督检查;接受公司海务监督员、机务监督员监督检查。2.2.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报公司,由公司负责协助船舶消除隐患。3.消防设备、器材管理3.1.船舶应按《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和船级社的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3.2.消防设备、器材由三副负责管理,由各主管人员按《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和ISM体系中《船舶维护须知》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处于立即可用的良好状态。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检查。3.3.船舶应每月按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见附录1)规定的项目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认真填写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并签名负责。检查出的问题应尽快纠正,船方无法自行解决,应立即报告公司落实解决。3.4.船舶应每周对通用报警设备进行试验;定期对货舱、机舱、生活区感烟、感温等探测报警设备进行检查。3.5.每3个月对机舱应急切断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灭火器、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挂牌。3.6.安全通道、应急通道、逃生孔必须保持畅通,照明、应急照明保持良好。3.7.自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使用状态,禁止人为行为将其敞开并固定。3.8.船舶通风筒设备良好,防火挡板开关正常,开关标志明显。3.9.消防泵、应急消防泵使用2根水带时,压力应符合要求;消防阀四周不得堆放杂物,水枪应为两用水枪。国际通岸接头及其附件齐全。3.10.大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两年进行称重,并持有有效证书;站室配有中英文施放操作说明、各舱室所需二氧化碳量;各阀门良好、开关标志清晰,船长、驾驶员均能熟练操作。4.火灾预防4.1.日常防火4.1.1.贯彻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港口颁发的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4.1.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4.1.3.船舶建立防火巡回检查巡视制度,制定巡视路线图并在驾驶台张贴,每班至少按路线巡视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4.1.4.禁止在货舱甲板、物料间、机舱(含集控室)吸烟;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杆必须放在注水烟缸里,禁止向舷外乱丢烟蒂,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4.1.5.船舶应在货舱、机舱、油漆间、氧气乙炔间等禁烟场所设立明显禁烟标志。4.1.6.应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开口,桶内需注水;机舱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及时清除,以防自燃。4.1.7.不得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船舶用油漆等易燃、易爆液体存放在专用油漆间,不得存放在其他场所。标题: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版本/生效日期:01/2002.7.01第4页共26页M.V.”OCEANSTAR”消防安全操作手册4.1.8.人员离开居住舱室、工作场所应随手关灯;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盖电灯;禁止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4.1.9.船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玩弄救生信号。4.1.10.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发现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制止。4.2.电器防火4.2.1.电机员为船舶安全用电管理责任人,对船舶电气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对船员安全用电实施监督;对船舶存在的电气设备隐患有责及时消除,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向轮机长、船长、公司报告,在隐患消除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防范,保证船舶安全。4.2.2.禁止船员携带电热杯等电热器具上船使用,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4.2.3.公司为船舶配备的影碟机、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等电器设备,由电机员负责指定安全专用插座或另接专线。4.2.4.电机员定期检测各类动力、电力、电器绝缘状况,并满足船检规范要求。4.2.5.冷藏集装箱电源插座应保持水密,不用时应旋紧插座保护盖,防止受潮、短路引发火灾。4.2.6.各类电源线头必需进行绝缘包扎,不得暴露,以防不测。4.2.7.室外各类照明灯具应保持水密,防止因上浪、下雨致使电线短路引发火灾。4.2.8.为保证马达绝缘良好,在使用烘烤灯具对马达进行驱潮时,必需对烘烤灯具进行良好固定,防止因船舶摇晃或振动发生碰撞导致事故,灯具下方需避开易燃物。4.2.9.机舱配电板四周禁止存放任何物品。4.3.明火作业4.3.1.船舶进行明火作业,应按《船舶明火作业须知》的规定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4.4.危险货物安全管理4.4.1.