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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自由主义十七、八世纪的政治自由十九世纪法、英的经济和社会自由二十世纪初美国的新自由主义•自由有丰富的内涵。人们从要求摆脱奴隶的羁绊到要求消灭各种物质的和精神的枷锁,从探索内心自由到追求行动自由,从要求个人自由到要求社会自由,从倡导经济自由进而倡导政治自由,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逐渐深化的认识过程。•在古希腊自由仅是一个政治概念、法律概念,人们认为自由民的自由是属于城邦和集体的,个人无任何自由权利可言。到斯多葛派才开始提出了个人自由问题并且开始意识到自由所受的客观制约性,他们认为内在对外在的欲求越少,所获得的独立性就越大。•中世纪时自由在现实生活中似乎已经消失。但基督教个人得救和教义普适的观念,文艺复兴运动中强烈的人文主义倾向和朦胧的个人主义意识,都为近代自由主义的诞生提供了营养和温床。•近代随着反封建反神权的资产阶级革命斗争,人们开始倡导意志自由,思想、言论和出版自由,对自由的思考逐渐深入。到19世纪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自由理论—自由主义。•十九世纪适应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需要,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围绕国家经济问题,对个人自由和国家作用进行了论述。他们竭力倡导经济自由、契约自由和竞争自由,提出国家应奉行放任主义政策,不干涉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要赋予个人以更大的自由活动余地。这些对个性价值的颂扬和对国家作用范围的关注就为自由思想注入了新的活力。从而在西方国家政治和经济领域中起到了引领的作用,在社会生活中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由此奠定了自由主义在西方政治思想中主流地位的基础。•其代表人物有英国的边沁、密尔,德国的洪堡,法国的贡斯坦、托克维尔。•13.1十七、八世纪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政治自由•13.1.1斯宾诺莎论个人应当是自己思想的主人按照自身必然规律运动的自然实体是产生自由的原因•斯宾诺莎较早对自由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他从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把必然看作产生自由的原因。他认为世界时一个客观存在的自然实体,人是其中的一部分,自然实体按照自己的规律运动着,人必然受这一规律的支配,人们只有承认和认识这种规律性才能获得自由。而人们要正确地认识自然实体,必须克制自己的情感和欲望。因此,以理智指导才能获得意志自由,而意志自由就是幸福,幸福就是道德自身。每个人应当是自己思想的主人,民主国家应当容许思想言论的自由•从意志自由就是幸福,幸福就是道德这一观点出发,他主张在一个民主的国家里,首先应当容许人民有思想和言论的自由,反对控制人们的“心灵”和“舌头”。其原因如下:A、思想、言论和判断自由是天赋的,不可转让的自然权利。B、人类订立契约,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自己能够按照理性和自由的原则生活,不是变成奴隶。“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C、服从不在于外表的动作,二在于服从者的内心状态。D、思想自由本身是一种道德行为,不能禁绝,因此任何政体下强制“言论一律”是背离人性的,也是无法做到的。不过思想应该自由,行动必须守法。13.1.2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论政治自由必须以守法为前提•洛克卢梭等启蒙思想家批判君主专制歌颂自由,把个人自由提到比生命财产更重要的地位,但他们所主张的自由并非绝对的放任的自由,而是“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其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自由”。即自由必须以守法为前提。•第一,自由不以守法为前提,国家不成其为国家,社会就将陷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第二,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正是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按照法律行动就是按照公民的意志行动,因此,公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就是自由。•第三,政治自由的目的是为了人们的安全,只有服从法律,人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全。