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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共鄂州市委宣传部鄂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鄂州市公安局鄂州市监察局鄂州市纠风办鄂州市卫生局鄂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鄂州市新闻出版局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鄂州工商〔2011〕29号关于印发《鄂州市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公室,公文件2安局监察局,纠风办,通信管理局,卫生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服务鄂州经济跨越式发展,加大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力度,规范广告市场经营行为,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根据《湖北省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工商商广〔2011〕100号)的要求,特制定《鄂州市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3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主题词:工商虚假广告整治通知抄送: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4月15日印发4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进一步打击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一、整治重点(一)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二)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三)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四)违法、违规电视购物广告,各类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栏)目名义变相发布广告。二、责任分工及要求(一)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媒体广告内容导向管理,大力支持和积极会同广告监管机关、监察机关和纠风办、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政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关于落实国家有关广告法规,严禁媒体刊播虚假违法低俗广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5宣文[2006]174号),对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行为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指导和督促新闻媒体在广告发布活动中加强自律,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媒体公信力。对新闻媒体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致使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违法率居高不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协调、推动广告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广告日常监管,加强媒体广告发布审查的行政指导,指导媒体单位建立健全广告审查等管理制度,把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职责落实到位。加强广告监测,完善监测机制,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查办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监测发现、群众举报的违法广告案件。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屡罚屡犯的,依法暂停其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并建议、提请有关部门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和产品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三)新闻办要发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的总协调作用,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删除和关闭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以及非法网站。(四)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的犯罪行为,依法6惩治利用互联网、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的犯罪行为人,会同工商部门依法查处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广告代理服务的网络广告商。(五)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继续将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疏于监管、执法不严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广告的监测,以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两次警告仍拒不改正的,或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使患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七)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监督播出机构切实履行广播、电视广告发布审查的法定责任,强化对广播、电视播出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以及电视购物广告的监听监看。对违规违法广告的播出机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下达《违规播放广告整改通知单》,责令停播违规违法广告。对群众多次举报、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播出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暂停违规频道(率)商业广告播放、暂停违规频道(率)播出处理,并追究播7出机构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监督报刊单位切实履行报刊广告审查的法定责任,加强报刊广告审读工作,将报刊广告内容纳入报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体系,建立报刊优胜劣汰机制。对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报刊予以告诫,通报批评、下达警示通知书,责成其主管、主办单位监督整改,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被监管部门多次公告曝光、刊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报刊,列入报刊违规记录,报刊和报刊出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入选政府主办的各类评奖和评优,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没有效果、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媒体,依法给予报刊年检缓验。(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跟踪监测,强化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企业和产品的监管,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一律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一律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且产品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一律依法从重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三、具体安排1、整治重点及时间安排第二季度整治重点:医疗服务违法广告8时间:2011年4月1日—2011年6月30日。第三季度整治重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时间:2011年7月1日—2011年8月15日。第四季度整治重点:网上、手机违法广告。时间:2011年8月16日—2011年11月10日。2、督导检查11月10日—11月30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对各地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考核评估活动,督促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加强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部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媒体,实施综合治理。3、总结验收11月20日—28日,全年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总结验收。12月1日前各地向各自主管单位上报总结材料,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将情况报送给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将根据各地全年的工作情况牵头对全市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三、工作要求(一)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各地、各单位要经常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及时将媒体广告监测9情况及当地广告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报告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形成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良好氛围。(二)提高认识,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研究和把握违法广告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不断巩固整治成果,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违法宣传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三)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地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仅要按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履职到位,而且要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把预警教育、约见谈话、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手段融入监管之中,促进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完善制度,加强自律。要以经济处罚、信用约束、暂停产品销售、暂停广告业务、责令停业整改、市场退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处罚力度。(四)强化督查,保证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上级交办、转办和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做到有举必纠,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结案,及时上报办理结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五)加强联动,沟通信息。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坚持虚假违法广告联系会议制度,随时通告整治情况,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和综合利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10扎实有效地抓好我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每季度向工商部门反馈违法广告整治实施情况。内容包括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整治成果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市工商局将定期或者不定期编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反映各地、各广告主管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附件: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①②11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①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内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网络、手机低俗合计检查广告(条次)广告监测其它检查发现涉嫌违法广告(条次)广告监测其它检查行政告诫(限期整改)(条)交办案件(件)接受交办案件已结交办案件转办案件(件)接受转办案件已结转办案件投诉举报案件(件)接受投诉举报案件已结投诉举报案件收缴印刷品(万份)查处案件(件)罚没金额(万元)移送司法机关(件/人)上报案例情况(件)说明:1、交办案件是指上级交办(含监测通报)和人大、政协转来的案件。2、转办案件是指其他市、州、直管市工商机关移送来的协调查办案件和其它部门转来的案件。3、投诉举报案件包括上级转来和日常工作中收到的投诉举报案件。12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②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电视报纸期刊广播户外印刷品其它形式合计检查广告(条次)广告监测其它检查发现涉嫌违法广告(条次)广告监测其它检查查处案件(件)虚假广告其它违法广告罚没金额(万元)
本文标题: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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