船舶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应按《船舶装运危险品、大件、特殊货物操作须知》的规定进行。5.消防演习与训练5.1.船舶由三副负责,在开航前编妥货船应变部署表、船员应变卡,经船长签名批准后张贴在驾驶台、机舱集控室、餐厅等场所。5.2.船舶应制定船岸应急计划、应急计划中所涉及的船岸通讯用的电话、电传、传真应及时更新。5.3.船舶消防器材、设备实际位置应与防火控制图相符,防火控制图应在公共场所张贴并在舷梯附近的专用水密筒内存放。5.4.船长应根据本船实际状况制定船舶灭火预案;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救生演习并记入《航海日志》。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应立即复原,保持即刻可用,演习中发现的任何故障、缺陷应尽快纠正。5.5.船员要熟悉各种应急信号的意义,熟悉其消防职责及操作,熟悉使用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5.6.船舶每个月1次,2个月为1期对船员进行包括本船全部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及知识培训。5.7.船长应通过培训和演习对船员所担任的消防工作胜任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一步改进,确保船员具有适应能力。6.记录6.1.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由船长负责保存,保存期为1年。标题: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版本/生效日期:01/2002.7.01第5页共26页M.V.”OCEANSTAR”消防安全操作手册7.附录7.1.附录1: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FSO-01A)标题: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版本/生效日期:01/2002.7.01第6页共26页M.V.”OCEANSTAR”消防安全操作手册附件一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FSO-01A)船名:检查日期:一、生活区和住舱合格(√)不合格(×)1.总报警系统情况正常□2.灭火器情况良好,包括:A、类型和规格的正确。B、药剂按时充换、称重并标有上次检验日期和记录。C、灭火器放置处无障碍物,便于取用。□3.紧急出口畅通无阻。□4.生活区及两舷梯口明显地方张贴了本船防火控制图。□5.驾驶台或走廊张贴了本船防火巡回检查路线图。□6.电器设备正确接地。□7.所有照明灯装备了防护罩。□8.垃圾桶必须是阻燃的,四周不得开口,里面盛水,垃圾要经常、尽快地处理。□9.船员或旅客住舱内没有存放油漆或汽油等易燃品。□10.没有擅自拉接的电器线路。□11.及时更换了绝缘性能差的电线和安装了与该电路相符的保险丝。□12.没有使用明火电炉、非自动开水壶、明火加热器、电热杯、电热毯等禁止使用的电器。□13.每人床头备有自己的消防职责分工应变卡。□14.杜绝了躺在床上吸烟的现象。□15.使用电熨斗、电烙铁有人亲候在旁。□16.没有将烟头、火柴杆随便乱丢、乱倒的现象。□二、厨房及配餐厅1.没有存放易燃的垃圾、杂物、潮湿或油污的棉纱头、破布等等。□2.备有防火的弃物容器且设有盖子。□3.定期彻底清扫炉灶、防护罩和抽风管道使清洁无油污,炉面不存放任何可燃物品。□4.电灶无短路,电线绝缘层脆裂的现象。□5.电器用具设备维修良好。□6.没有超负荷的电流线路。□7.炉灶开关指示灯完好正常。□8.油锅使用期间自始至终有人看管。□9.灭火器状况良好。□10.厨工已熟练掌握厨房排烟管道固定灭火设备的使用。□三、甲板部1.甲板上没有易燃的垃圾。□2.甲板上没有残存的油污。□3.甲板上管路和接头无泄漏现象。□4.甲板上电器设备维修良好。□5.舷梯口、大舱内悬挂或显示中英文禁止吸烟牌。□6.正确配装危险货物,舱单、监装证明及各种文件齐全。□7.危险品均有特殊标签并进行了正确的积载,按危规要求进行了正确的分隔,保持了正常的湿度、温度和通风。□8.对货箱进行了绑扎加固,避免货箱移动。□标题:附件版本/生效日期:01/2002.7.01第7页共26页M.V.”OCEANSTAR”消防安全操作手册9.制订并张贴了安全防火巡回检查路线图并落实了巡回检查责任制。□10.所有驾驶员均已熟练掌握本船大型灭火系统的操作。□11.烟火探测器能进行有效探测。□12.甲板上没有损坏或破漏的集装箱。□13.正确堆放油漆和其他易燃物品,保持良好通风及有效防止自燃。油漆间应使用防爆灯具。14.救生艇燃油存放在适当位置。大副:备注:1.该表项目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确认无误。2.该表留船长处备查。3.在船保存期为1年。标题:附件版本/生效日期:01/2002.7.01第8页共26页M.V.”OCEANSTAR”消防安全操作手册附件一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FSO-01A)一、机舱1.机舱不得乱扔易燃的垃圾、废料和油污破布、棉纱头。必须集中置于铁质垃圾桶内并及时清除。□2.备有带盖的防火弃物容器。□3.机舱甲板没有残油和油脂。□4.没有破漏的管道和接头。□5.分油机间没有破损泄漏现象,通风系统正常。□6.各阀门有正确标志。□7.定期检查和试验锅炉、压力容器、管路系统和其他机械设备。□8.锅炉停用时,排除残油。□9.定期清洁喷油嘴,保持正常喷出油雾,避免未燃尽的燃油在锅炉的风箱上积蓄。□10.没有未经许可或临时擅自拉接的电线线路。□11.配电板周围清洁干净。□12.高压电流场所悬挂警告牌。□13.没有不合规格的保险丝。□14.电机上面无易燃物品。□15.电机按期保养、检查或试验,保证电刷运转光滑,避免线圈出现短路或接地。□16.机舱楼梯要保持清洁干净和通行无阻。逃生孔畅通无阻,应急照明良好。□17.于明显处悬挂禁止吸烟警告牌。□18.加温驳油前,检查输油管路,确保所有螺丝扣都扣住,所有管子接头都已拧紧。□19.敞开的容器内没有易燃液体。□20.经常检查舱底积油,发现积油过多应立即检查油路,找出漏油的地方和原因或及时通过油水分离器分离清除积油。□21.机舱不得存放油漆;其它易燃、可燃物品存放妥当。□22.烧焊作业前已获港口批准动火、作业现场安排看火人员采取防护措施,清除了一切易燃因素,事毕反复查看了现场。□23.蓄电池充电能保持良好通风,附近不存放可能产生火花的机械。□24.消防设备状况正常。□25.机舱内严禁晾烤衣物。□26.燃油锅炉点火时,必须先开通风吹尽炉膛及室内的油气、然后点火,点火时提防炉内油气
本文标题:船舶FSO(消防安全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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