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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第二条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深圳瑞胜工商业地产顾问机构武汉公司的全体员工。(二)工作时间第三条公司执行大小礼拜轮休工作制,大礼拜周六周日双休;小礼拜周六正常上班,周日休息。第四条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30第五条周六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30(三)考勤办法第六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2.如实反映考勤中的问题。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4.因公未打卡或因其它原因未打卡者需填写未打卡考勤记录交由上级审批。5.次月第1-5个工作日,考勤人员统计汇总当月考勤情况,员工有义务配合考勤人员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四)迟到、早退及旷工第七条迟到:员工在上班时间开始后1分钟至20分钟以内未到班者为迟到。1.员工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元,11-20分钟扣10元,超出20分钟但不超60分钟者按半天事假计算;累计迟到四次者,按一天事假计算;累计迟到五次者,按一天旷工计算;一个月迟到累计超过六次(含)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一次迟到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的,情况属实者可不记迟到。第八条早退:员工在下班时间前1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1.员工早退10分钟以内扣10元,11-20分钟扣20元,超出20分钟但不超半天者按半天事假计算;2员工当月累计2次早退者,按一天旷工计算;一个月早退累计超过五次(含)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一次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第九条旷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旷工处理。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3.工作调派中,在规定的时间未到岗。4.被公安部门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5.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20分钟的。6.其他等同于旷工的行为。第十条相关奖惩:1.当月迟到及早退累计达到四次的,扣发全勤奖50%;累计达六次及以上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2.旷工半天以上扣发全勤奖,旷工3天(含)以内者按事假的3倍扣罚,旷工3天以上按自离处理。(五)请假办法第十一条员工请假(事、病、婚、丧假)需填写《请假单》,按程序经审批后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存档。1.请假不满3天的,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逐级报批,经部门经理及副总级人员审批后,请假单交综合管理办公室。2.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1周申请,逐级报批,经部门经理及副总级人员审核后,可视为准假。第十二条因病或遇紧急事务需请假但无法提前申请时,需在当日上班时间前以电话形式直接上级或部门总监级人员申请,该上级同意后,由其代为逐级报批。第十三条请假单上注明请假时间第十四条员工因公于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按权限审批后,交综合管理办公室登记。若员工超过公司下班时间尚未完成公出任务时,可不必返回公司。第十五条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上级可酌情不予批转,或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六)休假管理第十六条事假:员工有私人事务需要办理者,可申请事假。1.请事假时,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存档。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事假时,需事先安排好员工的工作后方可审批。2.事假半日扣除半日薪金,事假一日扣除当日薪金。3.公司员工请假时间满,需续假的,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续假,且需按权限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计算。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4.员工每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超过期限又未履行任何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示。第十七条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者,可申请病假。1.请病假时,需及时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存档。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事假时,需事先安排好员工的工作后方可审批。2.如因病情紧急无法事先进行书面请假的,可即时电话申请,并于病假届满后当日补齐请假手续。3.三天以上的病假,需提供医院的医疗证明,否则按事假计算。第十八条婚假:员工结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请办理婚假手续。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期限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包括休息日,婚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第十九条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可向公司申请办理丧假手续。1.丧假假期一般为3天。2.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和全勤奖。第二十条年假:连续为公司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职员、中高级职称(技术、财务等)人员及处级(含)以上管理人员(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其他非本公司正式员工的人员)可以享受年休假。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由企业高层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1.休假时间:连续工作满三年(含)未满五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10天;连续工作满五年(含)未满八年者,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15天;连续工作满八年及以上者,每多一年其年休假增加一天,但每年休假时间以30天为限。2.享受年假原则上是在不影响公司或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各部门人员享受年假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审批。3.按国家有关规定当年享受婚丧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假。4.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工伤假超过90天的员工,旷工3天及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5.受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年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假;对个别表现较差或未完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假待遇,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6.年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7.年休假当年有效,不作跨年度累计。8.年休假期间,只发工资,不发奖金。(七)加班管理第二十一条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按权限审批后方可计算加班。《加班申请单》经审单位领导批后交综合管理办公室,作为统计加班的依据。第二十二条公司工作人员加班行为的界定:1.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不属于加班。2.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第二十三条日常的加班,由部门主管审批,节假日的加班,需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总经理审批。第二十四条员工在填写《加班申请单》时可自主选择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选择以补休方式冲抵的,应安排在加班日起半年内补休完毕,半年内未补休完毕的,视为自动放弃补休。第二十五条加班人员申请调休,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在备注中写明调休,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并交办公室考勤,加班调休不可以连休。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薪酬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八)出差管理第二十六条因工作需要到属地之外的公司基地或其他省市工作的,视为出差。第二十七条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逐级报批,经总经理审核后在出差前将《出差申请单》交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出差任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出差申请单》者可在出差返回后第1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填,无《出差申请单》又未到公司上班者按旷工处理。第二十八条如实际出差时间与递交的《出差申请单》有出入(提前返回或者逾期),出差人员需及时告知综合管理办公室,并在出差返回公司后第1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出差日期重新提交新的《出差申请单》,以保证考勤管理和财务报销的准确性。第二十九条如员工到属地之外的公司基地或其他分支长期出差(时间1个月及以上),则其在当地的出勤情况由当地的考勤人员在员工结束出差后配合员工属地的考勤人员进行核实。(九)附则第三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综合管理部。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文标题: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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