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一、坚定信念,高举旗帜作表率;二、勤思敏学,提高能力作表率;三、求真务实,加快发展作表率;四、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作表率;普通共产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一、常温誓词,牢记使命当先锋;二、实践宗旨,为民谋利当先锋;三、勤奋学习,提高本领当先锋;四、爱岗敬业,争创佳绩当先锋;五、严于律己,诚信守法当先锋。2农村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五带头、五带领、五争当)一、带头勤奋学习,带领群众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争当党在农村政策法规的引路先锋;二、带头发展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争当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先锋;三、带头执行政策,带领群众遵纪守法保稳定,争当构建和谐社会的维护先锋;四、带头履行义务,带领群众完成任务作贡献,争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先锋;五、带头弘扬传统美德,带领群众树新风讲文明,争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先锋。3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村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做好“三培养”工作。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4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八、教育党员和群众遵纪守法,坚决同各种犯罪分子和犯罪活动作斗争。5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根据党章规定,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除必须严格履行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义务外,其主要职责是: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研究决定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带领群众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二、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四、负责村、组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核和监督。五、研究决定经济组织、群众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提请解决的重大问题,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项章程开展工作。6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主要职责是:一、党总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总支部委员会和总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实际,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总支部工作,将总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做好全体党员经常向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召开好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二、党总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总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总支部日常工作。三、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检查督促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办理处分党员的具体手续,受理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四、党总支组织委员:掌握总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支部、党员活动中心户的工作,检查和督促所属党支部、党员活动中心户开展组织生活;配合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及纪律教育,了解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部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办理接收新7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内统计工作。五、党总支宣传委员: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或建议;组织党员学习各种知识,并围绕每个时期上级党组织指示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工作,协助共青团、妇委会搞好各种活动。8村级组织“一制三化”建设工作目标加强村“两委”工作规范建设,建立健全党总支(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使党总支(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一、建立党总支(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定期向党总支(支部)汇报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提前向村党总支(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三审”财务制度(村财务开支,要由村委会主任审查,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党总支(支部)书记审批)和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两考三评”制度(“两考”即:一考群众基础,二考工作实绩;“三评”即:一由群众测评,二由党员测评,三由党委综合评鉴)等五项制度。乡镇党委每年对所属村“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一次集中考评。二、推进党总支(支部)工作规范化完善农村党总支(支部)的相关工作制度,提高党总支(支部)领导村民自治和农村工作的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制度。实行党员议事会制度,党总支(支部)每半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十项制度。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基层讲党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两推一选”制度,村级“两委”班子工作协调制度,党员民主议事制度;积极探索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管理制度,乡村干部民情恳谈和联村联户制度。9三、推进村民自治法制化依法明确村委会工作职责,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与其它村级组织的关系,明确村委会必须在党总支(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委会与共青团、妇委会、民兵等群团组织是在党总支(支部)领导下的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团结协作关系。坚持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日、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切实落实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严格履行村民自治的民主程序,加快村民自治法制化进程。四、推行民主监督程序化建立村务活动监督小组,吸收党员、村民代表、驻村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村务活动监督员,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强化对村务活动的监督。坚持“一事一议”、党务公开、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不断扩大民主监督范围,坚持县、乡两级干部参加民主议事活动制度,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效果,切实增强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的民主性和科学性。10村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一、党总支(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总支(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总支(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总支(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二、总支(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总支(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经济合作组织等其它村级组织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三、总支(支部)大会、支委会均由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总支(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四、总支(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总支(支部)大会须有应到正式党员过半数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委成员参加方可召开。五、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裁定。六、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11七、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总支(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总支(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总支(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八、总支(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九、总支(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同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12村“两委”议事协调制度一、议事的内容范围1、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2、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3、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经营方案;4、财务管理规定,上级下拨资金、救灾救济款及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案;5、村建学校、道路、自来水和农电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承包方案;6、经村党总支(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上报的重要报告及需要由上级采取措施和协调解决的事项;7、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8、其他需要共同商议的重要事项。二、联席会议应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会议一般由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村“两委”全体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不是村“两委”成员的党员、村民代表、妇委会主任、团总支(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人员列席会议。三、村“两委”议事的基本程序1、确定议题。所有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事先经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通过。2、会议准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根据确定的议题,先进行沟通商议。其中,事关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宜及人事安排应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由党总支(支部)召集全体党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行政性村务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全体13成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3、议事。按照议事原则,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发扬民主。每次会议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重大内容,特别是决议内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立卷归档。4、表决。村“两委”联席会议进行表决时,实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决议有效。5、实施。一般事项,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决议后即组织施行。涉及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后,方可实施。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问题,暂不组织实施,可报请乡镇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解决意见,也可进一步酝酿,待意见基本统一后,再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14“三会一课”制度一、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1、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2、大会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总支(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总支(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总支(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总支(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总支(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二、党总支(支部)委员会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批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工作的措施;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研究协调团支部、妇委会、民兵等群团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3、会议由总支(支部)书记召集,总支(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的总支(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总支(支部)委员人数的半
本文标题:行政村党建各项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09082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