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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冯亚举学号:201222010105班级:F1203学习主要内容商业银行和商业银行法概念、商业银行组织法、存款法律制度、贷款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其他业务法律制度及接管和终止等内容。掌握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经营原则与基本规则,商业银行设立的实体与程序要件,存款、贷款和支付结算等业务的法律规范,以及商业银行接管、解散、撤销和破产的法律制度,了解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等知识商业银行法内容一、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法的概念二、商业银行组织法三、存款法律制度四、贷款法律制度五、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六、其他业务法律制度七、接管与终止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法概念一、商业银行的概念《商业银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律概念的含义:1、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2、商业银行是按照公司制度建立的企业法人。3、商业银行是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条件的企业法人。4、商业银行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二、商业银行职能与业务范围职能:1、信用中介职能。2、支付中介职能。3、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业务:1、负债业务,又称受信业务。构成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2、资产业务,又称授信业务。运用资金的各项业务、3、中间业务,又称表外业务。不运用自己的资金,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收取服务费的业务。三、商业银行经营的原则(一)四自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二)三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四)守法经营原则(五)公平竞争原则(六)接受监督管理原则四、商业银行法概念、性质与立法宗旨《商业银行法》第1条: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商业银行法是指调整商业银行组织关系、经营业务关系和监督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五、商业银行与客户的关系商业银行与客户间以账户为基础建立资金融通关系实质是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关系。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与存款人间的存款合同关系;商业银行与贷款人间的贷款合同关系及商业银行与客户的委托合同关系。商业银行经营的一般规则1、营业时间的规则2、服务收费的规则3、资料保存的规则4、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商业银行组织法一、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6、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二、商业银行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2、批准和颁发许可证3、办理登记4、公告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是由总行拨付的,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缺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四、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1、有限责任商业银行2、股份有限商业银行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五、商业银行的变更1、变更名称2、变更注册资本3、变更总行或分行所在地4、调整业务范围5、大股东的变更6、修改章程7、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8、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9、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六、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1、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准则2、商业银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报送3、商业银行呆账准备金的提取与核销一、存款的概念及分类存款是商业银行和具有经营存款业务法律资格的金融机构接收客户存入的资金,客户可以随时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一种业务活动。存款的分类:1、按存款主体不同,存款分为公共存款、企业存款、个人存款和同业存款。存款法律制度2、按存款期限和提取方式不同,存款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3、按存款货币种类不同,可分为人民币存款和外汇存款二、存款法律关系及特征从商业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上来说,存款是一种合同之债,存款人是债权人,商业银行是债务人。存款法律关系特征:1、存款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特殊性2、存款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具有标准型3、存款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货币。货币是法律上的特殊种类物。4、存款法律关系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债。三、存款业务的基本规则1、存款业务特许经营规则2、存款查询、冻结、划扣规则。3、存款利率法定与公告规则4、存款准备金规则5、保证支付规则6、存款实名制规则四、储蓄存款法律制度一、储蓄存款的概念储蓄存款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二、储蓄存款立法及原则1、存款自愿原则2、取款自由原则3、存款有息原则4、为储户保密原则四、储蓄业务禁止规则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储蓄存款。五、单位存款法律制度单位存款,也称机构存款,是个人储蓄存款以外的所有存款,银行业务中习惯称之为对公存款。单位存款业务的法律规则1、强制存入规则2、限制现金支取规则3、监督使用规则贷款法律制度一、贷款的概念及分类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依法将货币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定期限后由客户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一种信用业务。贷款的分类:1、按信贷资金来源及承担贷款风险主体的不同,贷款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2、按贷款期限,分为活期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3、按贷款的保障条件不同,贷款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二、贷款法律关系及特征从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上来说,贷款是一种合同之债,商业银行是债权人,客户是债务人。贷款法律关系特征:1、贷款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特殊性2、贷款法律关系具有单务性3、贷款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不具有标准型。三、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则1、符合国家政策规则2、贷款合同规则3、贷款利率规则4、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则5、关联贷款禁限原则6、贷款分类规则四、贷款担保一、贷款担保概念贷款担保是以借款人的财产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信用为基础,督促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保障商业银行债权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二、贷款的抵押担保1、抵押财产与抵押率2、抵押合同与抵押登记3、抵押权的实现4、最高额抵押三、贷款的质押担保1、贷款的动产质押2、贷款的权利质押四、贷款的保证担保1.保证人2、保证合同3、保证方式4.保证范围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概念支付结算法是调整支付结算的过程中参与主体,包括结算双方和商业银行按照一定方式进行支付结算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二、银行结算账户法律制度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与撤销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三、国内信用证结算法律制度1、国内信用证结算基本原则(1)须经相应的金融机构批准(2)国内信用凭证只限转账,不能提现(3)应遵守法律(4)遵守诚实守信原则(5)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二、信用证结算程序1、开证与通知2、议付3、付款4、单据审核标准四、银行卡业务一、银行卡的概念及分类银行卡是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二、银行卡的开办与审批三、银行卡的账户及交易管理四、银行卡的风险管理五、银行卡当事人之间职责五、电子支付的法律问题一、电子支付的含义及其监管原则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二、电子支付业务的申请三、电子支付指令的发起与接收四、安全控制五、差错处理其他业务法律制度一、投资业务法律制度1、不动产投资的限制2、有价证券投资的规定3、企业投资的限制二、同业拆借业务法律制度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之间利用资金融通过程中时间差、空间差和行际差来调剂资金余缺的一种短期借贷行为。一、同业拆借市场准入二、同业拆借管理1、拆借资金来源与用途2、交易与清算3、同业拆借的期限4、同业拆借的限额5、同业拆借的信息披露三、商业银行代理业务法律制度一、商业银行代理业务概述商业银行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二、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四、担保与承诺业务法律制度一、保函业务二、承诺业务五、商业银行基金业务法律制度六、金融衍生业务法律制度七、保管箱业务法律制度接管与终止一、对商业银行的接管1.接管的目的接管主要是为保护广大存款人及其客户的利益,尽可能的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维护金融业稳定与安全运行。2、接管的原因1、商业银行已经发生信用危机2、商业银行可能发生信用危机3、接管的决定(1)、被接管商业银行的名称(2)、接管理由(3)、接管组织(4)、接管期限4、接管的执行5、接管的终止二、商业银行的终止商业银行的终止是指商业银行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其权利与义务全部结束。1、解散因分立而解散因合并而解散因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2、撤销3、破产破产原因、破产申请人、破产清算人、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本文标题:简述商业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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