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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艾滋病防治及职业暴露处理20168
磐石市医院张丽CompanyLogo主要内容艾滋病概述及疫情概况1职业暴露的定义及危险性2职业暴露的处理及评估3职业暴露的防护(普遍性防护原则)4一、艾滋病概述及疫情概况艾滋病的全称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其英文缩写为AIDS。艾滋病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艾滋病只能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主要侵犯人体免疫系统。当免疫系统被病毒破坏以后,人体由于逐渐失去了抵抗力,出现很难治愈的多种机会性感染,病死率极高。艾滋病是人类目前面临的最严重的公共卫生威胁之一。艾滋病病毒(HIV)的理化特性:只能在细胞内存活,暴露在外界空气中或一般热力、消毒剂、漂白粉等均可将其杀灭。但对紫外线不敏感。艾滋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在人体内自然发展可分三个时期:1、急性感染期窗口期2、无症状期3、艾滋病期(一)传染源: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现已查明,HIV主要存在于感染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和伤口渗出液。(二)传播方式(二)传播(二)传播方式方式1、性行为传播异性之间同性之间2、经血传播血液/血制品静脉吸毒3、母婴传播性行为传播对象•异性•同性血源性传播1、共用HIV污染的针头、注射器吸毒2、输入或注射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和血液制品3、移植了HIV感染者的器官或组织4、使用被HIV病毒污染而未经消毒的注射器、针炙针或其它侵入人体的器械(牙科、美容等)。5、被污染的针头或锋利的器具意外刺扎伤(感染机率0.5%)。6、共用剃须(刮脸)刀及共用牙刷等传播。血液传播:污染的针头、针具、锐器、输血、器官移植等母婴传播(发生机率为13-50%)宫内感染生产过程感染母乳喂养感染版权所有—国际劳工组织下列途径不传播HIV病毒(三)易感人群人人都易感染。HIV的感染与人类的行为密切相关,男性同性恋、静脉吸毒者、与HIV携带者经常有性接触者、以及经常输血者如血友病病人属于高危人群。人体液中HIV的含量:(1)主动体液如:汗液、泪液、尿液、唾液、痰液中HIV含量非常低,不能造成艾滋病的传播。(2)被动体液如:血液、精液、组织液(脑脊液、淋巴液等)、子宫颈-阴道分泌液、乳汁中HIV含量很高,能造成艾滋病的传播。二、职业暴露的基本概念及危险性1、基本概念工作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意外地被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HIV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而导致有被HIV感染可能性的情况。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不包括:唾液、泪液、汗液、尿液2、暴露的主要环节♦手术时被割伤或破损皮肤接触;♦采血或注射时刺伤或破损皮肤接触;♦血液或体液喷溅到人员脸上或眼睛口腔;♦血库或化验时被刺伤或破损皮肤接触;♦对血液和污染的器具进行去污消毒维护;♦处理污染衣物和医疗废弃物过程中。3、造成职业暴露的可能因素〆没有防范的规章制度;〆没有按照规范执行;〆对职业暴露缺乏自我防护意识;〆缺乏职业暴露的专业知识;〆不可避免的处于高度暴露环境。接触物质是否含存活的艾滋病病毒粘膜或皮肤有伤口体液交换发生要达到一定的病毒量4、构成职业暴露的要件暴露源的情况暴露情况暴露时间暴露范围暴露后处理5、暴露后感染HIV的影响因素三、职业暴露的处理与评估1、暴露的途径•皮肤损伤:针刺损伤是医疗卫生机构中发生HIV感染的主要途径,皮肤的切割伤也较为常见。损伤的皮肤接触HIV,感染HIV的危险性相当高。•粘膜暴露:粘膜部位如眼、鼻等接触HIV或含有HIV的血液、羊水等。