•13.2十九世纪西欧各国的自由主义——经济自由和社会自由19世纪自由主义的不同形态•19世纪欧洲自由主义表现为多种不同形态。法国自由主义批判了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把宪政改革作为中心议题;英国自由主义在突破了革命时期自然权利学说的局限后转向“功利”问题上;尚处在封建的、分裂的德国则表现出浪漫主义的特点。不过,总体上他们都放弃了革命时期自由主义中的革命和批判精神而变得更加温和和务实。其关注的中心从政治自由转向经济自由和社会自由。(因为工业革命客观上造成了各国经济上的较量)•13.2.1贡斯当的自由主义思想•强调个人自由,限制政府权力是法国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的政治主张,自由主义正是这一主张的典型代表。贡斯坦明确地把自由分为政治自由和个人自由。他首先区分了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强调今天人们所需要的真正的自由就是个人的财产、经营和贸易等的自由。政治自由是个人自由的保证。•在国家与个人的关系上,他反对国家干预个人的自由,主张自由竞争。权力无限,个人自由是没有保障的。•分权主张•他认为仅有宪法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个拥有足够权力并且是支持被压迫者的组织来保证个人的自由。他接受了当时孟德斯鸠的分权主张,但他认为三权分立原则在实际的运用中常常会出现偏向,走向专制。他认为实际政治中应当存在着五种权力“君权、行政权(大臣)、经常代表权(上院)、公共意见权(下院)和审判权(司法权)。•他抬高了君权,把它置于四权之上,君主成为国家的代表。他把立法权赋予代表公共意见权的下院,立法院由选举产生。但选举权有严格的财产资格的限制,他反对给予人民政治权利,认为这会侵犯个人自由。13.2.2托克维尔:民主是自由的手段•通过对美国民主制度和法国大革命的考察研究,他以惊人的远见卓识预测了资产阶级民主的光明前途,阐释了未来社会的民主趋向,以其独到的见解阐释了民主与自由的关系。说明了法国这样的专制国家进入民主时代的历史必然和独特方式。对美国民主的反思•在美国刚经历了自由市场革命、西部扩展、以及杰克逊民主的快速发展,完全改变了美国生活面貌的时候。托克维尔认为民主可以适当的平衡自由与平等两者,在照顾个人的同时也顾及社会的发展。但是过度的社会平等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孤立,造成更多的政府干预、自由必然遭到侵蚀。•托克维尔也批评了个人主义,他认为人与人之间根基于相同目标的团结合作,能将美国建立为一个更理想的国家,也能因此而建立起一个公民社会,从而避免过度依赖政府的干预。民主与自由的关系民主只不过是自由的手段,自由才是民主的终极目的,但民主本身作为一种多数人意志的制度安排又不可避免地妨碍了个人自由的实现。所以,追求民主只能循着维护自由的路径才能得到,若放弃自由一味地追求民主,那只能导致大革命式的奴役、专制或者暴政。如何在民主的条件下克服平等带来的弊端,保障、守护自由,从而在民主范围内解决民主的问题,最终实现对民主的引导,一直是托克维尔着力破解的难题。19世纪英国政治思想的特征•功利主义成为政治思想的主要理论基础,被用来解释社会政治现象和现实生活的实际问题•自由主义关注的重心从政治自由转向经济、社会领域的自由•保守主义成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批判的空想共产主义对工人阶级产生了重大思想影响13.2.3约翰·密尔论社会自由是对政治暴虐的防御•密尔所在英国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的时期。•英国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完成工业革命后,工业生产跃居世界第一。资产阶级政治地位的改变,使19世纪的英国政治思想由革命转向改良和保守;由要求建立理想的政治秩序转向维护现存的政治秩序;阶级关系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因而政治思想领域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冲突成为重要内容。•经济上希望继续破除一切束缚工商业发展的障碍;政治上要求改革议会制度扩大人民参政权;思想上要求进一步打破神学和封建教条的束缚,主张思想言论自由。密尔自由主义总述•密尔淡化了边沁功利思想中的享乐主义和极端利己的个人主义色彩,突出了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从而为他的自由思想提供了新的功利理论基础。•密尔对个人自由的探讨,不再仅仅局限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而是扩大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他从习俗和舆论压力的强制因素中,看到社会本身成为暴虐时也会像专制国家一样强而有力,一样邪恶。他针对社会奴役,在个人自由的思想中继政治自由与经济自由之后,又创造性地提出社会自由。