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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作业题目:电力定价的管理经济学分析课程:管理经济学班级:15MBA5班学号:1550105019姓名:盛时青任课教师:赵英军二○一五年十二月电力定价的管理经济学分析随着经济快速发展,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战略的实施,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电力消费国,伴随着电力需求的高速增长,近几年普遍存在的“电荒现象,使得电力产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引起“电荒”的原因有很多,如由高耗能的重化工产业拉动的新一轮经济增长,前几年对电力需求的估计不足等等.价格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在调节电力供需方面应该发挥根本作用。在电力市场化的改革中,形成合理的电价机制是改革的根本目的,只有合理的电价机制才。能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才能促使电力市场在短期中达到均衡,即能挖掘电力供给的潜力又能抑制不合理的电力消费;只有合理的电价机制,才能促进电力市场的长期发展,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电力产业的发展满足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如何调整电力市场的供需结构,确保电力产业符合国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确保电力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成为政府,经济学者以及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是配置资源的基础手段,是调整供需矛盾的关键。因此,电价也是电力市场的核心。从短期看,调整电价可以激励电力企业生产积极性,短期内提高电力供给能力;引导用户合理用电,抑制不合理的电力需求,促进电力市场的短期均衡。从长期看,我们应该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让价格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和调节电力的生产和消费,消除扭曲电价的行政性垄断和市场垄断,提高经济资源和电力资源的配置效率,使电力市场能够在长期中达到“动态均衡”,更重要的是使电力产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谐同步。电价的形成机制与电价的结构体系决定了电力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行。虽然我国电价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有力推进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但存在的问题仍是多方面,多因素的。我们还需要对这些缺陷和不足进行进一步的观察、讨论、分析和改进。下面我们将我国目前对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的改革思路作简单归纳和探讨:1.上网电价上网电价是指发电企业与购电方进行上网电能结算的价格。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上网电价将实行“两部制”,即将电价分成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分。两部制电价的一部分是基本费(固定成本费),也称容量成本:另一部分是从量费(可变成本费),也称电量成本费。两部制电价的计算公式为:P=K/N+aQ=T+aQ其中:P为价格,K为固定成本(容量成本),N为用户数,a为单位用电量,Q为使用电量,T为基本费。这种电价制度充分考虑了每个用户的负荷率。两部制电价的优点是可以使企业收支平衡。同时可以实现“收支平衡约束下的社会经济福利最大化。两部制上网电价中,容量电价反映的是发电的容量成本,由国家规定。不论所发电量多少,电网都必须支付。这就基本上保证了投资本金的按期回收,从而可继续保持投资者投资电力工业的积极性,并有利于电源建设的统一规划和电网的统一调度。电量电价以电厂的运营成本为基础。在容量成本的收回由国家予以保证后,电网将按照发电企业的报价,择低调度上网电量。技术先进、管理状况良好的电站,运行费用较低,即使在低谷时段,也可以以较低的价格竞争上网,从而获得较多的发电利润。而技术落后、管理差的电厂,由于运行费甩较高,就只能在尖峰或平段上网,所获利润也必然较少。这不仅会迫使发电企业提高效率,而且也有利于电网贯彻微增成本调度原则,缓解尖峰时段的供求矛盾。2.输配电价的政府管制由于电网经营具有自然垄断性,输配电价不宜进行市场竞争,政府应对输配电价进行规制,实行政府指导定价。我国电力市场厂网分开后,输配电价的管制问题在现有的改革方案还没有明确规定,省电力公司向高压用户以及直属和非直属配电公司售电时,普遍没有包括输配电成本,这就使得零售电价的制定缺乏经济依据。输电费应以从发电厂到配电公司输送电力的长期边际成本核算为基础,它们反映输配电成本的两个构成部分:回收固定成本的固定费用,主要是基建和行政管理成本:回收与输配系统有关的可变成本的电量费,主要是维护线损成本。在实现输配电价构成规范化后,为了使得价格规制具有激励作用,同时又可以吸引社会对电网的投资,参照美国的投资回报率管制和英国的最高限价管制,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国内有学者(王俊豪,2002)提出了一个输配电价管制制模型,其计算公式如下:P=C×(1+RPI)一X/1-r+T,其中P为输配电价,C为基期单位电价,RPI为零售价格指数,x为生产率的增长率,r为利润率,T为税金。该模型结合了投资回报率管制和最高限价管制的优点。模型中将投资回报率指标改为利润率指标,这一改进可以避免投资回报管制模型的一些不足:企业试图通过增加资本投入而取得更多的利润,对提高企业效率没有形成激励。该模型实行起来比较简便,同时还能对电网公司形成激励,原因以下两点:一是模型中含有生产效率的增长率因素,生产效率的增长率被确定以后,若电网公司的实际生产效率的增长率高于被确定值,则电网公司将会获得更高利润。二是模型中包含了基期成本因素,若电网公司在管理中努力降低成本,其成本差额部分也将被留作利润。所以该模型能够激励电网公司降低购电成本和管理成本,并能够激励电网公司改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率管制和最高限价管制的优点。3.销售电价的适度竞争与发电环节一样,售电环节也不具备自然垄断性。我国销售电价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在政府监管的基础上,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厂网分离,竞价上网”仅局限于在电力供应一方引入竞争,用户在竞争中的作用根本没有得到体现。因此我国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必须彻底打破输配售一体垄断,不仅在发电方引入竞争,更重要的是在售电方引入竞争,形成有效竞争的售电价格体系。在电网跟销售环节分开以后,零售公司从地区配电公司购入电力再零售给用户。零售公司的购电价格由批发市场形成的批发电价和配电公司的配电费用构成。而零售市场的竞争是通过用户有权选择自己理想的零售公司以及允许新的零售公司进入形成的。零售市场建立之后,电力的零售价格可以表示为:零售电价=批发电价+输配电费用+零售公司的零售费用在公式中,零售公司的零售费用由零售公司的竞争形成。由于各零售公司既没有固定的电力用户,也不具有配电网络,为了争夺用户,增加销售收入和利润,各零售公司必定竞相降低电力的零售成本,提高对用户的服务质量以吸引用户,从而促使零售费用的降低,在批发电价既定和输配电费用由各省实行严格的价格管制的基础上,达到降低零售电价的目的。在具体建立电力零售市场时必须考虑我国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国际经验,通过先放开较大用户的选择权,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并取得相应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放开中小用户。为充分发挥价格制度配置资源的灵活作用,应推行峰谷分时电价、丰枯电价、避峰电价等一系列销售电价制度。在协调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尤其要重点解决好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问题。基于以上原因,我们需要认真审慎地考虑电价的形成机制,通过合理的电力价格结构使电价成为资源配制的主要杠杆,电力供需的风向标,促进电力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电力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参考文献1.陈睿、袁若宁:《几种电价模型的探讨》,《当代经济》,2011年第5期。2.徐志凯、陈绍炳:《电力市场上网定价模式概论》,《安徽电力职工大学学报》,2012年9月。3.张士杰:《试论电力改革中的上网电价问题》,《黑河学刊》,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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