2、职业暴露常见人群护理人员、检验人员、临床医生、助产士、尸检人员职业暴露潜在人群对血液和污染的环境进行清洁的人对血液和污染的器具进行去污、消毒、维护的人处理污染的被服和废弃物的人处理盛有污染利器的容器的人处理和运输生物学标本的人对有潜在污染可能的水管进行维护的人即:凡提供医疗服务的大多部门均有可能发生职业暴露传播方式HIV传播的危险性职业性针刺暴露1:300(0.33﹪)粘膜暴露1:1143(0.09﹪)母婴传播,无干预措施1:3(33.3﹪)共用注射器静注毒品1:150(0.67﹪)接受肛交1:300-1:1000(0.33﹪-0.1﹪)阴道性交男传女女传男1:500-1:1000(0.2﹪-0.1﹪)1:1000-1:3000(0.1﹪-0.03﹪)3、艾滋病职业暴露与传播的危险性比例医疗机构发生职业暴露医护人员感染科核查暴露源HIV情况,督导检验科立即进行HIV初筛,收集暴露源身份证复印件、《HIV抗体复检化验单》、〈HIV/AIDS初筛阳性调查表、初筛阳性3份各1ml血清样本(螺旋管/生物安全箱)、暴露者身份证疾控中心性艾科疾控中心筛查结果及市CDC确证检验结果阴性判定职业暴露性质暴露源状况不明排除HIV/AIDSHIV阳性预防性投药(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暴露时、暴露后的0、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检测、随访报告院感染科(医务科)疫情管理员暴露事件调查暴露者本人排除职业暴露事件案件结束,形成结案报告上报市疾控中心及区卫生局反复轻挤压伤口,尽量挤出损伤处的血液暴露部位处置肥皂(粘膜用生理盐水)和清水反复冲洗75%酒精、0.5%碘伏、0.2-0.5%过氧乙酸浸泡或涂抹消毒(粘膜用0.5%碘伏冲洗或涂抹消毒)4、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图(1)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程序HIV职业暴露局部紧急处理危险性评估不用药用药HIV监测及随访心理咨询毒副作用监测报告(2)局部紧急处理皮肤暴露粘膜暴露肥皂和流动水冲洗皮肤挤压伤口旁端,将伤口血液尽量挤出75%酒精、0.5%碘伏消毒包扎伤口!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粘膜!严禁局部挤压伤口用力挤压伤口造成出血,容易使伤口旁微细血管造成负压,把伤口周边可能存在的病毒进入血管;本着自愿原则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时限:在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在2小时内进行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及疾控机构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3)报告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有无出血、深浅、大小)、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4)登记职业暴露与保密制度(5)保密任何一个得到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应严守秘密。5、风险评估由专业人员根据暴露的程度和暴露源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风险评估,决定是否进行药物预防和使用何种药物,制定具体的预防方案。暴露程度分级粘膜的暴露,不完整的皮肤的暴露皮肤完整的暴露经皮的、损伤的暴露不需要预防量与时间损伤的程度几滴或接触时间短量大或接触时间长实心针刺或表皮的擦伤空心针刺;深;出血或针源于动静脉一级暴露二级暴露二级暴露三级暴露不完整的皮肤:湿疹、痤疮等暴露源分级HIV(+)HIV(-)暴露源来源不明不需要预防无症状;高CD4细胞数AIDS;急性期;高VL或低CD4暴露源一级(低传染性)暴露源二级(高传染性)暴露源不清楚病人情况不明急性期指刚刚感染的人,可有发热、上呼吸道症状。CompanyLogo6、制定预防方案暴露程度暴露源用药方案11不需要预防12二联药(基础用药)21二联药(基础用药)22三联药31or2三联药7、预防性用药治疗方案常用药物组合基本用药方案AZT(齐多夫定)+3TC(拉米夫定)首选组合ddI(去羟肌苷)+d4T(司他夫定)d4T+3TC强化用药方案AZT+3TC+IDV(茚地那韦)首选组合基本用药方案+EFV(依非韦伦)(耐PI)基本用药方案+ABC(阿巴卡韦)(1)服药时间:在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在2小时内)进行预防性用药,最好不超过24小时,但即使超过24小时,也建议实施预防性用药。基本用药方案和强化用药方案的疗程,均为连续服用28天。(2)预防用药的知情同意原则预防性抗病毒药均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如AZT头痛、疲劳、失眠、恶心、腹泻、茚地那韦胃肠不适、肾结石等等;预防效果也不是绝对的,有资料报道,服用药物后可以减少81﹪的危险。因此,应告知利益和风险,采取知情同意原则。(3)暴露源不名情况的处理☻根据临床表现流行病学暴露类型综合分析☻如有HIV传播可能实施基本用药方案☻如暴露源HIV结果阴性终止用药☻如HIV阳性应重新评估危险性调整用药如果暴露源HIV检测结果为“不确定”,则按“HIV阳性”处理。