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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历史必修一单元复习资料1第三单元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1、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1688年)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1688年,“光荣革命”的发生,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束。2、君主立宪制的形成和确立形成的标志——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目的——限制王权,扩大议会的权力作用——限制了王权,把实际权力逐渐转移到议会手中,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为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确立——责任内阁制的形成1721年,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成了实际上的首相。责任制内阁是英国政治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下院多数党领袖为首相,组成责任制内阁。内阁成员集体负责,与首相共进退。英国首相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3、代议制的完善——1832年议会改革,工业资产阶级加强了在议会中的作用,为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保障。4、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国王是国家元首,但“统而不治”,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议会是国家权力的中心;实行责任内阁制,首相和内阁对议会负责。(现代英国君主立宪制度是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二、美国共和制的确立1、独立后的美国实行邦联制,这种政治体制使美国遇到了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2、1787年宪法的颁布1787年9月,费城召开制宪会议,通过了一部联邦宪法,习惯上称为美国1787年宪法。3、美国的联邦制以及共和政体的确立A、宪法内容:①宪法确立了美国的联邦体制,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权力加强,但各州在行政上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②宪法确立了民主共和政体;中央政府的构建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B、原则:联邦制、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分权与制衡”。C、联邦制的权力结构设立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三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分别掌握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者既相互独立,又彼此牵制。行政权归总统:①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所以总统不对国会负责,只向宪法负责;②他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③有权任命政府官员和最高法院大法官,但要经参议院同意;④总统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高一历史必修一单元复习资料2立法权归国会:①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②国会的立法被总统否决后,国会在复议之后若以2/3以上再次通过该法时,即为有效。③众议院可对违法的总统提出弹劾并交由参议院审判。司法权归联邦法院:大法官由总统任命,但需经参议院同意。他们除非犯罪,终身任职。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4、对1787年美国宪法的评价进步意义——美国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突出“分权与制衡”原则,避免了绝对权力的出现,体现了民主精神。局限性——①保留黑人奴隶制;②存在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三、法国共和制的确立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建立与共和政体确立A、共和国建立: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法军惨败,法兰西第二帝国覆亡。随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宣告成立。B、共和政体确立:共和派与保皇派在议会中进行了长期的激励斗争,直到1875年,一票优势通过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共和制度。2、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①总统:掌握行政权力,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权力很大,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有权任命部长和一切军政要员,缔结并批准条约,有特赦权,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②议会:有立法权,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案;众议院由普选产生,可以提出并通过法案,但受到总统和参议院的控制。内阁要对参议院负责。注意:宪法规定总统和参议院的权力都很大,是共和派与君主派相妥协的产物。四、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1、德国的统一德意志各邦在普鲁士及其首相俾斯麦的领导下经过三次王朝战争,在1871年完成了德国的统一,德国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2、德国君主立宪政体的确立标志——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颁布宪法的内容——①宪法确定帝国为联邦制国家;②宪法确定了君主立宪政体。(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主宰国家一切的权力;宰相只对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力。)③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两部分组成,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本文标题:第三单元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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