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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红旗农场2013-5-8红旗农场医院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确保农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师卫生局、省妇联《关于开展“两癌”筛查的通知》甘妇发【2013】号)和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目的,不断完善我场妇女保健服务体系,切实掌握我场妇女“两癌”的发病情况,科学制定有效的预防干预和治疗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降低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发病率,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努力为全场广大妇女提供安全、优质的卫生保健服务。二、筛查对象及目标全镇35——59岁的已婚妇女,目标人群2000人。全场妇女筛查率达到60%以上(1200人),“两癌”患病救助率达到100%。三、筛查时间及项目1、筛查时间:2013年5月至2013年8月2、筛查项目:妇科常规检查、乳腺常规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巴士检查。四、组织保障成立红旗农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和规则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日常事物,对筛查工作实施监督,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与农场妇联协调组织,积极做好全镇妇女“两癌”筛查工作。1.红旗农场医院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月兵(红旗农场医院院长)副组长:郭连志(石晓霞党支部书记)成员:马风萍(住院部主任)李燕(红旗农场医院护士长)王国霞(红旗农场医院检验科技师兼工会主席)2.红旗农场医院生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项目专业技术小组:组长:史建明(山西援疆专家挂职红旗农场医院副院长)副组长:李毅(山西援疆专家兼职妇产科副主任医师)成员:陈志国(山西援疆专家B超、心电图技师)刘光树(山西援疆专家内科副主任医师)朱(山西援疆专家外科主治医师)李文萍(红旗农场医院检验科技师)五、加强宣传成立“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宣传单、横幅、标语、专题讲座等宣传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个连队卫生员要深入群众开展宣传动员,确保群众知晓率达100%六、工作要求(一)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协调农场妇联大力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主动参加筛查。开办健康宣传专栏等方式,把筛查和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我场医院的积极作用,向妇女群众广泛宣传“两癌”筛查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规范开展筛查服务。我院要农场妇联加强配合,规范开展筛查工作。严格实施质量控制,减少误诊和漏诊。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制定信息上报制度,按月师疾控中心上报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相关报表。(三)认真落实“两癌”患者救助。对“两癌”却确诊患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统计,心里抚慰、政策宣讲等工作。按照师卫生局《天水市农村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和市民政局、市妇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关爱女性健康、救助贫困家庭‘两癌’患病妇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卫生局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两癌”患病妇女的医疗费用报销和民政救助政策,有效缓解患病妇女困难,把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红旗农场医院2012-5-1合肥市2013年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制定2013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和范围(一)2013年完成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30000人和乳腺癌检查12000人,其中庐江县完成宫颈癌5000人、乳腺癌检查3000人,肥西县完成宫颈癌20000人、乳腺癌检查5000人,长丰县完成宫颈癌4000人、乳腺癌检查3000人,新站区完成宫颈癌1000人、乳腺癌检查1000人。(二)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三)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县(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四)探索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二、项目内容(一)宫颈癌检查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或巴氏分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绝经后妇女应采用此法。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可疑者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二)乳腺癌检查1、乳腺临床检查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2、乳腺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色B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三)人员培训1、培训对象:为保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量,应对项目地区(包括县、乡级)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2、管理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上报等。3、技术培训内容:(1)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和检查报告填写、“宫颈癌检查登记表”填写要求等。(3)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病理及诊断标准等)。(4)乳腺彩色B超和钼靶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四)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1、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参加“两癌”检查项目。2、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文明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3、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地向检查人群传播“两癌”防治的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三、组织实施(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县(区)妇女“两癌”检查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成立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制定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制定辖区内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异常病例的随访。(三)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对初筛检查出的可疑病例提供相应的便捷医疗服务,并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初筛医疗保健机构。(四)承担“两癌”初筛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对受检对象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进行“两癌”防治健康宣教、问卷调查及高危人群评估;开展辖区妇女“两癌”初筛工作;对筛查出的可疑患者转诊到指定的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督促其进一步诊治并进行追访。(五)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须经市、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才能开展相关项目工作。四、“两癌”检查工作流程(一)项目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辖区“两癌”初筛检查。宫颈癌初筛内容包括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检查。初筛机构不具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将涂片送至指定机构进行诊断。乳腺初筛内容包括: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二)初筛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并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指定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三)进一步检查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对初筛异常者分别进行阴道镜检查和乳腺钼靶X线检查,并负责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初筛机构负责督促可疑或确诊患者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并完成个案登记表填写。五、信息收集和管理承担妇女“两癌”检查的项目县(区)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填写本方案附件中相关表卡,按时报送至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肥西县作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县,项目信息通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具体要求按照省卫生厅相关要求执行。六、质量控制(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质控内容包括:宫颈脱落细胞、组织病理、乳腺触诊、乳腺彩色B超检查和数据上报。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将组织人员对项目县区进行市级质控。(二)质控标准及方法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质控: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乳腺手诊检查和B超检查的质量控制,所有的检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测试合格。乳腺彩超质控:观察所有超声检查医生的操作,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0%。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七、经费管理(一)实施“两癌”检查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共同负担,市级财政按宫颈癌检查49元/人、乳腺癌检查60元/人的标准对县(区)进行补助,不足部分及检查必要的设备购置、工作经费由县(区)财政负担。(二)“两癌”检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财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对故意虚报冒领骗取专项补助或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八、项目监督和评估(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二)市、县(区)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三)市级专家组每半年对项目县(区)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项目县(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附件:1.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2.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3.乳腺癌检查个案登记表4.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本文标题:红旗农场医院“两癌”筛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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