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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水利工程 > 伊宁县XXXX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
1第一章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伊宁县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专项工程1.2建设地址1号项目区(吉里于孜镇北山坡0.5万亩)位于伊宁县县城中心东北3km北山坡处,地理坐标为81°03′17″、北纬43°58′32″,西南距伊宁市25公里,南北总宽1km,东西长4km,沿小人民渠呈带状分布。地势北高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据测量地下水位平均在150米以下。2号项目区位于伊宁县城萨地克于孜乡上、下萨地克于孜村部分地块(面积共计3000亩),地理位置为县城至萨地克于孜乡柏油公路以东,人民渠以南,萨迪克乡政府以北,萨地克于孜乡政府至养殖小区道路以西。地理坐标北纬43°55′35″~43°56′29″,东经81°34′28″~82°32′27″。两块项目区内都有柏油路通过,交通非常便利。1.3工程概况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本项目区建设是通过实施滴灌技术提高作物产量、节约水资源用量。建设淹改滴面积8000亩,共分3个系统,其中A系统(加压)(加压)控制面积2050亩,B系统(自压)(自压)控制面积2950亩,3号系统(加压)控制面积3000亩。配套沉淀池2座,首部过滤系统3套,配电设备2套,配套滴灌管网8000亩。本工程主要工程量有:配套地埋和地面管网8000亩,沉淀池2座,设2备管理房3座,过滤施肥设备3套,配电设备3套。伊宁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成后,水的利用率由现状的0.65提高到0.90,用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灌溉水平高于当地平均水平。⑶效益标准项目建设成后可改善灌溉面积8000亩,建设前西红柿亩产5000公斤,树上干杏亩产390公斤、桃树亩产200公斤,项目建设后酱用番茄亩产达到7000公斤,树上干杏亩产450公斤,桃树亩产300公斤。进一步带动项目区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加强农民的科技务农、科学灌溉意识,实现项目区致富、农民增收。1.4建设相关单位建设单位:伊宁县水利管理总站设计单位:伊宁县青山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队监理单位:新疆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新疆新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工作依据2.1法律依据国家有关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2.2本项目合同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项目报建及相关批复文件;项目招投标文件;3项目施工合同文件及其相关合同协议文件;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其补充设计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第三章监理范围3.1监理服务范围察布查尔县琼博拉乡克其克博拉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3.2监理服务内容3.2.1对设计方面的工作一、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二、及时向承包商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三、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四、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五、审核承包商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与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六、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商提交的设计文件。3.2.2对施工方面工作一、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二、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三、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签发工程开工令。四、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五、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商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六、工程进度控制:控制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4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商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七、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旁站,确保质量的合格与优良。八、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完成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九、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防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十、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承包商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十一、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十二、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表、录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期限内移交业主。十三、其他相关工作。根据合同文件规定为180天。第四章监理组织4.1监理组织机构4.1.1监理机构的组织形成根据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及标段内监理工作内容,项目监理拟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的5行政和技术总负责人,直接向业主负责。4.2监理人员的职责4.2.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一、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二、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三、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四、检查和安排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工作。五、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的指令。六、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七、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八、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九、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十、调解建设单位与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十一、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的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十二、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4.2.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一、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二、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6四、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七、根据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八、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九、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或按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十、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4.2.3监理员的职责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二、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三、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讲师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四、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五、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4.2.4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一、检查承包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到位、特殊技术和作业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和到位情况。二、在现场跟踪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执行和施工工艺。三、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人的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的复检。四、及时发现问题,并在其职责范围内处理或报告上级监理机构及时处理7施工中间涉及施工质量、工程进展、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的各项问题,不断促进施工的正常进行。五、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六、旁站监理人员不干预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及其施工单位自身处理或解决的问题,以避免导致合同责任与风险的转移,并为此招致业主承担额外的合同责任和风险。七、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在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八、旁站监理人员应制止违章违规作业行为。发现施工人员有违章作业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和发出违章作业警告单责令承包人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九、监理机构旁站监理,不减轻和免除工程承建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旁站监理记录进行审核。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部应将旁站监理记录整理并向业主移交。第五章监理工作制度为推进建设监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方向健康发展,我单位建立了一系列符合工程监特点的规章性文件、工作制度和监理工作用表,以制度建设保证监理工作的规范化进行。监理用表将即时报业主单位备查。5.1监理工作制度5.1.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在设计交底前,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阅读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和变更。85.1.2技术交底制度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应对会议纪要进行签认。5.1.3开工报审制度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应经有关单位审批。5.1.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场原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或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和送样。5.1.5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制度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申请,经设计、业主、监理、施工会同协调后进行变更,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和签定技术核定单。并经业主批准后,监理通知承建设单位执行。5.1.6隐蔽工程检验制度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自检,并将自检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复核,经监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签认后方可进行隐蔽。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5.1.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录,指明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及时做出整改。一、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施工单位所填资料与实际不符,监理方有权不予签证,并作好记录,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二、特殊设计、重点部位的隐蔽工程,在通知业主单位的同时,还要求9设计单位、质监单位参加。三、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未进行隐蔽长期停工的,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5.1.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一、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成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方立即上报业主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三、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报业主单位和监方理各一份。对于一般事故,由施工单位、监理方、业主方、设计方研究处理,对于重大事故,还应请质检部门参与研究处理。待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后,方可进行施工处理。5.1.9监理报告制度监理方编制月报、年末工作报告及工程结束时编写工程监理工作报告,报业主单位、监理公司。5.1.10监理日记(志)和会议制度一、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工作写入监理日记(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作出详细记录。二、根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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