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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设计管理暂行办法毕业设计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衡量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为规范我院毕业设计工作,保证和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独立地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基本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第二条在毕业设计教学过程中,应按照学院制定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积极引导学生,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培养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保障毕业设计的教学质量水平。第三条毕业设计是学生获取信息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综合概括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能力、书面文字表述能力和答辩能力等诸多能力的综合表现。完成毕业设计教学环节,可获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毕业设计是必修课,不能免修。二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在学院主管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学院教务办公室在校教务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各系是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基层教学单位,各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的直接负责人。第五条学院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特点,制定本毕业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安排落实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任务。成立由本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担任组长,高级职称教师、各系主任和教学秘书组成的本学院毕业论文(作品、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设计的组织领导工作;进行毕业设计工作动员;组织和审定选题;遴选和审定指导教师;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毕业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推荐优秀设计作品;(3)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实施全过程的检查与考核;(4)组织毕业设计档案存档、教学研究等总结工作。2(5)组织进行学院毕业设计展。第六条系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学校、学院有关毕业设计工作的要求和规定;(2)组织拟定毕业设计选题并报学院审定,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3)提出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报学院毕业论文(作品、设计)领导小组批准,组织教师参与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并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4)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进度、质量和纪律;(5)做好本系所属专业的毕业设计总结工作。(6)配合学院做好毕业设计展的相关工作。三指导教师第七条指导教师的选定(1)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教学水平、行业经验和科研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鼓励有经验的高职称(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和青年教师一起担任指导老师;(2)每位指导老师指导的本科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名;(3)根据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的实际需要可聘请校外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热心教育工作的行业一线人员为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兼职指导教师需办理相应聘任手续,报教务处审核。各专业应指派教师负责与兼职教师联系沟通,使其掌握毕业设计教学要求,保证质量;(4)对在指导毕业设计工作中缺乏能力、责任心不强、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学院论文(作品)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构成教学事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八条指导教师的职责(1)选拟学生毕业设计题目;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指定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规划毕业设计的进度安排;(2)指导学生填写开题报告,评阅文献综述;(3)审定学生拟定的作品方案,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设计阐述;(4)认真做好全过程中的指导,检查学生执行情况和进度。定期检查进度情况,填写检查记录;(5)平均不能少于6次的指导(大四第一学期以面对面指导为主,第二学期以网络及3电话指导为主),每次不少于1课时,并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和考勤。若因公、病、事请假,事先应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但应由主管院长批准,请假两周以上者,学院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6)在毕业设计答辩前,应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质量、设计阐述写作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第九条毕业设计工作量的计算毕业设计的工作量指导一名本科学生完成毕业设计以8课时计。四选题与撰写第十条选题原则(1)专业性原则。选题应当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特点;(2)创新性原则。通过毕业设计环节,能达到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目的;(3)可行性原则。选题的深度、广度应为本科生所能够完成,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的提高;(4)应用性原则。选择社会、经济、技术等领域的实际问题,与毕业实习相结合,增强选题的应用价值;(5)独立完成原则。选题原则上为一人一题。第十一条毕业设计任务书是由指导教师填写并向学生传达毕业设计工作任务的一种表格式文书。毕业设计任务书明确课题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度安排,以及推荐参考文献等,任务书经系主任审核后,及时下发给学生,以便学生进入资料收集和开题报告撰写工作。第十二条开题报告是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毕业设计任务书撰写的,对课题准备情况以及进度计划做出概括反映的一种表格式文书。