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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工地会议发言稿件一、监理公司情况介绍:二、监理的会议制度:1.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监理部全体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有关人员;施工单位生产经理,安全、质量、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2.监理例会召开时间及地点:3.每次监理例会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汇报上周施工情况,下周工作安排,生产安全情况,上周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说明未完事项原因,现场需要协调的问题;;中心试验室汇报试验室工作情况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评述提出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汇报进行评述并提出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其他事项等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确定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4.监理例会程序:(1)监理例会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2)首先由施工单位生产经理汇报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及质量情况,检查上周计划的完成情况,下周计划安排,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及对策等,施工单位其他人员补充。(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就各自分管工作发言。(4)总监代表总结。(5)由监理单位整理会议纪要,会签后于次日下发与会各方。三、监理方承诺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可安排监理人员24小时全天候为施工现场服务。监理单位可以随时调整甲方不满意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采取巡视、平行检验,以及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按照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等手段进行监理。四、监理的责任1.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2.程序责任(1)工程上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是合格的产品,不合格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2)每道工序必须达标,不达标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3)强制条文的执行责任(包括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强制性规定和建筑材料使用的强制性规定等)。3.岗位责任对监理单位负责;不论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要对工程项目实行终身责任制,出现工程事故将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不因工作调动或退休而中止追究责任。4.合同责任监理必须对业主负责,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如审查工程量,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投资进行控制,对工程进行隐检、见证、旁站、巡视等。五、监理内容及监理程序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监理的工作内容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计量支付、延期与索赔、施工安全管理等;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关系。1.质量控制1.1质量控制原则:(1)监理单位将依据工程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尤其是强制标准的规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控制和检查,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2)质量控制应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原则,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1.2质量控制方法:(1)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在施工单位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指导施工全局、统筹施工全过程的重要技术文件。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现场实际条件进行编写,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如有变动应取得项目监理的核准。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分项工程要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审批。(2)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诸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落实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3)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是施工方极为重要的一次技术管理工作,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接受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因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技术交底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以达到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材料试验、设备检验及施工试验制度。(5)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认可制度。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材质和性能试验单,有些材料(如水泥、钢筋、防水材料等)还应具备复试合格证明书,监理可随时进行抽查,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坚持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6)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和重要或关键工序的质量报验认可制度。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巡视,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明确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关键控制点。在巡视中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问题。2)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做好自检、复检、交检、抽检等工作。3)对于隐检工程的验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报有关报表及检查记录,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到场进行验收。经检查质量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7)以检验批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子分部工程质量,以子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1.3质量控制措施监理部、承包商注意抓好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事后验收,重点突出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以预防为主,从对质量的事后把关,过渡到事前、事中控制,从对产品质量检查,过渡到对工作质量检查,对工序质量检查,对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1.4质量控制手段(1)旁站,这是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一种主要的现场检查形式。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分项或分部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材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标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2)测量,是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几何尺寸控制的重要手段,分为目测法〔摸(手感)、敲(音感)、照〕、实测法(靠、吊、量、套)。监理工程师对公路轴线和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修整,不符合标准的要求返工。(3)试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工程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主钢筋焊接等,监理人员可以随机抽样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4)指令文件,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控制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施工单位加以重视或修改。在施工过程中除了监理工程师采取上述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外,承包商还必须要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系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工程,自行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达到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后才填写报验单,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2.进度控制2.1进度控制原则(1)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控制工程进度;(2)抢工程进度不得有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3)应用动态控制方法主动控制工程进度。2.2进度控制方法(1)审查承包单位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计划安排是否合理;(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月进度计划,使承包单位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3)审查总、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4)定期地、经常地收集由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进度报表资料;(5)由驻地监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建设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6)由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现场施工负责人召开现场会议,获得建设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了解施工过程中的潜在问题;(7)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8)计划实施中,监理对承包单位的实际工程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实施动态控制,如果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挽回工程进度。3.计量支付控制(1)进行工程计量。监理工程师将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2)签发付款证书。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管理处。(3)与管理处、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4)项目管理处将审定的《其中支付申请表》报项目建设管理二部。(5)审核竣工结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4.延期与索赔控制(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索赔意向后,立即通知有关的监理人员,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2)索赔申请的内容符合要求。即已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对承包人的申请予以退回;(3)索赔评估;a.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b.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c.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d.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恰当;数量与监理工程师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否则修订承包人的计算方法与索赔数额并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4)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由正文(受理承包人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工作简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过调查、讨论、协商、确定的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的索赔数额、结论等)和附件(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及监理人员对该索赔的评语)组成;(5)确定索赔。监理工程师在确认其结论之后,签发《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并通过中期支付证书予以支付。5.安全、文明施工控制5.1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1)承包商单位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部管理责任。承包单位经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2)承包单位要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制度,从技术组织和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解决和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3)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负责人,现场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安全技术负责人,各单位均应指定专人为现场安全员,对现场进行旁站或巡回安全监督检查。(4)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劳动保护、安全施工生产检查、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等六个方面。5.2安全教育(1)承包单位领导班子应经常组织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严防只抓生产,重进度而忽视安全施工的错误思想。(2)参加施工的工人上岗以前,均要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特种工(电工、电焊工、吊车司机、脚手架工等)还应参加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持证上岗。(3)要建立施工班组安全例会制度。要结合施工特点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并做好记录。施工班组长在每天班前会上都要讲安全、危险部位施工,更要坚持班前安全讲评。(4)承包单位要在施工现场设立适当数量的安全标志牌,在危险部位设置安全标志。5.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承包单位每月中旬应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施工大检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亲自参加。检查后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监理部。监理部将组织承包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时间在承包单位自查之后)。5.4安全技术管理(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交代安全施工
本文标题:第一次工地会议发言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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