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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课程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课程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指导水平,切实做好学习支持服务,参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师配置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的配备第一条课程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是课程教学管理与组织实施的负责人。第二条每门中央电大统设课程配备1名课程责任教师,每门省开课程配备1名课程主持教师。第三条省电大本部专职教师负责课程一般为4门;聘请基层电大教师、本部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负责课程一般为1至2门。第二章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任职资格和基本职责第四条任职资格1.必须同时具备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两年以上电大教学工作经历。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省电大本部专职教师,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2.取得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中央电大、浙江电大组织的教学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良好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以及良好的专业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4.了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与规律,掌握其基本要求和工作规范。5.掌握必备的现代远程教育技术,能通过省电大网上教学平台进行课程管理与教学。—2—6.热爱电大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各项教学改革工作。第五条课程主持教师基本职责1.在全省电大范围内,负责主持省开课程的教学工作。2.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协同课程组编写教学大纲、编制一体化方案和建设教学资源。3.根据中央电大和浙江电大有关专业教学文件要求,将课程的《课程说明》、《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设计方案》、《作业》、《教学辅导》《期末辅导》和《课程考核说明》等资料,按规定时间上传到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在线学习平台。4.在开课的前一学期期中,提出课程选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初步意见,经课程所属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由各系负责报教材服务中心。5.根据课程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方案,整合文字教材、IP课件、视音频课件和计算机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资源,并提出使用方案。指导全省各级电大课程辅导教师整合和使用教学资源。6.组织全省各级电大课程辅导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通过教研活动传递教学信息、交流教学经验。7.充分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及时开展课程答疑,组织课程讨论,对学生进行导学、答疑和个别指导,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支持服务。8.负责课程期末复习辅导和试卷命题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将命题试卷上交教务处。负责课程期末考试的值班、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9.加强过程性教学检查,强化课程的质量管理。通过巡教、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课程的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为基层电大辅导教师提供良好的课程教学服务。第六条课程责任教师基本职责1.在全省电大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中央电大统设课程的教学工作。2.根据中央电大和浙江电大有关专业教学文件要求,将课程的《课程说明》、《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设计方案》、《作业》、《教学辅导》、《期末辅导》和《课程考核说明》等资料,按规定时间上传到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在线学习平台。3.根据中央电大提供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情况,熟悉课程资源内容,—3—并指导全省各级电大辅导教师使用教学资源。4.参加中央电大的课程培训会和研讨会。经常保持与中央电大课程主持教师的联系,及时掌握课程的教学信息。5.组织全省各级电大课程辅导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通过教研活动传递教学信息、交流教学经验。6.充分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及时开展课程答疑,组织课程讨论,对学生进行导学、答疑和个别指导,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支持服务。7.负责课程期末考试的值班、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8.加强过程性教学检查,强化课程的质量管理。通过巡教、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课程的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为基层电大辅导教师提供良好的课程教学服务。第三章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的聘用第七条课程主持教师的任用采取竞聘的方式,课程责任教师的任用采取聘任的方式,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两年内有新开课程的,在新课程开设前进行。竞聘和聘任教师的确定,在同等条件下,首先考虑系统内专兼职教师,然后考虑外聘其它高校本专业专职教师。第八条课程主持教师竞聘工作程序1.学校成立课程主持教师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工作小组由校领导及教务处、督导室、人事处和各系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人事处负责。2.在每一轮确定课程主持教师的前一学期的第10周,校课程主持教师评审工作小组将竞聘工作安排和竞聘课程在省电大网站上公布;第11周开始竞聘;并于第15周前结束。3.校本部和基层电大教师本人自荐参加竞聘,需填写《课程主持教师竞聘表》(见附表1),交校人事处。基层电大教师还需提供: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最终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及能反映其教学、科研水平的证书、论文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人事处核实后,上述材料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4.无人竞聘和聘任的课程,由负责该课程的系提出推荐外聘教师名单,推荐时须填写《外聘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推荐表》(见附表2),并提供—4—外聘教师的相关材料(与基层电大教师的材料相同)。5.各系审核本系全部课程主持教师竞聘者和推荐者递交的应聘材料(必要时组织面试与听课),提出本系课程主持教师拟聘名单,报校人事处复核,由人事处制订拟聘方案,交校课程主持教师评审工作小组审核批准。6.校课程主持教师评审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由校人事处颁发外聘课程主持教师聘书。第九条课程责任教师的聘任,由负责该课程的系提出拟聘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聘任。由校人事处颁发外聘课程责任教师聘书。课程责任教师的聘任,必须在每一轮确定课程责任教师的前一学期的第15周前结束。第四章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的管理第十条各系负责所属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的管理。正式聘任后,人事处要在学期结束前召开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培训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各系布置课程教学任务。各系要确定与基层电大和外校受聘教师的联系人,并报人事处备案。