医学随访及毒副作用监测HIV抗体检测、药物毒性监控、处理、感染早期症状的观察记录发生时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7、监测(暴露后的预防用药和医学随访)除HIV抗体监测外,在服用药物期间,每两周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监测8、注意事项:在尚未证实该职业暴露没有导致被暴露者感染HIV的情况下,也就是从暴露发生起1年的时间内,应将被暴露者视为可能的HIV传染源加以预防。具体措施主要包括:生活中,被暴露者应在每次性交时使用安全套;育龄妇女暂缓怀孕;孕妇要根据危险性评估的结果权衡利弊,决定是否终止妊娠;哺乳期女性应中断母乳喂养改用人工喂养。在生活中避免与他人有血液或感染性体液的接触或交换等。四、职业暴露的防护根据职业暴露感染HIV的数据分析表明,医务人员在对HIV/AIDS从事医疗和实验检测活动的过程中,若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应该是比较安全的。但如果疏忽大意就有可能造成传播。因此必须强调普遍性防护原则。HIV职业暴露主要和接触血液有关,临床各科(普通外科、矫形外科、妇产外科、创伤外科、心脏外科,产科,介入性放射诊断,急诊室,牙科)医务人员接触血液情况又相当普遍,尤其是护士和实习生,特别要注意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1、普遍性防护原则目的:把意外接触到病人和医务人员血液体液减少到最低程度。内容:在为病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时,无论是病人还是医务人员的血液和体液,也无论病人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还是阳性,应作为具有潜在传染性加以防护。2、医疗机构预防职业暴露要求1)建立避免职业暴露制度,每半年学习一次。2)个人健康监护,每年为相关医护人员进行一次HIV检测。3)普遍性防护原则,无论病人HIV抗体阳性还是阴性均视为潜在的传染性加以防护。4)标准预防原则,即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休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3、职业暴露的防护--普遍性防护原则1)安全处置锐利器具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不要把用过的器具传递给别人。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时,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可能减少创口出血。千万不要向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上盖针头套。不要用手毁坏用过的注射器。在创口缝合时,要特别注意减少意外刺伤。把用过的注射器直接放到专门的桶(盒)中,统一处理。勿将锐利废弃物同其它废弃物混在一起。勿将锐利废弃物放在儿童可以接触到的地方。2)对所有器具严格消毒为保证消毒效果,器具必须用热水和清洁剂洗干净后再消毒。所有符合消毒规范的消毒程序都足以杀灭HIV、乙型肝炎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2015年7月8日)本规定适用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等因职业活动发生以下导致感染或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一)被含有艾滋病病毒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器械及其他器具刺伤皮肤的;(二)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黏膜的;(三)被携带艾滋病病毒的生物样本、废弃物污染了皮肤或者黏膜的;(四)其他因职业活动发生或可能感染艾滋病的。第八条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等在职业活动中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进行局部紧急处理,并在1小时内报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在暴露发生后2小时内向辖区内的处置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处置工作。第九条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及暴露后的局部紧急处理、感染危险性评估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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