•社会自由的提出,进一步扩大了自由思想的范围。表明他不仅是从政治权利方面探讨自由问题,而且从人们的社会生活方面进行考察,要在社会生活中为个人自由划出一个范围。•社会自由是对政治暴虐的防御;公民应有三大自由:•社会自由是对政治暴虐(专制暴政;多数人的暴政)的防御。为了防御暴虐,政府应当保障公民享有三大自由。即:良心的自由(思想和感想的自由);追求个人志趣和趣味的自由;个人之见互相交往与联合的自由。因此‘把社会凌驾于个人的权利不适当地加以延伸,用舆论的力量甚至用法律的力量强化社会权力,消减个人自由的倾向是一种祸害。容许思想和讨论的自由,保护异端,保护少数有助于保护真理,有助于避免和纠正错误无论是统治者还是一般公民,人们总是倾向于把自己的意见作为准则强加于人,这是人性。而这是不应该的。应容许意见和讨论的自由。理由是:第一,人们永远不能确信自己所力图窒息的意见是一种完全错误的意见第二,即使人们确信它是错误的,要窒息它也是一种罪过。通常情况下,人们的真理大都是“半部真理”。关于思想言论自由的意见:•第一,若有啥意见被迫缄默下去,人们应当注意,那个意见可能是真确的。•第二,即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意见,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第三,即使得势的意见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忍它遭受争辩,人们也很少能领会•第四,即便是宗教的教义,若不容许人们思考也会失去致善的效力。倡导个性自由个性自由是人类的幸福因素之一。容许个性自由有助于人类智力和道德水平的提高,有助于保护首创精神,从而增进个人和社会的幸福。•第一,允许个性自由发展正如允许意见的自由发表一样,因为人类还没有臻于完善,因此,在生活方式和行动方式方面应当容许各种不同的试验。•第二,允许个性的自由发展有助于人类智力和道德取舍能力的提高•第三,允许个性的自由发展有助于保护首创精神并为天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壤。•第四,允许个性的自由发展有助于增进个人和社会的幸福,因为人类在快乐和痛苦的感受上存在着差异。•总之,社会上存在着的“习惯的专制”是人类前进的障碍。•自由应遵循的两条基本原则(个人自由的合理范围):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及什么人的利益,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第二,个人对他人利益的有害行为,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如果必要的话。对传统自由主义的修正•密尔继承了传统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认为国家应当奉行不干涉政策。但他同时又认为,放任主义这个原则的实施并不是毫无限度的。在某种限度下,可以实行一定程度的国家干涉。这个限度就是一种“伟大的善”或“伟大的利益”。•为了提高人民的美德和智慧,国家可以强迫人民完成义务教育;为了保护儿童,国家可以对不准使用童工进行立法;为了扶助穷人,国家可以通过“济贫法”提供救济;为了使属地殖民化,国家可以支持地理科学考察;等等。•密尔对放任主义原则的修正,为国家更积极地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理论。此后,国家的积极作用,国家全面干涉的理论,成为新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13.2.4洪堡(1767-1835)的自由思想•洪堡的自由思想是建立在对国家和公民之间关系认识的基础上的。他认为现代国家中最根本的关系就是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在考察古代的国家和近代的国家的基础上,他认为个性自由是任何政治都离不开的基础,是国家的最高原则。•他反对国家干预个人自由,主张将一切非法律形式的对个人自由的限制排除在国家作用的范围之外。•(1)人是一切政治问题的核心,人的目的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发展自己的事业,自由是个人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2)在古代国家和近代国家中都存在着对人的自由的限制。而每个人的最终目的在于对其个性的最高和最均匀的培养,行动自由和环境的多姿多彩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必要条件。•(3)强调个性的崇高价值,认为个性是使人们彼此相异所必需的要素,也是人类发展所必需的条件。•(4)倡导人类追求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对法律束缚个人的合法性表示怀疑。认为只有当个人的行为涉及国家的安全时,法律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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