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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小学党支部学校三会一课制度一、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有利于加强支部建设,有利于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作用,为此特做如下规定:(一)支部党员大会(1)每学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一至两次,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2)支部党员大会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决议及指示。讨论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决定。接收新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和出席县级以上党代会的代表。对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方案、工资奖金分配原则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支部党员大会纪律原则: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围绕会议中心议题,每位与会党员要认真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到会党员应达到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决议要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党员须准时参加大会,有事提前请假。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做好笔记。正确领会会议精神,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严守大会纪律要求。(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五人组成,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支部委员会员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本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作出决议和决定。研究干部的教育、培训,讨论并参与决定副校长及中层干部的任免。讨论并参与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其它重大问题决策。研究工会、共青团、纪检等工作。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到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有权审议、监督书记工作。(三)党小组会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日常活动。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进行个人工作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群众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四)党课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搞好党课教育要做到:党课以党章《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校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党课形成制度化、每学年组织二至三次。党课一般由书记、支委讲,也可由优秀党员或校外英摸、专家讲。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特制定以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一个党员要成为一面旗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觉悟要高于群众,工作要勤于群众,业务要精于群众,吃苦要先于群众,奉献要多于群众。2、党员要积极向教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引导他们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文化业务素质。3、党员要针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谈心活动,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教职工排忧解难。4、党支部不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广大教职工对党员、干部,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5、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干部提拔预告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保证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6、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责任区是党组织根据学校特点,围绕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联系群众的一种有效形式,要求党员、干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具体地教育、影响、带动广大教职工完成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茅箭小学学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一、中心组的组成及职责1.茅箭小学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支部委员和各部门主任等组成。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协助组长做好中心组学习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和建档立案工作。2.中心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3.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指导、监督、考核各党小组的学习情况。二、中心组学习的目的要求1.提高理论水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全面、正确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全面、正确掌握“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上下功夫,在科学领会和正确运用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判断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2.提高政治水平。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增强驾驭全校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增强探索和把握改革与发展全局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三、中心组学习的内容1.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2.学习中央、市、区、教育局党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3.学习反映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新发展的各种新知识及有关法律知识;4.学习教育教学管理知识;5.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学习的其他内容。四、中心组学习的方法1.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每月三集中学习其余时间为自学,每人每年的学习记录(笔记)不得少于5千字。每人每年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不得少于1篇。要坚持“务实、管用、对路”的原则,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与工作水平。要把学习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同理清发展思路、提高决策水平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有所成。2.坚持专题讨论和心得交流相结合。每次集中学习,确定专题,明确发言人,结合实际进行研究讨论,力求每次研讨解决一至两个重点问题。中心组成员要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领域,每年至少撰写两篇理论联系实际的心得体会和理论研讨文章,在集中学习时进行汇报和交流。3.举办理论学习指导讲座。每年至少邀请专家、学者就重点理论问题进行3次专题辅导。4.组织开展考察调研活动。根据工作和学习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考察调研活动,深入教研组和班级、深入师生,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为科学决策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2篇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文章,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为全体师生做1场专题辅导报告。五、中心组学习活动的组织管理1.中心组学习活动由中心组组长召集并主持,或由组长委托支部委员召集并主持。对理论学习搞得不好的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把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项内容,贯穿于年终个人的述职、评议和考核环节中。2.坚持制定学习计划。根据需要,每半年制定一次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篇目、学习重点、讨论专题、需要思考和研究的重点理论问题、中心发言人。学习计划由支部委员负责起草。3.坚持学习考勤登记制度。中心组全体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活动,个人自行签到。学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不处理其他工作。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中心组组长请假,事后应定时定内容补课。4.坚持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中心组及成员学习档案,做好中心组成员年度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在报刊发表的文章等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茅箭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1、学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2、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3、党政领导班子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4、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党政一把手承担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全面责任;(2)其他副校长分别按照分管的职责承担以下责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支持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职责;组织学习以及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责任;对本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过错追究制度1、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或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由领导班子承担的事项,追究领导班子集体责任。2、由领导班子正职或者其它成员决定的事项,或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由领导班子正职或者其它成员承担的责任,追究个人责任。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由其直接主管的工作,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4、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由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追究其重要领导职位。5、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实,或者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责任。6、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案件,致使学校或单位资产和师生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责任。7、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的责任。8、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责任。9、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责任。10、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直接追究其责任。11、对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责任追究。12、各类责任的追究,按照管理层次实行上连一级追究责任。三、干部谈话制度1、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不定期与中层干部和普通教工谈话,谈话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每年一次定期谈话,谈话内容包括:了解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风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2、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组织人事负责人要对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凡任职人员必须按管理权限谈话。谈话的重要内容是,提出贯彻民主集中和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要求,指出任职人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廉洁从政的要求。3、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组织人事负责人要对免职干部按管理权限进行谈话,可集体谈话或者个别谈话。4、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发现在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按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采取随时发现、随时谈话的方式进行。诫勉谈话要作好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签字后,交学校人事部门留存。5、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所属干部(教师)按照不同性质,开展经常性不定期谈话,对于有问题苗头的人员应随时发现,随时谈话。6、学校党组织每年对干部谈话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茅箭小学党员管理制度一、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努力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二、对新成立的单位,凡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必须成立党的组织,确保每一名党员都在党的组织管理之下。三、党员因工作原因调入调出,其组织关系应及时转接,对临时外出的党员,凡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四、对违纪党员,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五、党员退休后,如果情况许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其生活所在地党组织。六、党员要求退党,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后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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