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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第三讲国家发布的有关装饰装修的管理规定有哪些?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的第110号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10项强制性国家规范》等多项规定,这些规定均是围绕装修质量、价格、材料和环保等方面作出的严格措施。如《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和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并对室内装修后的空气质量提出了要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化学装饰材料在家装材料中所占比率越来越高。过去多数家庭在选购化学建材时,对有无毒害,会不会在装修后对室内环境造成污染关注甚少。如今,人们对化学建材的品质有了更深的认识,许多人不仅要求化学装饰材料美观大方,经久耐用,更要求对环境没有污染。目前已经有44类产品有了环境标准产品认证,300余家企业的近千中产品获得环境标志。消费者购买材料时要认真识别产品是否拥有环境标志,为提防“李鬼”作祟,最好是在国家环保局的网站上进行查询,不要盲目相信厂家和经销商的宣传。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提出的氡、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具体控制指标合放射性指标限量,具体可参考如下:名称计量单位I类民用标准II类民用标准氡气Bq/m3≤200≤400游离甲醛mg/m3≤0.08≤0.12苯mg/m3≤0.09≤0.09氨mg/m3≤0.2≤0.5TOVCmg/m3≤0.5≤0.6注: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均为I类民用建筑。怎样进行家庭装饰监理家庭装饰监理是指业主委托的专业的监理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如《装修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以及依据各地发布的家装质量依据,依据业主与施工方签订的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代表业主对整个家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实施的监督控制管理。家装监理包含以下丰富的内容:第一、家装工程项目是监理活动的一个前提条件,即监理活动的目标要十分的明确;第二、家装工程施工监理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监理负责人;第三、家装监理要有明确的依据,即它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要约进行监理活动的。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业主要赋予监理人员明确的决定权和执行权;第四、家装都会经过设计、预算、施工、验收等阶段,一般情况下,施工阶段的监理为重点阶段,根据业主要求,可分阶段,分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来进行监理活动,也可实现全部从设计开始到验收为止全过程的监理活动。由于监理人员懂得装饰材料合装修工艺,凭着知识、经验合技能对家装实施监理活动,能改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配置和提高资源利用率,进一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因此,聘请监理已成为业主自我保护的一种好方法。当然,业主参与家装工程监理起着重要作用,但如果在关键项目上如水电的测试,室内污染的安全检测,石材的放射性,甲醛的残留量,地板的含水率,地板的水平度,墙面的平整度等方面请监理严格把关,业主就能免去许多忧虑,可以放心又称心地入住新居了。家庭装饰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有哪些内容?约定是指对家装有特殊要求。一般约定有如下几个方面:如要具体写清乙方应文明施工、不许吸烟、一切工伤事故由肇事人负责,保证施工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另外还可以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撤换施工管理人员,并保证施工人员均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国家授权单位所颁发的正式上岗证书。如履约地点可以约定为两个地点,即装饰工程施工地点(XX路XX号XX室),以及甲方的住所所在地(XX路XX号XX室)这二个地点是合同的诉讼地。乙方如果提起诉讼,就只能在甲方选定的两点之一进行。对于供材,可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将材料,设备进场,乙方应及时予以验收,并出具书面收据。乙方验收后对该材料、设备负完全责任。设计施工方案若是由乙方设计的,约定中可写清“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施工方案并由甲方认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擅自更改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过程的行为(包括工人个人的擅自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对质量问题,对质量标准中没有的特殊工艺,可约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工艺、质量标准,按相关标准办”。对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可约定“如有质量问题,则乙方双倍付给甲方检测费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工期不变”。对付款问题,可约定“甲方有正当理由(如发生质量问题、质量验收不合格等)而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时,不视作违约行为,付款日期可以顺延,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付款。”又约“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无条件整改。同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因整改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材料消耗,工时消耗等均由乙方负责而与甲方无关”。对工程结算可约定“本工程价款按实结算(包括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及具体数量变化),多退少补”。这样不会出现只付不退的局面。对合同范围可约定“《家装意向协议书》以及在本合同之前双方的来往电传、信件和乙方所提供的《工价材料预算表》均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其中的约定也是本合同的有效约定”。对违约责任还可以约定“除本合同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违约行为外,凡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无条件消除违约后果并承担费用外(如修复、更正、重作等),另支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2%~5%的违约金。此时,非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对解除(终止)合同可约定“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能履行,或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提出解除(终止)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双方达成解除(终止)合同协议,原经济合同分解解除。因解除(终止)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有责任方负责赔偿。”