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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蓝想教育咨询培训中心管理制度一、岗位职责(一)、办公室职责办公室是中心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1、组织起草中心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中心的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2、组织安排中心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中心的安全与整洁。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教学部门职责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三)、教务部门职责1、负责学员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5、做好全中心考务工作。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中心交换教学资料工作。7、负责全中心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四)、财务部门职责1、在校长领导下做好中心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中心的工作计划,组织编制中心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2、贯彻勤俭办学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3、负责管理中心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计发教师课酬和管理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办理收支、审核、出纳、报账、记账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6、每会计年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予以说明。7、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平。8、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五)、招生部门职责1、熟悉中心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5、按中心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六)、人员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用人条件:本中心文化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较高素质。条件如下:(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2)、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适用期,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2、聘用程序(1)、根据用人需要,登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学历、工作经历、从事专业、从教年限、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优缺点、部门使用意见等)。(2)、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由校长面试审核、试讲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凡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3、人员管理和考核(1)、按奖惩条件中的各项规定,管理人员由校长负责,教师由主管部门负责。(2)、教职工每学年根据中心要求写出工作总结,作为考核基础。二、管理人员岗位分工职责1、刘军:校长,法人,承担法律责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全面计划安排,总结、年审。分管:教学文书档案、市场运作。2、杨杨:教学主任:主管师生教材;日常工作任务:按照教学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对学生管理并抽查记录。按要求完成主管各项工作任务。3、姚海平:招生办主任兼办公室行政: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4、牛祥锁:会计。5、孙晓宏:出纳。三、管理人员值班职责1、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开教室门窗通风。2、接待家长态度要和蔼,做到百问不烦。按中心统一规定给予耐心的解答。3、把好门卫,家长、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进校,上学、放学一律在自动门外等候,报名交费家长进招生办办理,不得进入中心教学区内,报名学生按登记表项目登记、收费。4、课前、课间要在学生活动现场管理好学生课间活动,学生不得在楼梯、操场跑闹,严防事故。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如学生发生事故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报告校长。5、上课期间要巡视各教学间上课情况,如发现课堂教学秩序问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进行研究处理。6、认真管理考勤,凡缺勤学员要马上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7、放学后回到各教室检查门窗、照明、电扇是否关好。将桌椅摆整齐。用其他教室桌椅送回原处。8、一切安排好方能离校。四、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培养、教学运行、教学评价)(一)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1、教师是办好中心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2、中心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4、教学计划是中心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中心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习课程。7、中心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二)、教师管理1、兼职教师的应聘条件: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教师行为规范。⑵、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⑶、能胜任所授课程的教学任务;⑷、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指导经验;⑸、身心健康,能确保正常教学;2、应聘程序:⑴、应聘教师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职业资格证等能代表其水平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认真填写教师登记表;⑵、应聘教师签订教学协议书;⑶、按中心规定颁发教师聘书,聘期一至两年,或根据课程安排阶段性聘任。3、受聘教师基本要求: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心有关规章制度。⑵、自觉维护中心的形象、信誉和整体利益。⑶、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热爱学生、尽职尽责。⑷、自编或选用规定的教材要认真备课全心身的讲课,力争最优的教学成果。⑸、不得在本中心中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如:推销教材、书籍和为他校招生。⑹、要与中心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系,联系方式变更要及时备案。(三)教师的权利1、教师受聘期间享受聘任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2、教师应按劳取酬,教师对报酬提出异议,属于正常情况,可以与中心协商解决。3、中心有关部门和人员,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教师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支持自己的工作。4、教师有权对中心领导、各部门和管理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中心对教师的批评和建议,应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四)教师的责任义务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既要管教,又要管学、管思想、管作风,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熟悉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全面兼顾教学的各个环节,保证教学质量。3、依据教学要求和学生的特点,认真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突出重点,因材施教,不满堂灌,不照本宣科。4、要重视讲、练结合,贯彻精讲多练,分析题型、题式,布置作业,进行模拟考试,认真批改作业,做好试卷分析。5、经常了解学生听课、自学和作业情况,征求学生意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6、遵守中心有关教学工作的规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请假,不随意请人代课。7、积极向中心反映教学情况,并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五)课表的编制1、课表内容,包括学生的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课表要根据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学生人数和任课教师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妥善安排。2、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拟定并公布,以便教师提前准备,按时上课,学生报名时了解和选定课程进行学习安排。3、如遇课表发生冲突,由教务处协调解决。(六)教学进度1、为了落实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七)教学检查⑴、校领导及教学主任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⑵、教务处每天要到教室巡视,了解教学情况。⑶、教务处,每学期要统计各科的及格率、重读率等,分析教学质量。研究改进教学管学工作。(八)教学档案教学档案主要包括:⑴、教学计划⑵、每期教学安排和课表(3)、教学进度表(4)、学生成绩、登记表五、学籍管理制度(一)入学须知1、凡愿来我中心学习者必须提前报名以交费为准,满额为止。入学学员须进行登记备案。2、如开课时间没有变动不再另行通知,请家长按通知时间接送孩子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意请假,特殊原因不能上课时请拨打电话请假并书面交请假条。3、开课后、如不满意教师可调换教师,如调换教师后还不满意者可办理退费手续。4、入学者必须遵守中心一切规章制度,上课时必须专心听老师讲课,积极地认真地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不得随意说话或做与本课无关的事。经常违规者取消学习资格。(二)学员行为规范1、四知道:本人在那个中心、科目、级别、班级学习?什么时间学习?2、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如实在不能上课,必须请拨打电话请假。3、到校第一次见到老师要行礼、问老师好。4、课间休息期间,不得追跑打闹、不串班、不在教室、走廊喧哗。各班结合所学课程创造并开展些有意义的活动。同学之间互相友爱、学习互相帮助、课间互相照顾,不欺负小同学。5、自觉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不在墙壁、黑板、桌椅乱写乱画,爱护桌椅、电教设备等公共财物、损坏东西要赔赏。6、保护中心和教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扔废纸或果皮,放学前课间搞好教室卫生。7、时间到,立即进入教室,等候老师上课。8、上课时专心听讲,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六、收费退费办法1、收费:⑴中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区教委进行备案并进行公示后方可进行。⑵、招生简章要明确标明各类培训课时数及学费和资料费标准。(3)、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应通过设立公共识牌、公示栏、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4)、中心在招生简章重要写明中心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2、退费:(一)、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教委、重庆市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及国家和重庆市发票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定。(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全部退费(报名费不退):1、开课前未能报道上学;(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未上完课次数(或课时数)计算退费(报名费不
本文标题:蓝想教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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