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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商业银行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的发展脉络;了解商业银行风险的类型及风险管理框架;了解商业银行的各类财务报表;了解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理解商业银行的特性与类型;理解商业银行的各种业务类型。掌握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商业银行的特性与类型识记:1、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我国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2、单一制商业银行:也称独家制商业银行,其特点是商业银行业务只由一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或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3、总分行制商业银行: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商业银行体制,其特点是,法律允许商业银行在总行之下设立分支机构从事银行业务。4、控股公司制商业银行:也称集团制商业银行,其特点是,由一个集团成立股份公司,再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独立的银行。5、全能性商业银行:是指不受金融业务分工限制,能够全面经营各种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6、专业性商业银行:是指专门从事某一领域或某一类型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领会:1、商业银行的特性:商业银行具有如下三个特性:(1)企业性:商业银行隶属于企业范畴,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负债承担责且以营利为目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2)金融性:一般工商企业与商业银行的显著差异体现在它们的经营对象上,前者经营的对象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和服务,而后者则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货币这种特殊的商品。正因为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这种特殊的商品,所以其经营方式主要是货币的借贷。这就是其金融性的体现。(3)银行性:这一特性主要是相对于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而言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商业银行能够吸收公众存款、尤其是能够签发支票的活期存款,同时能够办理贷款和转账结算业务,从而具有信用创造的功能。第二,贷款是商业银行主要的资产运用形式,同时也是各类经济活动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人的主要外部融资形式。第三,商业银行能够为客户办理各种支付结算业务,是现代支付体系的中心。第四,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广泛,功能全面。2、单一制商业银行、总分行制商业银行和控股公司制商业银行的特点与区别:按组织形式的不同,商业银行分为单一制商业银行、总分行制商业银行和控股公司制商业银行。单一制商业银行的特点是商业银行业务只由一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或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总分行制商业银行的特点是法律允许商业银行在总行之下设立分支机构从事银行业务。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商业银行体制。控股公司制商业银行的特点是由一个集团成立股份公司,再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独立的银行。由于其有许多优点,控股公司制已成为当今国际银行业最流行的组织形式。应用:我国农工中建四大行都曾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它们为何要进行股份制改革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建立现代金融体制的迫切要求“十五”时期,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主要是围绕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三大方面进行深化改革和完善建设。在深化金融机构体系改革方面,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是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实现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指出,“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争取用5年左右或更长一些时间,把中国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现代化大型商业银行。为实现这一目标,从今年开始,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分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健全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系,是金融机构结构完善的金融体系,其主体应该多元化。但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直牢牢占有着70%左右的市场份额,新兴商业银行很难动摇其在国内银行业中的稳固垄断地位,更无法在大规模范围内同其展开公平竞争。由此引发的为扩大市场份额的不规范甚至恶性竞争,不仅造成了金融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积累了经济运行中大量的金融风险,给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埋下隐患。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有资本金不足,且不良资产率过高。按《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普遍未能达到这一标准。从国际大银行的情况来看,2000年,世界前20家大银行(不包括中国的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1.52%,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与国际大银行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一般认为不足8%),从而制约着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和扩张能力。从不良资产比率来看,世界前20家大银行,其平均不良资产率为仅为3.27%,其中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分别为1.4%和0.85%,而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高达20%左右。[1]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不足严重削弱了银行消化贷款损失的能力,而且有可能危及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加大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不明晰,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传统的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国有产权形式内在的决定了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企合一的制度特征。在原有体制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改革开放以前,国有企业最重要的资金渠道是财政,但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为国有企业提供资金推动国企发展成为国有银行的历史重任。进入80年代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取代了财政成为国有企业最重要的资金供给者。据统计,改革以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每年贷款额的80%以上流向了国有企业。1996年底,国有企业占用的国有银行贷款余额47434.7亿元。没有银行的金融支持,国有企业的增长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这种金融支持却使国有银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999年成立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就接收了国有银行在1995年前产生的1.3万亿的呆坏帐。据官方估计,这还只能使国有银行的呆坏帐率下降到20%以内。只有明确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关系,建立现代金融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只有剥离政策性业务,才能真正搞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4、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是应对加入WTO挑战的需要。我国即将加入WTO,这意味着我国市场将向世界全方位开放,意味着我国经济将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我国企业将面临全面的竞争,特别是金融企业面对的挑战更为激烈。现阶段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存在着严重的不足。首先是体制和机制上的不足。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平竞争,减少、消除壁垒和保护。如果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然以政企不分、政府色彩浓厚,不具备完全市场主体和法人主体的状态入世,那么在外资银行取得国民待遇后,不但会被视为违背世贸原则,而且也难以在竞争中取胜。其次是实力的不足,能够在国际上四处扩张的外资银行,大都是规模大,实力强,资本充足,国际业务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大银行。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业务品种单一,金融创新动力和能力低。按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现有的体制,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必须对它们进行股份制改造。这是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发展的方向的。(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识记:1、存款:是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的资金或货币。2、活期存款:指可由存款人随时存取的存款,它没有确切的期限规定,银行也无权要求存款人取款时做事先的书面通知。3、定期存款:指存款人和银行预先约定存款期限的存款。4、储蓄存款:在我国,储蓄存款是指居民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也称对私存款或个人存款。是商业银行稳定可靠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5、结构性存款:是指在客户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各类期权),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参数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从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收益的业务产品。6、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7、次级金融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8、混合金融债券:清偿顺序位于次级金融债券之后,且期限更长的债券。9、贷款:是商业银行出借给贷款对象,并以按约定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资金。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盈利资产。10、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发生损失的概率为零的贷款。11、关注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则有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关注或监控。12、次级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已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置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13、可疑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的贷款。14、损失贷款:是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的贷款。现金资产: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以及与现金等同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资产。一般包括以下3种类型:1)库存现金;2)在中央银行的存款;3)存放在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表外业务: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会形成银行现实的资产或负债但却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业务。我国又常常习惯称其为中间业务。目前,国内银行开办的表外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支付结算业务;○2银行卡业务;○3代理业务;○4信托业务;○5租赁业务;○6投资银行业务;○7担保与承诺业务;○8金融衍生交易业务。领会:1、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构成: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两大块:存款性负债和借款性负债,其中存款性负债是主要的。2、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构成: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类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和现金资产业务。3、贷款的种类:1)按贷款期限的不同,贷款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为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为中期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为长期贷款。2)按保障条件的不同,贷款可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是指没有担保、仅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3)按业务类型的不同,贷款可分为公司类贷款、个人贷款和票据贴现公司类贷款是银行针对公司类客户而发放的贷款。个人贷款是银行针对个人客户发放的贷款。票据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应客户的要求,以现金或活期存款买进客户持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而发放的贷款。4)按贷款质量的高低不同,贷款可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通常所说的不良贷款,就是指后三类。4、证券投资业务的特点和种类(1)证券投资业务的特点(4个):主动性强、流动性强、收益的波动性大和易于分散管理。(2)证券投资业务的种类:目前,我国国内商业银行所从事的证券投资对象主要有债券和股权两种。5、各种表外业务目前,国内银行开办的表外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支付结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目前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方式主要有:汇兑结算、托收结算和信用证结算。(2)银行卡业务: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3)代理业务: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4)信托业务: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5)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的具体做法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和对供货人的特定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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