也应在约定中写明。注意,即使是很小的约定也要以书面文字记载、双方签字为准。不能图省事、怕麻烦,口头上约定无据可查,易发生纠纷。总之,先斤斤计较,后大度宽容比较容易控制工程,比较容易履行合同,也相应减少纠纷。家庭装饰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装修合同是业主和施工队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在装修市场立法不健全的情况下,合同是解决装修工程纠纷的主要依据。装修合同应写明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此项条款中最好附上工程承揽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包工头的家乡单位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经核实后作为附件,防备日后一旦发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能够找到承担责任者。二、装修工程的地点、面积和施工项目该条款应对照施工图力求详尽。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合同设计,必须签订书面修改协议。三、承揽方式通常承揽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料等方式。业主可以选择一种方式并约定是否允许转包、分包。四、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装修费的支付可采用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按进度支付。多数居室装修工程都采用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装修费的办法,但你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并保留大约5%-10%的装修费至工程验收完毕后,你入住时间满两个月----一年后再支付。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只有入住后才能发现,这样会使你的工程维修相对有些保障。五、施工依据和竣工、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图和效果图、工序和进度表作为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这些文件是工程队施工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的标准。至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你不妨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可以根据如《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试行)》或《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等这样的规定验收,对施工行为起到制约作用。六、装修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工程队通常会同时承接几个单位的工程,因此你必须对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保障家装工程能按时完工。七、装饰材料的保管及损失的赔偿责任施工期间,装饰材料会再不经意间被低素质的工程队以伪劣换好,调包拿走,或者买多用少,私藏私拿。因此,应在合同中明确装修材料由工程施工人员负责保管,如果丢失或被换,则由施工方负责任赔偿。业主如何协调设计与施工的配合?要求设计师向施工方作技术交底。介绍设计意图、装饰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要求施工方审核图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图纸是否正式签署;各施工图有无矛盾;材料来源有无保障,能否代换;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有无问题;是否存在不能施工的技术工艺问题;是否存在容易导致质量、安全、装饰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管道、线路、设备等相互将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防水消防、施工安全、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有无保证。正式确定图纸,包括吸收施工方的合理意见,由设计人员对图纸作必要的补充修改。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请设计人员到现场参与必要的指导。怎么对待家庭装饰工程项目变更?家庭装饰中常常会发生工程项目变更的情况。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业主和施工方都会提出与原定方案不同的施工项目和改变一些施工工艺和方法。也就是说,再装饰合同生效后,一方提出增加某些项目或变更某些项目,这就是人们常常说的项目变更。需要提醒的是一下几点,人们应该按正确的方法来对待项目变更。项目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的局部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能对合同内容作全部变更。项目变更有补充和修改两种方式。补充是在原有合同基础上增加新的内容,从而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修改是对原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抛弃一些原来的条款,或更换成新的内容。无论那种方式,合同未变更的内容仍继续有效。合同的变更可以对已完成的部分进行变更,也可以对未完成的部分变更,除合同主体不属于变更范围外,其他如定做物的质量、数量、部位,履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都可以变更。一方提出增加某些项目或变更某些项目,必须对原有的合同作出变更及修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否则将构成违约行为。产生项目变更现象后就有修改合同和重签办法协议,这毕竟也是个小小的麻烦,为避免频繁变更,多项变更的情况出现,业主一定要周密的考虑,完整的设计,预定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临时变更,对质量工期的影响也最小。家庭装饰装修常见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目前,家装质量投诉已成为消费投诉热点,由于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质量问题时常发生;另外由于合同规定上会存在漏洞,有些内容对消费者显失公平,也引发了一些工价和工期纠纷。以下对常见纠纷提出一些处理办法供参考。1、常见质量纠纷处理应采取预防为主,防范在前的态度。为确保质量,减少纠纷,在签订合同时,业主应将装饰中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等级、品牌、款式、颜色以及装饰物的图案、造型、式样等等,都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清楚。心平气和地探讨原因,采取合理的整改措施。发生质量纠纷时,双方应心平气和地探讨原因,采取合理的整改措施。如起泡掉粉的墙面可局部清理重新修补;少量地板裂缝可嵌腻子修补再上油漆;吊顶接缝不严可铲去腻子重新修批,再补乳胶漆;油漆粗糙可再砂再漆,色差可以补色再漆。但给排水管道渗漏,若存在于封闭的墙体或地板中,那只有扒开重新铺设、堵漏等。一般说来,由于技术工艺上的问题都是可以修补的,但质量问题是施工队伍造成的,则由施工队伍整改并赔偿整改所需要的材料、人工等费用。若由于消费者自购材料质量差,如常见的是购买含水率高的地板而产生的缝隙,则应消费者给付修补的材料和人工。2、常见工价纠纷及处理大批无营业执照、无资产等级、无办公地点、无技术设备力量、无资金保证的街头装修“游击队”占据了装饰市场,他们常用过低的报价赢得工程,报价又往往是一种口头协议或个人与个人间的协议。再施工过程中“游击
本文标题:装饰装修第3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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