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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1、证券是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2、证券是指用以证明或设定权利所做成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该证券代表的特定权益,或证明其曾经发生过的行为。一、有价证券(一)有价证券的定义1、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二)有价证券的分类1、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有价证券可分为政府证券、政府机构证券和公司证券。2、按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有价证券可分为上市证券与非上市证券。3、按募集方式分类,有价证券可以分为公幕证券和私幕证券。4、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分类,有价证券可以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三大类。(三)有价证券的特征: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期限性。二、证券市场1、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一)证券市场的特征:1、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2、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3、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二)证券市场的结构:1、层次结构(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2、品种结构(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产品市场等)3、交易场所结构(按是否固定场所进行: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三)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证券市场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基本功能:1、筹资-投资功能。2、资本定价功能。3、资本配置功能。第二节证券市场参与者一、证券发行人1、证券发行人包括:(1)、公司(企业)(2)、政府和政府机构二、证券投资人1、证券投资人可分为:(1)、机构投资者(2)、个人投资者(一)机构投资者:1、政府机构、2金融机构、3企业和事业法人、4各类基金等。(多选)第2页2、金融机构:(1)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者。(2)银行业金融机构(3)保险经营机构(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国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财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5)主权财富基金;代表国家进行投资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投公司)被视为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端。(6)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3、企业和事业法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4、各类基金:(1)证券投资基金、(2)社保基金、(3)企业年金。(4)社会公益基金(2)社保基金:①社会保障基金:(多选)Ⅰ运作依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资金来源包括国有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和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2001年起新增发行彩票公益金的80%上缴社会基金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Ⅲ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第3页Ⅳ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②社会保险基金:一般由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险组成。(3)企业年金:投资规定:①银行活期存款、央行票据、短债回购、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②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不高于50%,其中,国债不低于20%。③股票等权益类、保险产品、基金不高于30%,股票不高于20%。其中,投资于一家发行的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总发行量的5%,也不得超过年金总值的10%。(4)社会公益基金: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文学奖励基金等。(二)个人投资者1、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三)投资者的风险特征与投资适当性1、不同的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各不相同,理论上可以将其区分为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风险回避型(风险厌恶型)三种。2、投资适当性的要求就是“适合的投资者购买恰当的产品”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1、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证券公司、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一)证券公司1、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二)证券服务机构: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四、自律性组织(多选)1、我国的证券自律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一)证券交易所1、监管职能: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对会员进行管理,以及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二)证券业协会第4页1、具体表现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和对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自律管理。(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法人。五、证券监管机构1、主要职责: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负责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行为等依法实拖全面监管,维持公平而有序的证券市场。第三节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一、证券市场的产生1、产生主要归因于以下三点:(1)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2)股份制的发展(3)信用制度的发展:货币资本与产业资本相分离,商业信用、国家信用、银行信用,信用工具一般都有流通变现的要求。二、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一)萌芽阶段1、(单选)16世纪中叶,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生产经营方式――股份公司出现,使股票、公司债券及不动产抵押债券依次进入有价证券交易的行列。2、(单选)英国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1802年获得批准。最初主要交易政府债券。3、(单选)1790年成立了美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费城证券交易所。(二)初步发展阶段1、20世纪初,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2、初步发展阶段特征:(1)股份公司数量剧增(2)有价证券发行总额剧增(三)停滞阶段1、1929-1933年,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无兆就为股市的暴跌。(四)恢复阶段(五)加速发展阶段1、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证券市场出现了高度繁荣的局面,证券交易日趋活跃。重要标志是反映证券市场容量的重要指标――证券化率(证券市值/GDP)的提高。三、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一)证券市场一体化1、(多选)一体化表现:(1)从证券发行人或筹资者层面看,异地上市、海外上市以及多个市场同时上市的公司数量和发行规模日益扩大,海外发行主权债务工具的规模也非常巨大。(2)从投资者层面看,随着资本管制的放松,全球资产配置成为流行趋势,个人投资者可以借助互联网轻松实现跨境投资,以全球基金、国际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大量投资境外证第5页券。主权国家出于外汇储备管理的需要,也形成对外国高等级证券的巨大需求。(3)从市场组织结构层面看,交易所之间跨国合并或跨国合作的安全层出不穷,场外市场在跨国购并等交易活动的驱动下,也渐趋融合。(4)从证券市场运行层面看,全球资本市场之间的相关性显著增强。(二)投资者法人化1、(多选)法人化表现:(1)机构投资者个数增加(2)投资额增加2、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开放式共同基金、封闭式投资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基金、信托基金、引外还有对冲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各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快速成长,它们在证券市场上发挥出日益显著的主导作用。(三)金融创新深化1、进入21世纪,在新的金融理论和金融技术的支持下,有关产品、组织、监管等方面的发展千变万化、日新月异。(四)金融机构混业化1、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货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经济危机时代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相互渗透业务的障碍,标志着金融业分业制度的终结。(五)交易所重组与公司化1、进入21世纪以来,在证券市场上最引人注目的事件是欧洲证券交易所的重组。(六)证券市场网络化1、网络化表现: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或纳斯达克)2、以国际互联网或大型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比较系统和完整的金融信息分析和金融资产管理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七)金融风险复杂化(八)金融监管合作化1、监管合作化表现:(1)金融机构的去杠杆化(2)金融监管的改革(3)国际金融合作的进一步加强(G20协调机制)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一)旧中国的证券市场1、证券在我国属于舶来品。2、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二)新中国的证券市场1、可分为三个阶段:(1)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2)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8)(3)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2007)2、1981年7月我国改变传统“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计划经济思想,重启国债发行。3、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第6页4、1992年1-2月邓小平同志南方视察作用:(1)讲话认为市场经济不姓资也不姓社(2)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5、1998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制。6、1997年推出了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境内企业逐渐开始在我国香港、纽约、伦敦和新加坡等海外市场上市。7、1998年12月,我国《证券法》正式颁布并于1999年7月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的法律,并由此确认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8、2005年11月,修订后的《证券法》和《公司法》颁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9、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正式启动,截至2009年年底,共有36家创业板公司上市交易。五、《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1、国九条:(1)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2)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3)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4)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5)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7)加强法制和诚信建设,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水平(8)加强协调配合,防范和化解市场市场风险(9)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稳定妥地推进对外开放六、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1、(多选)内容看,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分为四个方面:(1)在国际资本市场幕集资金(2)开放国内资本市场(3)有条件地开放境内企业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4)对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开放2、(单选)1984年11月,中国银行在东京公开发行200亿日元债券,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国际债券市场市场。3、(单选)1993年9月,财政部首次在日本发行了300亿日元债券,标志着我国主权外债发行的正式起步。4、(单选)截至2009年12月,累计批准83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为165亿美元。5、(单选)截至2010年3月,已相继与42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46个监管合作备忘录。6、(单选)中国证监会在1995年加入了证监会国际组织,并在1998年当选为该组织的执委会委员。7、(单选)截至2009年年末,共批准65家商业银行、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为633亿美元。第7页8、(单选)截至2008年年底,分别有12家内地证券公司、4家内地基金公司获准在
本文标题:证券基础第1章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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