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作品构思与主要创作内容、创作方法(创作方法阐述的字数不少于500字)、创作的总体安排与进度、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1)在开题前必须查阅5篇以上由指导教师推荐的中外参考文献、作品和其他参考资料,其中外文文献至少两篇;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文献综述”(含所选课题的国内外研究与创作现状、成果与发展趋势、存在问题等),力求切题,具有综合归纳能力;格式上为字体宋体5号,行间距1.25倍。根据查询情况进行开题报告的写作和设计草稿的绘制;4(2)开题汇报分组集中进行,每位学生作10-15分钟的开题汇报,根据开题汇报情况,指导教师签署是否同意开题的意见。开题未获通过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对其开题报告进行重新指导,二周后重新交学院审查,审查通过的学生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动,需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第十三条撰写与文本规范要求(1)毕业设计的制作和设计报告的撰写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杜绝抄袭现象发生。抄袭的毕业设计不能参加答辩。引文篇幅超过原文篇幅三分之二的毕业设计报告视为抄袭;(2)设计题目应该简短、明确,字数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并做到每生一题;(2)设计报告目录一般按三级标题编号,由WORD文档自动形成:插入——引用——索引和目录;(3)设计报告排版应美观大方,符合格式要求;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作品包括:所有图稿的电子版和制作完成的模型,最后上交模型的实拍照片作为学院存档,优秀作品模型学院美术馆留存。以上内容的电子稿必须都刻录在数据光盘内,并将数据光盘命名为“设计艺术学院20**届毕业作品《***(作品名)》——***(作者)”,并将光盘装入方形光盘盒内,在盒面标明“设计艺术学院20**届毕业作品《***(作品名)》——***(作者)”。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作品包括:所有图稿的电子版和作品成品,最后上交成品的照片学院存档(化妆方向为定妆照,服装为设计稿或成品照片),优秀作品学院美术馆留存。以上内容的电子稿必须都刻录在数据光盘内,并将数据光盘命名为“设计艺术学院20**届毕业作品《***(作品名)》——***(作者)”,并将光盘装入方形光盘盒内,在盒面标明“设计艺术学院20**届毕业作品《***(作品名)》——***(作者)”。(4)学生应认真阅读“声明”,签字对自己的作品的诚信作出承诺。(5)毕业设计报告文本主体(包括引言、正文与结论)字数不少于3000字。(6)作品阐述“内容摘要”部分不超过300汉字,英文摘要的内容要与中文摘要相一致,文字正确清楚。关键词包括中文与英文两种,一般为3—6个,每一个英文单词必须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7)参考文献的篇数:根据专业特点,参考文献应在5-1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应少于2篇;参考文献书写格式应符合GB7714-19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请自行查询);(8)装订顺序为:毕业设计手册、毕业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中期检5查、指导记录、毕业设计阐述文本(包括:封面、中文摘要与关键词、英文摘要与关键词、目录、文本主体(包括引言、正文与结论)、致谢、参考文献、附录)、指导教师评语表、评阅教师评语表、评审与答辩表、成绩表、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9)附录的篇幅一般不宜超过正文,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表不要出现在非优秀作品学生的作品手册里,优秀作品的认定由学院负责。第十四条毕业设计展示由学院组织进行所有班级毕业设计展览,创作者自行制作展品并布展,作品展映成绩按将作为参考计入毕业设计总评成绩。展品展示映在答辩前完成。五答辩与作品展示第十五条答辩是对毕业设计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的一个重要的环节。答辩前,要进行毕业设计的评阅与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进行评阅,做出带有评价等级的评语,明确提出是否同意参加答辩的意见;对未达到答辩要求的学生做出缓答辩处理意见。第十六条毕业设计答辩的组织管理毕业设计答辩的管理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学院主管论文工作院长担任主任,另设副主任1人、委员5—7人,必要时也可邀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小组成员以3—5人为宜,组长须有副高以上职称,成员可以聘请外校教师。第十七条答辩委员会职责(1)组织领导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审定毕业设计成绩;(2)提出本学院毕业设计答辩程序及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3)负责审核本单位毕业设计质量及成绩评定、争议裁决;(4)组织毕业设计拟申请优秀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推荐优秀毕业设计。第十八条答辩小组职责(1)答辩小组应在答辩前,确定评阅教师,由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进行审阅,写出评阅意见并检查是否完成任务书的基本内容;(2)负责学生毕业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与所指导学生的答6辩;(3)对答辩过程做详细记录。第十九条学院要制订答辩具体实施办法,采取分组公开答辩形式。答辩时间、地点应提前公布。答辩方式可视课题的内容和学生人数多少由答辩小组灵活确定。第二十条毕业答辩步骤(1)学生介绍毕业设计内容,学生应在答辩前写出书面提纲,内容包括:课题名称和任务,采用的原始资料和参考文献,毕业设计的基本内容和本人对设计的评价(成绩与存在问题)。学生的介绍力求准确、简练,时间为15~20分钟;(2)答辩小组的质询。答辩小组质询的内容应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方法及鉴别独立工作能力的各种问题;(3)答辩现场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答辩记录。学生按事先确定的顺序依次答辩;(4)答辩小组结合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质量和答辩情况,以集体打分的方式评定答辩成绩。答辩委员会对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进行裁定,向学生公布答辩成绩。六成绩评定与公示第二十一条毕业设计的成绩要根据完成毕业设计的工作态度、出勤和纪律情况、文献综述、设计水平与工艺质量、创新能力、文字表述能力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第二十二条毕业设计成绩由工作态度与纪律(占10%)、开题情况(含文献综述)(占10%)、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20%)、评阅人评定成绩(占10%)、答辩成绩(占50%)(如答辩成绩不合格,毕业设计成绩即视为不及格)组成。毕业展成绩根据实际情况,成绩比例会进行重新的合理分配。第二十三条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其中“优秀”成绩比例一般占10%-20%,“良好”成绩比例占45%左右,“中等”占25%左右,及格和不及格共占10%-20%左右。七档案管理第二十四条毕业设计档案管理毕业设计管理制度、《优秀毕业设计集》等文件由学校档案室存档。毕业设计的下述档案由学院统一存档管理:7(1)毕业设计阐述文本;(2)毕
本文标题:设计艺术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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