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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胡金木(2010年2月4日)同志们:最近,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相继召开,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上级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刚才,立德同志代表省局党组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去年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下去。(一)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虽然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严厉打击和惩治腐败行为,但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加之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资本主义腐朽文化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可以说腐败现象滋生的条件仍然会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从系统本身来看,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税收执法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极少数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往往铤而走险,采取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国税干部。少数干部经不起各种利益引诱,为不法分子偷逃税款提供便利,最终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沼和深渊。事实充分说明,腐败问题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得到根本解决,遏制和铲除腐败现象也将会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各级国税机关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正确分析我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和问题去年以来,各级国税机关坚持一手抓税收工作,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党纪教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总的来说,通过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国税干部队伍建设,为国税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证,这些成绩的取得包含着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系统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有的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法治意识淡薄;有些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监督制约措施不够有力,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还屡有发生。2008年以来,全系统共发生违纪违法案件27起,涉及国税干部40人,不仅极大地影响了正常工作2的开展,而且严重损害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在这些案件中,基层分局长的发案率较高,有的涉案金额触目惊心,影响非常恶劣。个别领导干部也存在不廉问题,有的性质还十分严重。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根本解决,势必阻碍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违纪违法案件反弹的势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三)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和监督,在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上见成效、在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监督上见成效、在严肃纪律上见成效、在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上见成效,重点强调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构建以内控机制为重要载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狠抓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执行,并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这些工作部署抓住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上级的各项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在抓落实、见成效上狠下功夫,为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把握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内控预防体系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各级国税机关要把内控预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监督制约为核心,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保证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一)充分认识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内部控制和有效预防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要规避执法风险、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就必须建立科学、严密、完备的工作体系。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全面把握内控预防工作的深刻内涵,进一步深化对内控预防体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一是强化内控预防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我们党适应反腐倡廉形势发展变化提出的重大任务,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防治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着力治标,严惩腐败行为,又要突出治本,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内控预防重在强化事前引导、事中防范和超前预警,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进行提前防范和科学控制,突出了反腐倡廉的基本方针,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关键所在。二是内控预防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抓手。近年来,我们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制定实施了很多制度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这些措施相对独立分散,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要发挥这些措施的整体合力,有效防范各类问题的发3生,更好地保护和爱护干部,必须本着体系化的理念和方法,梳理整合原有的制度办法,丰富完善新的措施和手段,形成严密的内控预防网络,以此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构建完善的内控预防体系是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目的不仅在于帮助国税干部预防执法风险、促进廉政勤政,还在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管理质量。内控预防体系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相互联系、有机融合,对各项国税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通过健全制度、明晰岗责、优化流程等,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行使,可以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通过廉政教育、文化建设、风险管理等,进一步强化国税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可以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构建内控预防体系的重要作用,将其与当前各项国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二)突出内控预防的关键点内控预防是通过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防范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发生。深入剖析这些年来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不廉洁现象,问题往往发生在“两权”运行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因此,内控预防要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监控。各级国税机关要对税收业务流程和行政运转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对每一权力事项的运行规律进行认真分析,进一步明晰权力运行的轨迹和流程。要全面排查权力运行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所有岗位的风险点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尤其是要合理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等级,为强化内控预防找准目标。在税收执法方面,重点是抓住税款征收、资格审批、发票管理、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在行政管理方面,重点抓住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经费审批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建设支出等重点环节;在人员方面,重点是管好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和县以上领导干部。要充分考虑不相融职务相互分离的制衡要求,细化和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分解岗位权力,搭建起分权制约、前后控制的岗位职责体系,把源头预防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实现岗位、职权和责任的有机结合。要在明确岗责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和规范,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及监督检查机制,努力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控制,最大限度地防止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三)建立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是构建完善内控预防体系的紧迫任务,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各级国税机关要整体规划、突破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紧紧围绕教育、监督、预防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科学严密的内控制度体系。要加强教育制度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定期学习、任职培训等制度,不断丰富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构建廉政“大宣教”格局,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建立岗位风险排查、风险等级评估、风险防范控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切实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权力失控。要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谈话提醒、述职述廉、收入申报、任期审计等制度,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4要加强惩治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信访案件查办、违纪违法处分等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和提升国税部门的社会形象。二是在实践中突出制度创新。制度来自于实践。每一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都来自对经验的不断总结和对规律的准确把握。只有推进制度创新,不断调整、变革和完善制度,才能使制度保持内在的活力。要加强对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对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要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研究分析,适时进行清理和修订,需要细化的要尽快细化,需要补充的要尽快补充。要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把深化改革与创新制度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薄弱环节的改革,并及时把改革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要切实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外部门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三是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大小,取决于各项制度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国税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下决心、下力气狠抓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对制度执行的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条件。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四)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作用胡锦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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