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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工程概况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三、安全目标值四、安全监理依据五、安全监理内容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七、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细则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xxxxxxxx景观工程工程地址:工程内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1、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境、消防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文件;3、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和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5、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6、施工单位报送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三、安全目标值1、工程建设期间不发生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2、工程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按《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创成文明施工达标优良现场,争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3、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消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最终实现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事故为零的目标。争创标化工地、优质工程。四、安全监理依据1、监理委托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3、《建筑机械使用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14、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和标准等。五、安全监理内容施工阶段依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国家有关法律,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安全监理工作范围是安全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1、审核承包单位安全资质、查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签发的《施工许可证》;2、审核承包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3、审核承包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4、监督承包按规定标准搭设安全设施;5、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的安全状态,督促承包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和组织安全检查,收集施工单位自检报告;7、编写安全监理月报、监理日记,反映动态安全状态与处理意见;8、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内容1、现场安全管理监理细则1.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应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其职责分工规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1.2目标管理检查内容:检查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等。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管理的有关内容落实到项目部相关个人。1.3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基坑维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亦称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内容:施工班组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不但要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备查。1.5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项目部应建立并实施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一次,并作旬检记录;专职安全员则每日均应进行检查,并做好日检记录。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代替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时对不符合规定的的地方或存在的隐患问题均应一一列出清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1.6安全教育检查内容:项目部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要使工人掌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能力。1.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内容:施工班组应在每天班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活动,并有记录。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内容。1.8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起重工、司炉工、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司机、信号指挥、厂内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应登记造册,并记录证件号码、有效期限。凡无有效上岗证件的一律视为无证上岗,应立即停止其上岗作业权利。1.9安全标志检查内容:施工现场内应在每一个危险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标示或警示牌,以便提示职工预防危险的发生。2、文明施工监理细则2.1现场围挡及封闭管理检查内容: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围挡,以便把工地和市区隔离开来。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牢固等问题存在。施工现场应实施封闭式管理,现场应设置大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或在场内悬挂企业标志旗。有门卫和门卫管理制度。2.2施工场地检查内容:工地的地面应做硬化处理,确保道路畅通及排水畅通。2.3材料堆放检查内容: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的布局,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名。2.4现场住宿检查内容: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划分开来,不能混用,并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以防发生事故。2.5现场防火检查内容: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火制度、措施,配备能满足消防要求的灭火器材。2.6施工现场标牌检查内容:施工现场大门口处应悬挂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其内容要齐全、完整、规范。可根据本地区、本企业及本工程特点制定其内容。3、扣件式(含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3.1施工方案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搭设扣件式(含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悬挑支撑部分和架体必须按照JGJ130-20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3.2悬挑梁及架体稳定检查内容: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应连接牢固,悬挑梁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架体的立杆必须支撑在悬挑梁上,按规范规定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3.3脚手板及荷载检查内容: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质量要求,安装时要铺设严密牢固。不得有探头板。作业层上的荷载要符合设计要求:承重架3KN/m2,装修架2KN/m2,材料堆放要均匀,不得集中。3.4杆件间距检查内容:立杆的纵距和横距,大横杆的间距,小横杆的搭设,都要符合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3.5架体防护检查内容:脚手架外侧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安全网片连接用尼龙绳作承绳;作业层外侧要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的挡脚板。3.6层间防护及脚手架材质检查内容:作业层跳板下要有一道大眼安全网,下面10m处还要设一道大眼安全网。外挑型钢和钢管都要符合《炭素结构钢》(GB/T700)中的Q235-A级钢的规范规定。3.7交底与验收检查内容:搭设前要有书面交底,交底双方要签字。每搭完一步架后要按规范规定校正立杆的垂直、跨度、步距和架宽,并进行验收,要有记录。4、基坑支护安全监理细则4.1施工方案检查内容:基坑施工要编制施工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对于基坑深度超过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应经专家论证审查。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制定和完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核签认。4.2基槽(坑)放坡的规定深度在5m内的基槽(坑),当地质情况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标高时,可不加支撑,这时的边坡最陡坡度应按下表的规定确定。深度在5m内的基槽(坑)、管沟边坡最陡坡度(不加支护)注①:边坡坡度是挖土深度h与边坡底宽b之比。工程中常以1:m表示放坡,m称坡度系数。注②:静载指坑边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静载或动载距挖方边缘的距离应在1.2m以外,堆土或材料堆积高度不应超过1.5m。注③:若有成熟的经验或科学的理论计算并经试验证明者可不受本表限制。4.3基槽(坑)土壁垂直挖深规定4.3.1无地下水或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且土质均匀时,土壁不加支撑的垂直挖深不宜超过下表的规定。4.3.2当天然冻结的速度和深度,能确保挖土时的安全操作,对于4m以内深度的基坑(槽)开挖时可采用天然冻结法垂直开挖而不加设支撑。但对干燥的砂土应严禁采用冻结法施工。4.3.3黏性土不加支撑的基坑(槽)最大垂直挖深可根据坑壁的重量、内磨擦角、坑顶部的均布荷载及安全系数等进行计算。4.4坑壁支护检查内容:当基坑土质不好,采用放坡则土方量太大,或因场地受限制及临近有建筑物不允许放宽边口时,对于浅基础(挖深5m以内)可随挖随支挡土板。深基坑(深度超过5m以上)支护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后制定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对于浅基础,支挡土板可采用间断式、断续式或连续式水平支撑以及锚位支撑、斜柱支撑等形式;对于深坑基础的基坑支护,可采用钢构架支护、地下连续墙支护、地下连续墙锚杆支护等支护形式。4.5临边防护检查内容:深度超过2m的基坑要有临边防护措施,四周必须设置临边防护栏,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临边防护栏离开基坑边水平距离0.5m。4.6排水措施检查内容:4.6.1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当基坑底面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必须设法排水。可采用明沟排水法和井点降水法。4.6.2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及时切换到另一路电源,防止因停电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4.7坑边荷载检查内容:4.7.1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坑槽上部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4.7.2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4.8上下通道检查内容:基坑要给施工人员设置符合要求的上下通道,该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4.9土方开挖检查内容:4.9.1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场,并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方可使用。4.9.2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4.9.3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进行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作业面。4.9.4挖掘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4.9.5挖掘机不可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结构破坏。坑底最后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土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减少土侧压力)。4.10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检查内容:4.10.1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包括:检测方法、精度要求
本文标题:园林绿化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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