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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昆明市城乡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工作要求更新日期:2009-2-2015:16:45索引号:530100-010509-20090220-0001名称:关于规范昆明市城乡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工作要求为加快昆明生态城市建设步伐,总结2008年园林绿化经验,保证园林绿化建设规范化、良性发展,根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城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等法律、法规,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对园林绿化建设“动土必有规划,出土必有设计,覆土必有绿化”的工作要求,我局按照“绿色图章”管理的要求,强调《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绿化建设管理技术规范》,结合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程序,特制定《规范昆明市城乡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工作要求》,希望各级政府的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法规、昆明市政府的园林绿化相关规定,对园林绿化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一、规划要求(一)公园绿地指标原则突出公园绿地特色,建设严格执行三个百分之八十的绿化指标要求,即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少于其用地陆地面积的80%,树木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不得少于乔木总量的80%。(二)道路绿化对城市综合景观起重要作用的城市主干道及重要次干道,规划作为城市绿化景观路,其绿地率不低于35%。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三)居住区绿化居住区总户数在200户以上的,有800平方米以上的小游园,200户以下的100户以上的小区有500平方米的小游园;居住组团公园绿地不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小区(含组团)不小于1.5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小于2平方米/人。居住区内按建筑不同朝向,布置适宜的宅间绿地,居住区主路宜种植以常绿乔木为主的行道树,次路种植亚乔木,居住区游园应满足各年龄层次居民的健身娱乐和文化休憩活动,但以不影响居民的私密性和安静环境为前提。居住区绿地应满足冬日阳光和夏季遮荫的要求,乔木的高度及距离以不影响通风和采光为宜。居住区绿地中树木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不得少于乔木总量的80%。(四)单位附属绿地机关、学校、医院、工厂等单位绿地应满足文化休憩,防护隔离,减少噪音,并根据单位的性质分别进行规划设计。单位绿地中树木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不得少于乔木总量的80%。校园绿化要体现植物多样性原则,有条件的可建立小型植物展示园地;幼儿园、小学一般不宜种植带钩刺、有毒植树,及花粉容易引起过敏的植物;医院要选择抗病虫能力强,具有分泌杀菌物质的植物,控制种植花粉易引起过敏的植物。重化工等企业应选择和增加针对本企业排放的废物、废气抗性强的植物种类,企业周围(或主风的下风口)应种植不少于10米宽的乔木林带作为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隔离带。仓库周围应种植防火林木。制药厂不宜种植花粉飞扬、污染产品的植物。高压变电所不宜种植招引小动物的结果灌木。水厂、污水处理厂周边规划不小于10米宽的防护林带。对环境、空气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并根据国家标准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本单位绿地率应达到45%。(五)河道绿化原则城区段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河滨公园或河滨湿地公园进行规划设计,其余地段两侧建设10~100米宽的防护林,河堤及护坡宜种植根系发达、固土性能好的地被及灌木,不宜种植影响堤岸牢固和容易引起白蚁危害的林木。绿地中树木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不得少于乔木总量的80%。。(六)防护林地建设原则防护林及护堤树。防护林应选择长寿、粗壮的乡土乔木,种植宽度在10米以上。根据不同防护目的采用不同的种植方式,其中防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林宜选择落叶乔木,并种植灌木形成复层式林带;防风林宜选择抗机械能力强树种和具透风结构的林带;防噪音的防护林宜选择枝叶稠密的常绿乔、灌木,形成复层式林带。(七)植物选择原则:以乡土植物为主,外来植物为辅;经济植物为主,纯观赏性植物为辅。保护原有树木、灌丛及其它植被,尽可能选择养护量小的植物,不应追求植物的新奇珍贵。重视水体整治,湿地适当种植水生植物。二、2009年建设任务在主城规划建成区330平方公里和呈贡新区16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设绿地915.23公顷,其中滨河湿地公园328.17公顷,小游园35公顷,建设行道树专业苗圃100亩,按照植树月历种植乔木80万株,栽种攀援植物70万株。重点按照“25条河道综合整治指导意见”完成全面绿化工作,建设滨河公园,城郊生态公园和生态湿地。三、规划、设计审批管理要求(一)园林绿化建设必须“动土必有规划,出土必有设计,覆土必有绿化”的原则编制规划和设计,规划、设计图是绿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之一。主城规划区范围内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由四城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后方能进行施工设计;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园绿地由四城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施工设计,审批件由四城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园林绿化局备案;主城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滨河绿化(即8米以上的绿化带、湿地公园)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四城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后方能进行施工设计;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对辖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规划进行审批后方能进行施工设计,审批件报市园林绿化局备案;其他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规划进行审批后方能进行施工设计。(二)主城四城区的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图按照规划管理程序市、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后方能动土施工。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对辖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图进行审查后方能动土施工。其他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图进行审查后方能动土施工。四、技术要求(一)各类绿地的规划图、绿化设计图深度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编制,标明绿化景观区域、常绿、落叶树图示、树种图例、株行距要求、树种规格、栽种方式、土质要求等。(二)已建、新建城市主、次干道和宽度15米以上的一般道路行道树建设和补植要做到同规格、同树种、等距离、无障碍、连续种植;较大绿化面积中的景观树群做到三五成丛,疏密有致,高低错落,乔灌结合;绿化树种要以常绿阔叶树为主,辅以其它常绿植物或少量落叶树木,突出植物多样性和乡土树种特色,新建城市道路常绿乔木不得少于乔木总量80%;人行道、单位出入口两旁、道路环岛、交通安全岛、交叉路口周围、分车隔离带、立交桥绿地以及绿线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在便于消防、急救、抢险等车辆在必要时穿行,并满足建筑物、构筑物外缘于乔木中心距离满足2米的条件下栽种行道树,株行距不得小于3米×3米。宽度7米以上的街巷从实际出发,开发绿化空间,在满足交通要求的情况下,宜树则树,设置种植槽栽种攀援植物,没有绿化死角。新栽行道树木,胸径满足5公分以上,分枝点在2.5米以上,树冠不小于1.0米,必须有4根以上的一级分枝,分枝应有一定长度;树池规格长、宽、深不低于1×1×0.8米,有条件的地方树池规格长、宽、深不低于1.2×1.2×0.8米,树池营养面不低于1平方米;树池内种植土表层略低于道路铺装表面,并覆盖具透水性的硬质颗粒材料,或再加盖树池箅子;种植土壤基质做到“三理”,即“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对原有较差的土壤基质,要采取换土、加肥的措施。树木成活率达到100%。(三)通透式和绿篱式围墙,内外种植绿化植物,对不具备实施透景改造的实体围墙,统一改造成实体景观围墙,沿围墙外侧种植攀援植物,实施垂直绿化。沿围墙内侧种植常绿乔木。对在建工地,结合工地现场周边情况,一律以实体景观围墙予与围挡,围墙外种植绿化或沿围墙实施垂直绿化。已建好的透景围墙予以整修出新,里外补植,完善绿化。(四)露天停车场绿化露天停车场的绿化覆盖率不少于30%,铺设嵌草砖,种植常绿乔木,重点进行周边围合绿化和垂直绿化。新栽树木的胸径不低于5公分,树木成活率达到100%。对面积过小或平面布置狭长的停车场,可根据场地的布局以及静态交通的组织,在不影响停(行)车的位置进行植树绿化,充分利用围栏、围墙、建筑外立面进行立体绿化,2009年是拼搏年,也是管理年,因此,各园林绿化管理主体和建设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管理要求,提高园林绿化管理观念和管理水平,按照园林绿化工作制度进行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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