第十一条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各系要经常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与基层电大及外校受聘教师的联系,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电大在线学习平台检查教师的工作,受聘教师也需将工作成果和实效及时报送各有关系,存档备查。第十二条督导室和各系根据《浙江广播电视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对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于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不能很好履行工作职责,基层电大和学生意见较大的,省电大经核实后,有权在学期中途更换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以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第五章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的考核第十三条各系和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评审工作小组相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应聘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5—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第十四条考核由辅导教师测评、学生测评和网上教学检查三部分组成。其中辅导教师测评和学生测评满分合计为100分(辅导教师测评分占60%,学生测评分占40%),权重为0.5;网上教学检查满分为100分,权重为0.5。每门课程的考核总分计算方法为:总分=(辅导教师测评分+学生测评分)×0.5+网上教学检查分×0.5第十五条考核程序1.由各系组织教师作自我小结,填写《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考核登记表》(见附表3)。2.由教务处协同督导室组织辅导教师和学生对相关课程的教师测评,填写《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考核测评表》(见附表4、5);由督导室组织进行网上教学检查测评,填写《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考核测评表》(见附表6)。由各系分别形成每门课程主持教师或责任教师总的考核分。3.各系主任签字确认考核结果,由人事处汇总,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4.本校教师考核结果,作为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及聘任的参考。5.各系在所管理的课程中选出20%为考核优秀课程,在管课津贴中给予相应奖励;60分以下的为考核不合格课程,给予减发管课津贴处理直至取消该课程主持教师或责任教师资格。第六章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的工作津贴及费用第十六条各系负责对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情况进行统计,学校人事处负责建立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基本信息库,并对各系上报的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工作量进行核对,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管课工作津贴。第十七条省电大委派基层电大和外校受聘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参加各类教学会议和考察活动的,其会务费及差旅费由省电大承担。—6—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第十九条本暂行办法由省电大教务处负责解释。附表:1.课程主持教师竞聘表2.外聘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推荐表3.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考核登记表4.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考核测评表(辅导教师用表)5.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6.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考核测评表(网上教学检查用表)—7—附表1:课程主持教师竞聘表课程名称所属系部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和专业担任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竞聘陈述审核意见基层电大意见:签名:年月日系主任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人事处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评审小组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8—附表2:外聘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推荐表课程名称课程性质推荐岗位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和专业担任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推荐理由审核意见系主任推荐意见:签名:年月日被推荐人意见:签名:年月日人事处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评审小组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注:1.课程性质指:“统设”或“省开”2.推荐岗位指:“主持教师”或“责任教师”—9—附表3: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考核登记表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和专业本学期教学工作课程名称总学时主持教师/责任教师授课对象效果自我小结—10—签名:年月日考核意见系主任签名(盖章):年月日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年月日—11—附表4: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考核测评表(辅导教师用表)主持教师∕责任教师姓名:课程名称:测评项目好较好较差分值评分开展教研活动及时组织辅导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效果良好(10-9)能及时召开教研活动,效果较好(8-6)组织教研活动不及时,效果差(5-0)10过程性教学管理主动与辅导教师交流,了解掌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指导教学工作(15-13)能与辅导教师交流,了解掌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学工作(12-9)与辅导教师沟通不够,指导不力(8-0)15整合发布课程资源能及时全面地掌握、发布教学信息,有效整合教学资源用于教学,并能提供及时的指导(15-13)能掌握、发布教学信息,有效整合教学资源用于教学,并能提供指导(12-9)教学信息掌握不全面,发布不及时,整合利用较差,不能提供指导(8-0)15提供教学服务积极、主动为基层电大提供良好的教学服务(10-9)能为基层电大提供良好的教学服务(8-6)不能为基层电大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5-0)10期末考试工作统设课责任教师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复习辅导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10-9)统设课责任教师做好期末考试复习辅导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8-6)统设课责任教师不能做好期末考试复习辅导工作,以及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5-0)10省开课主持教师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复习辅导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省开课期末考试的命题范围、难易程度、题型均符合大纲要求(10-9)省开课主持教师做好期末考试复习辅导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省开课期末考试的命题范围、难易程度、题型基本符合大纲要求(8-6)省开课主持教师不能做好期末考试复习辅导工作,以及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省开课期末考试的命题范围、难易程度、题型偏离大纲要求(5-0)合计总分60—12—附表5: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主持教师∕责任教师姓名:课程名称:测评项目好较好较差分值评分提供网上教学资料在网上能及时提供包
本文标题:课程主持教师和责任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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