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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利用课本56页“关于法的传说”导入新课。方案二:创设情境,图片导入。方案三:利用两则情景案例导入。在这些规则中,哪些是强制性的?哪些是非强制性的?第七课法律初探一.特殊的规则1.法律的本质2.法律的特征3.法律与其他行为规则的区别与联系4.法律的含义早期成文法典法经成文法典摩奴法典十二铜表法汉谟拉比法典方案一:议一议:这部法律是由谁制定的?维护了谁的利益?体现了谁的意志?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在我国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方案二:法律反映谁的意志保护谁的利益奴隶社会的法律封建社会的法律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汉谟拉比法典规定:理发师在奴隶主人不知的情况下为奴隶剃取其奴隶标志,该理发师应断指。帮助奴隶逃跑都要处死。唐律十二篇的内容:第四篇户婚:46条,主要是户籍、田宅、赋役和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严格保护封建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的所有权。第七篇贼盗:54条,是关于保护封建政权、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及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以谋反、谋大逆、谋叛罪严惩危害封建政权及皇帝特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在我国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项目规则不同点相同点形成方式实施方法约束范围法律道德中学生守则团章畅所欲言:每个小组分别列举生活中自己所见所闻的、能反映法律的这三个特征的实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年来,新中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从1979年到2004年6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323件(现行有效的法律212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38件,法律解释10件;国务院制定了970多件行政法规(现行有效的650件);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上万件地方性法规(现行有效的7500多件);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48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过不懈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方案二:法庭监狱军队警察被执行人何景坤因不尽赡养义务,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被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并强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何景坤,家住江华县吴家巷91号。不久前,何景坤被其母左新荣诉至江华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何景坤每年给付原告左新荣稻谷300斤,人民币360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员多次找被执行人何景坤宣传有关法律、讲道理,但何景坤始终执迷不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1999年9月6日,法院执行员再次找被执行人何景坤,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但何景坤仍拒绝履行判决。为严肃法纪,江华县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被执行人何景坤依法拘留15日,并强制其履行义务。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七年。经审理查明,李达昌在担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长期间,受四川省委、省政府指派,担任为处理乌干达欧文电站承包工程合同纠纷而成立的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管理专门用于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及相关善后工作。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李达昌的女儿李某、学生贾某等人受丛钢、安国胜(均另案处理)的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为此,李达昌违背国务院确定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违反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专项资金划入专户储存并不得动用的决定,无视省财政厅等单位和部门提出的反对动用专项资金的意见,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万余美元,致使其中384万余美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案发后,已追缴11.9万余美元。•山西省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受贿案•2006年9月18日,山西省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侯伍杰在担任山西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期间,接受时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邵建伟(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希望晋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的请托,于2000年9月至11月期间,在其办公室分三次收受邵建伟给予的美元10万元和价值港币5万余元的手表一块,以上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8万余元。案发后,侯伍杰坦白交代了上述受贿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赃物。•法院认为,侯伍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款物计人民币8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侯伍杰能坦白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退出全部赃款、赃物,依法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侯伍杰有期徒刑十一年。法律的作用二.法律的作用1.法律具有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的作用2.法律具有协调人际关系、解决纠纷的作用3.法律具有制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作用开展游戏——“法律知多少”方案一:出生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儿童、少年到青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告别人世之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待死后转移给他人所有典型事例:某夫妻将两岁的失聪女儿领到福利院门口后,撒腿就跑。福利院工作人员发现这个失聪女孩后,将其收留。后经过调查得知女孩的父母姓名及住址,福利院多次通知,他们都不肯领回孩子。福利院依法状告这对夫妻。法院认定这对夫妻犯了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对夫妻被判刑说明了什么?故事续写(课本案例改编)小刚的爸爸与小明的爸爸两人合伙做生意,小刚的爸爸出资10万元,但不参与经营,小明的爸爸负责经营,但不出资。一年后,赢利两万元。但是,在如何分配利润的问题上,两人发生了矛盾……你认为双方会通过什么方式或手段解决上述纠纷,不同方式会有什么样的不同效果?学生设想这种纠纷如何解决?解决的方式方法,可以由学生分组进行表演。楼上楼下今日说法2002年5月,某县凤凰村一户人家生下一个女孩,取名谢英。小英出生前两个月,父亲搭乘摩托车外出时与一辆汽车相撞,跌入一座正在施工的水井中溺水身亡。母亲尚某悲痛万分,小英的出生使一家人的日子更加贫困。为了将来的生活,母亲把驾驶员王某、水井所有人蕉坑林场以及水井施工者塔下村民小组告上法庭,要求他们作出赔偿。女儿谢英作为原告之一,成为我国当时年龄最小的诉讼当事人。2002年6月19日,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塔下村民小组在水井施工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是谢父死亡的直接原因,应负主要责任;被告蕉坑林场作为水井的所有人和受益人,对于水井的施工疏于管理,负连带责任;同时认定被告王某非法酒后驾车,负相应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小英获得86400元抚养费。这一天,她还没有满月。议一议:(1)上述案例体现了我国法律具有哪些特征、哪些作用?(2)上述案例给你的启示是什么?情景训练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看电影时,起哄、打闹、吹口哨。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工作人员找来民警将这三人带走。公安机关给予李某等三人警告处罚。朱某在工厂浴室拾到苏某的进口名牌手表,先说第二天还,后来又说自己把手表弄丢了。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朱某限期归还手表,否则赔偿苏某损失350元。17岁的中学生赵某,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夺9名小学生的财务,得赃款400多元。人民法院认定赵某犯了抢劫罪,依据刑法判处其有期徒刑。课外作业:1.搜集反映法律特征的一则典型事例,在课堂上与同学进行交流。2.围绕本课内容自己设计一期手抄报。3.结合法律的作用及自己的所见所闻,写一篇政治小论文。
本文标题:第七课法律初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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