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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党的宗旨、纪律和优良作风课程简介:本节课主要学习党的宗旨和纪律、党的纪律内容、党的优良作风。在本课你将明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理解党的纪律和优良作风的重要内涵。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代表着工人阶级的利益和意志,而工人阶级同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旧社会,工人阶级受的剥削和压迫最深,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只有把别的受剥削、受压迫阶级都解放出来,才能使自己也解放出来。正如马克思、思格斯在讲到工人阶级解放的条件时所指出的,工人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和压迫,解放全人类,就不能最后解放自己。工人阶级是最先进、最有远大前途的阶级,它的历史使命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一奋斗目标代表了全人类的根本利益。正是由于这种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工人阶级的运动必然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因此,作为领导这个运动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也就是为谋求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而存在和活动的,它没有也不可能有另外的私利。因此,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贯穿于党的纲领、政策、群众路线、工作作风和党员的人生价值观等各个方面,表现在党的一切活动中。工人阶级革命与历史上的革命有着本质的区别。人类历史上过去的一切的革命,都是以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而工人阶级革命则是要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阶级差别,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工人阶级的这种利益的要求和运动目的的不仅完全符合社会发展的方向,而且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完全一致的,中国共产党八十年来进行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的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既然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老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既没有也不追求特使的利益,因而党就必须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立场和唯一宗旨。能否自觉地代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是区分工人阶级政党同任何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识别和判断一个政党的性质和作用,归根到底是看它代表什么人的利益,为什么人服务。资产阶级政党尽管在它的活动中会打出代表“国民”,“人民”的旗号,甚至也会作出某些符合群众要求的愿望的行动。但从本质上来讲,他们不可能完全彻底地为人民谋利益,反而会成为资产阶级压迫人民的工具。而作为工人阶级政党的共产党,则是自觉地始终如一地为人民大众谋利益的。共产党是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最高纲领,最终目标的政党。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都是实现党的最终目标的具体步骤。我们党历来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根本要求。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章还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一贯要求共产党员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一部中国共产党史,就是一部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忠实地为全国各族人民利益而斗争的历史。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为探索救国救民的真理,同广大人民群众一起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李大钊,瞿秋白,蔡和森,向警予,邓中夏,彭湃,恽代英,方志敏,刘志丹,杨靖宇,赵一曼,张思德,刘胡兰,董存瑞等无数革命先烈,为了全中国人民的解放,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她们有的是党的领导人和创始人,有的是普通的共产党员,但他们为了实现党的宗旨,都谱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诗篇。建国以后,又涌现出了焦裕禄,雷锋,孔繁森,蒋筑英,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宋鱼水,王顺友等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和共产主义的先锋战士。他们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无条件的服从党的利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品质,塑造了共产党人的崇高形象。广大人民群众从这些共产党员的身上看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看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革命精神和高尚情操。二、党的纪律1.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内称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指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1993年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2.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违纪情况处置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3.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4.党的纪律处分的类型及其说明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也可以说是五个不同的层次:1)警告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适用于那些犯了一般性的错误或所犯错误情节比较轻的,但必须予以党纪处分的党员。警告处分的目的在于给予违纪党员以警示,使其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以便改正。党内通报也有警示、告诫的作用,但它只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形式,不是纪律处分。因此,不能用党内通报代替警告处分。2)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对于犯不十分严重错误的党员,是给予警告处分还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以及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依据党内处分的一般规定来具体确定。如果因某些原因对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所担任的职务予以调整或降职、免职,不应视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也不应视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附加惩处,而是属于正常的干部调动和任免他用。一般情况下,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不影响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3)撤销党内职务是重于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处分,是一种比较重的党纪处分。这一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情节严重,不宜再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撤销党员在党内的领导职务包括:各级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书记、副书记,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党员在各级党委办事机关中担任的副科长以上的领导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在做出处分决定时,应明确是撤销一切职务,还是撤销某一具体职务。4)留党察看是仅低于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是党内重处分之一。这一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纪,但尚未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需要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以便党组织继续考察的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受处分前所担任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但不是附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无需再履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手续。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5)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高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造成很坏影响,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给党的形象和工作带来重大损失,或者犯了错误不改正,抵制党组织的教育,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或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其党内职务自然终止。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如果以后本人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除规定不得重新入党者外,经过党组织长期考察和严格审查,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三、党的优良作风党的作风是指: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反映党的特征和品格的整体精神风貌,也可以说是党的马克思主义的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革命战斗风格。党有如下三大优良作风:第一,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也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毛泽东曾以“有的放矢”形象地比喻理论联系实际“的”是靶“矢”是箭“有的放矢”就是放箭一定要对准靶。理论联系实际,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这个“矢”,去射中国革命实际这个“的”。理论联系实际,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掌握理论,就是要完整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马列主义理论、灵活地、创造性地运用理论原理来解决实际问题,并使理论得到发展,而不是仅仅学一些革命理论的词句条条;二是从实际出发,就是要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正确把握实际情况,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来加以科学的分析,来制定政策,而不是仅仅搜集一大堆实际情况。三是必须注意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正在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中把事物的发展规律,总结出经验并上升为带有指导性的理论。理论与实际只有相互结合,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统一起来,才能正确认识中国革命的客观规律,制定党在各个革命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纠正来自“左”或右的错误,使党的事业不断获得胜利。第二,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就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向群众学习,对群众负责的作风,也就是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人民群众是认识的主体的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就是要求党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一刻也不能放松群众工作,要为广大群众求解放,
本文标题:第十课党的宗旨纪律和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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