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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行政法学各章练习题第一章一、案例:1、大学生小秦离开课室时,发现一张书桌上有一部精美的手机。此时课室里已没有其他人,他便把手机关机后装入自己口袋。第二天,他在课室门口发现一张“寻物启事”,上有“拾到手机定酬谢300元”的话,便按照启事上留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失主小王,但提出小王须给付500元才能交还手机。小王交涉后无奈,只好报案,派出所和小秦所在的管理学院一起参与对本事件的处理。考虑到小秦还是在校生,且是初犯,派出所对小秦做出了警告处罚,管理学院也对其进行了记大过处分。问题:(1)小秦是否有权把手机带走?(2)小秦是否有权索要300元酬金?(3)小秦索要500元酬金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4)失主小王和派出所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关系?(5)派出所和管理学院对小秦的处罚有何不同?2、安某放的羊群吃了朱某家的玉米秸,二人发生争执。争执中安某殴打朱某,致其左眼部青紫、鼻骨骨折,朱某被鉴定为轻微伤。在县公安局的主持下,安某与朱某达成赔偿协议,由安某向朱某赔偿了500元了事。问题:(1)安某与朱某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2)安某、朱某与公安局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3)行政法律关系有什么特点?二、判断与选择:1.行政法研究的行政,既包括私人行政,也包括公共行政()2.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是指有关行政法律权利义务内容的各种规范的表现形式和产生来源()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4.行政法是保障行政权力行使的法()5.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通过一项关于计划生育的单行条例,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报经()批准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广东省人大常委会D.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第三章2008年1月4日,赵C向鹰潭市月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赵C在诉状上称,1986年7月18日,他在鹰潭市月湖区出生,出生后用“赵C”进行了户籍登记。2005年,他又用“赵C”申请第一代身份证,当年6月16日月湖公安分局签发身份证。2006年8月份,当赵C到月湖公安分局2江边派出所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民警却告诉他,说根据公安部《姓名登记条例》的规定,名字里面不能有“C”字。后来到月湖公安分局户政科了解,告知“赵C”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建议赵C改名。赵C认为,自己的名字简单、好记、好听、不重名,很快就能让人记住,并不违法。问题:请问赵C能否使用该名字?为什么?第四章1.交警王某对酒后驾车的李某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理决定,交警王某此时是行政主体()2.行政机关既可能是行政主体,也可能是民事主体()3.全国人大制定《行政强制法》的行为属于行政立法()4.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行为属于行政司法()5.民政局颁发结婚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6.韶关学院经韶关市浈江区政府的委托对北门市场行使行政管理权,其后果应由韶关学院承担()7.韶关学院可经韶关市浈江区政府的授权对北门市场行使行政管理权()8.行政机关并非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却具有行政主体资格()9.派出机构是派出机关的办事机构()10.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行政权力并非来自于国家法律的授予,而是主要来自于组织成员的让渡()第五章一、判断与选择:1.下列哪些人员属于我国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公务员?()A法官B人事局长C政协主席D组织部长2.公务员对本单位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公务员可以向下列哪些单位提起申诉、控告()A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B本单位的上一级机关C检察院D法院4.公务员作为普通公民,既可能出现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也可能出现在行政法律关系中()5.公务员作为行政主体的代表,不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6.组织的非公务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7.县交通局执法人员甲某,在整顿客运市场秩序的执法活动中,执法不当,致使乘坐在非法营运车辆上的孕妇乙重伤,检察机关对甲提起公诉。问题:如果孕妇要维权,则应当以()为被告A.以县交通局为被告B.以甲为被告C.以县交通局和甲为共同被告D.以县交通局或者以甲为被告8.孙某所驾驶的车辆被交警唐某违法扣押,在他徒步回家途中被司机朱某开车撞伤。对于孙某造成的伤害应负赔偿责任的是()A.交警唐某B.交警唐某所在的公安机关C.司机朱某3D.交警唐某所在的公安机关和朱某承担连带责任9.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委托关系()10.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任用的方式主要有()A.选任B.调任C.考任D.转任11.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奖励的方式有()A.嘉奖B.记特等功C.通报表扬D.授予荣誉称号12.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惩戒的方式有()A.警告B.罚款C.辞退D.开除二、案例:一天,张某用自行车驮着两筐白菜到农贸市场上去出售。到农贸市场后,张某因为急于出售,便没有到指定的摊位,而是在存放自行车处叫卖。这时,在农贸市场执勤的工商管理员王某以张某未在指定的摊位出售为由,将张某的秤杆和秤砣拿走。张某便赶到工商局办公室索要,王某不给,张某便抓起王某脱在地下的鞋子说:“你不给我秤,我便把你的鞋子拿走。”王某急忙往回抢鞋,双方于是拉扯、厮打在一起。很快,其他管理人员也赶过来帮王某一起厮打张某,致使张某全身多处受伤,不得不住院治疗。张某出院后,要求工商局赔偿其医疗费1500元,误工补贴2000元,精神损失和其他费用4000元,共计人民币7500元。该县工商局审查后认为,本案王某和其他几位肇事者的伤害行为与工商局无关,属个人行为,故工商局对张某的请求不予受理。张某不服,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1)本案属于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2)判断公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因素有哪些?第六章一、判断与选择:1.行政机关既可以成为行政主体,也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2.甲向乙借款1万元久拖不还,甲的行为属于行政相对人行为()3.行政相对人行为是得到行政法规定的行为()4.甲打伤乙的行为不属于行政相对人行为,而乙打“110”报警的行为属于行政相对人行为()5.行政相对人行为虽然对行政主体没有直接的强制力,但却具有法定的约束力()二、案例:关某是鸿运热力公司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某交通检查站时,交通局执勤人员宋某走过来,递给他一张罚款单,说:“交100元再走”。关某接过一看,上面写的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100元。