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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齐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甲方:乙方:西安齐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甲乙双方《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及甲乙双方的其他要求对于股权转让事项做如下补充协议:一、乙方为促成合同成立和履行已向甲方支付定金,甲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股权的转让和变更登记事宜。二、甲方需保证已经履行完所有对榆林市美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义务。若甲方有未履行完毕的情形,需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三、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再干涉公司的生产经营,今后也不得再次成为公司股东及员工。四、甲方保证在股权转让之前处理完公司全部的债权债务纠纷。若有遗留的债权债务纠纷问题,由甲方代公司偿还所有债务;若乙方接手公司后由公司偿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其支付公司已偿还的遗留债务总额。五、股权转让之前的公司行为,导致股权转让后公司遭受行政行为、司法行为致使其不能正常运营的,甲方须向乙方退还全部股权转让金。六、甲方须协助乙方完成所有的股权转让及变更问题,如因甲方或者甲方公司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成立的,由甲方承担所有不利后果。七、《股权转让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西安齐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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