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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理论成果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党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初步探索,取得了重大成就,形成了一些重要理论成果。由于中种复杂原因,这一探索走了一些弯路,出现了一些失误。探索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都是我们前进的宝贵财富。学习本章内容,有助于全面理解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容,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关系。第一节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重要理论成果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思想如何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是党面临的一项崭新课题。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主要是学习苏联经验,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后来的实践表明,照抄照搬苏联经验不符合中国国情,需要积极探索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1956年4月和5月,毛泽东先后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初步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明确提出要以苏为鉴,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他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这就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根据本国情况走自己的道路这一根本思想。《论十大关系》标志着党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良好开端。《论十大关系》的报告确定了一个基本方针,就是“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了贯彻这一方针,报告从十个方面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重点把握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内容涉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方面。前五条主要讨论经济问题,着眼于调动经济领域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其中前三条讲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这实际上是在论述如何开辟一条和苏联有所不同的中国工业化道路问题。第四、五条讲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开始涉及经济体制改革。这样就初步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若干新方针、新思路。“十大关系”的后五条,讲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党与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论述的是政治生活和思想文化生活领域如何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的问题。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是一对矛盾,这一矛盾呈现出既统一又斗争的关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尽可能地克服消极因素,并且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社会主义事业前进的现实需要。毛泽东这里讲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既包括党内的因素,也包括党外的因素,既包括国内的因素,也包括国外的因素;既包括直接的因素,也包括间接的因素。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中,一般来说,积极因素是处于主导的、统治地位的,占有压倒的优势,这是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可靠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我们的任务是创造条件,大力促使消极因素比较多、比较快地向积极因素转化,并同时尽力防止积极因素向消极因素逆转。总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是党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条极为重要的方针,对于最大限度地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二、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思想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完成以后,国内的社会矛盾和阶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需要有一个不断完善和巩固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大量人民内部矛盾逐步成为政治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矛盾。苏共二十大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弥漫着动荡不安的气氛,相继发生了波兰和匈牙利事件,帝国主义乘机掀起反苏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浪潮。波匈事件对我国也有一定影响。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中出现了一些失误,以及少数干部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严重脱离群众,引起了部分群众的不满。1956年冬,在一些农村、工厂、学校还出现了“闹事”的情况。面对这些新问题、新矛盾,许多党员和干部思想上缺乏准备,也缺乏处理这些问题和矛盾的经验。这表明,在全党和全国工作重心由革命转向建设的时候,面临着一个如何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问题。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存在着矛盾?存在什么性质的矛盾?如何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只有正确回答和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没有专门作过论述。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一开始不承认社会主义存在矛盾,后来又认为苏联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严重的阶级矛盾,在实践中造成了严重后果。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深刻汲取苏联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和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情部、新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党在八大前后,特别是毛泽东在1957年2月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毛泽东指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他提倡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深刻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以往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以往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对抗和冲突,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本适应、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具有“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一方面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另一方面它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之间这种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其中,相适应的一面是基本方面,相矛盾的一面是非基本方面。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因此“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毛泽东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性质、特点和解决途径,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关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党的八大正确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据此,党中央提出要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技术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上来,要求各级党委要抓社会主义建设工作,全党要学科学、学技术、学新本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一个重要方面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理论。毛泽东强调,在我们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矛盾。敌我矛盾是人民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的矛盾,这是根本利益对立基础上的矛盾,因而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包括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阶级内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工农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工人、农民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也包括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民主同集中的矛盾,领导同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国家机关某些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同群众之间的矛盾等。一般说来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毛泽东还特别指出,在我国,由于民族资产阶级有两面性,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毛泽东提醒人们注意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转化问题,认为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存在是客观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可以互相转化。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如果处理不当,也可能发生对抗。反之,有些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则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因此,必须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特别是要正确处理已经居于主导地位的人民内部矛盾。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毛泽东论述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社会矛盾的基本方法地。他指出: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简单地说起来,前者是分清敌我的问题,后者是分清是非的问题。说:“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他指出,所谓专政方法,就是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对于国家内部那些反抗社会主义改造、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分子和严重犯罪分子依法治罪,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强迫他们从事劳动,并在劳动中尽量使他们改造成为新人。所谓民主方法,就是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毛泽东指出,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个总方针。针对人民内部矛盾在具体实践中的不同情况,毛泽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方针、原则:对于政治思想领域的人民内部矛盾,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说服教育、讨论的方法;对于物质利益、分配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实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兼顾国家有、集体和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对于人民群众和政府机关的矛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克服政府机关的官僚主义,也要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对于科学文化领域里的矛盾,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通过自由讨论和科学实践、艺术实践去解决;对于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矛盾,实行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对于民族之间的矛盾,实行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方针,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等等。所有这些方针,都是用民主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这一总方针的具体化,为解决不同形式的人民内部矛盾指明了方向。关于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目的和意义。毛泽东指出,“我们提出划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界限,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毛泽东强调,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一论断的根本着眼点,在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把全党的注意力转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以独创性的内容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为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矛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也为后来的社会主义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三、走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思想实现工业化是中国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必要条件。中国共产党早在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就开始重视国家的工业化,提出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我国民族工业受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难以获得大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我国实现工业化提供了政治保证。新中国刚刚建立的时候,我国的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在很多工业领域甚至还是空白。对此,党确定了把实现工业化作为新中国整个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1952年底,党制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确定了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同时,为了弥补社会主义工业化经验的不足,我国学习和借鉴了苏联工业化的经验,可以说,新中国的工业化是在苏联的影响下起步的。也正是受苏联工业化模式的影响,我国一度过多强调重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影响了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序的比例失调,这就促使党和毛泽东思考如何走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问题。毛泽
本文标题:第四章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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