关某问:“为什么要罚我?”宋某说:“你超载。”关某说:“我拉的这么少,不可能超载”。宋某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少啰嗦”。关某怕争执下去更加麻烦,只好交了100元才走。问题:(1)本案中谁是行政相对人?(2)本案中谁是行政主体?4第七章一、判断与选择:1.行政行为都是合法的行为()2.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具有强制性()3.凡生效的行政行为都是成立的行政行为,凡成立的行政行为也都是生效的行政行为()二、案例:1、韶关市浈江区城管局于针对韶大北门旁王某等人乱摆摊点的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限其2小时内清理完毕,否则将没收财物并予罚款。问题:(1)该处罚决定何时成立?(2)该处罚决定何时生效?2、一日,大二学生袁某到步行街买鞋。与店员讨价还价后,他把刚从银行取出的100元钱递给鞋店老板,老板说“你稍等”,便转身回到柜台,迅即回身告诉他说:“这张钱是假的,麻烦你换一张!”袁某说:“不可能,这是我刚从银行取的钱!”双方争执不下,鞋店老板随即打电话报警。派出所出警调查后认为,袁某涉嫌使用假钞,便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袁某作出了罚款200元,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袁某不服,便向公安局提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复议后认为,派出所的处理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便撤销原处罚,责令派出所重新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问题:试用行政行为效力理论(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分析该案中派出所的行为。第八章一、判断与选择:1、行政规范都是法律()2、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之间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3、行政立法权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不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4、行政法规制定权的主体包括国务院和有权的地方政府()5、其他行政规范不是法律,因而不具有强制性()二、案例:2006年,张霞与丈夫刘和平离婚,儿子小冰由张霞抚养。她试着忘记那段不愉快婚姻,可每次一想到儿子姓刘,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前夫,这让她感到很沮丧。为了消除前夫的阴影,她打算让儿子跟自己姓,琢磨好后,她决定给儿子改名“张旭君”。张霞知道改名字要到公安局去申请,于是7月24日她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要求给儿子改名。“儿子的爸爸同意吗?”她没想到,公安人员抛出了这么个问题。刘和平并不同意给儿子改名,可张霞觉得这与前夫无关,公安局也不能管自己的“家务事”。过了两天,她又到公安局去申请,同样没有被受理,公安局还拿出了公安部的《批复》和南京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的《加强户籍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加以说明。张霞不服,2008年8月,她将栖霞区公安局告上了法5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为儿子办理更改姓名。问题:(1)法院能否支持她的主张?(2)应当如何看待公安部、南京市公安局的规定的效力?第九章一、选择:同学甲上学期通过了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获得证书后,宿舍同学乙、丙、丁在向甲道贺之余,他们针对甲获得证书这一现象进行了讨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甲:“获得六级证书属于行政法上的行政许可现象”乙:“获得六级证书不是行政许可,因为其本身没有法律意义”丙:“获得六级证书不是行政许可,因为你没有因此获得什么行为资格”丁:“获得六级证书不是行政许可,你要是领取了结婚证才是行政许可”二、案例:2000年3月,原告某村委会向县林业局申请采伐树木,作为增建村小学教室的材料。县林业局批准并发给采伐许可证,指定原告在该村北公路(国道)30-139路标间采伐榆树200棵,伐后补栽幼树。原告在获准后,于3月20日组织村民按照林业局指定的区域如数采伐了200棵树。该县公路局发现后,于5月12日以原告滥伐树木为由,对原告作出了补栽幼树200棵,没收已伐榆树200棵,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8000元(每棵按30元计价)的处罚决定。原告不服,于5月20日向市公路局申请复议。市公路局经复议认为,县公路局认定事实属实,但适用法律不当,于5月28日依法做出复议裁决:责令原告在采伐路段补栽幼树200棵,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计18000元。原告对复议决定仍不服,于6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问题:(1)县林业局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中的哪一类?(2)县林业局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3)县林业局是否有权颁发此种采伐许可证?第十章案例1:关某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省路段交通检查站时,交通站执勤人员宋某(身着交警制服,佩戴执勤袖章)向关某走过来,递给他一张罚款单,对关某说:“交100元再走”。关某接过一看,上面的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100元。罚款单上盖有该县交通大队的印章。关某问宋某:“为什么要罚我?”宋某说:“你超载。”关某说:“我拉的这么少,不可能超载”。宋某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少啰嗦”。关某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这时,宋某又递过来一张罚款单,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100元”。关某怕争执下去,又要加罚,只好交了200元钱。问题:本案中,交警宋某的做法有哪些违法之处?案例2:某区工商局接群众举报称,个体户张某涉嫌违法经营。该局即指派执法人员王某一人前往检查。经查,张某违法事实确凿,工商局拟依法对其作出吊销6营业执照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工商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张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张某也以书面形式要求组织听证,工商局通知其次日下午到局机关参加听证。听证由本案调查人员王某主持,张某进行了申辩和质证,并在听证笔录上签字,同时张某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交纳了听证费用200元。听证结束后,工商局对张某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张某。问题:该工商局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有一系列违法之处,请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一一指出,并说明理由。案例3:张某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修建了一座砖木结构30平方米的门面房。在其施工过程中,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受城建局的委托,于6月11日下午先后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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