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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党字(8)号文关于下发《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发展对象推荐办法》的通知各党支部、各团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新形势下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全面贯彻和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方针以及“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党员发展原则,使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办法。一、推荐条件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党的事业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2.明理诚信,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在同学中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3.积极参与班级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等,并勇于承担党组织委派的各项任务;4.入党愿望强烈,动机端正,能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递交入党申请书15个月以上,按时递交思想汇报,参加并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5.推荐前一学年平均成绩绩点在2.0以上(包括2.0),同时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且至推荐时止历年列入奖学金评定的科目无不及格现象(重修通过后不计);6.参加班级团支部推优,班级投票人数必须占班级总人数2/3以上,得票数占投票人数半数以上。二、推荐程序1.满足推荐条件1~5条的学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班主任提出申请;2.各团支部根据推荐条件对所有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即:团支部推优);3.班主任对获得团支部半数以上支持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及签名后的《团支部推优记录表》和《发展对象班级报送表》报送至所属党支部;4.各党支部对班级报送的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审查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内容及数量,并根据学院年度党员发展总量,结合各班级总体情况,确定各班党员发展计划人数。原则上在向综合表现较好的班级作适当倾斜的同时要保持各班级发展总量的大致平衡。5.各党支部汇总填写《党支部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报送表》,并将签名后的班级《团支部推优记录表》和《发展对象班级推荐表》一并报送至院党委;6.院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核发展对象名单,确定发展计划,并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三、学生进入临床阶段后,发展对象的推荐由各党支部书记在征求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现实表现及班级推荐结果参照上述办法执行。本办法从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院党委会统一讨论决定。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委员会2011年12月6日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本文标题: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发展对象推荐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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