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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院结构专业发的关于结构施工图审查的一些资料,整理了一下奉献给大家供参考。施工图审查实际上是一个滞后审查,施工图从设计院中出图本身体现着已经过三审,是一个合格产品,当设计院本身素质较好,审、校制度较严格时,图纸质量就比较高,应该是没有多少问题的。但目前的情况是客观条件不好,往往不能保证有合理的设计期限,造成设计过程过于仓促,特别是建筑时间太长,压在结构专业造成一定的困难,其次,这二年中规范变动较大,理解与应用中易出错。最后一点是设计人员素质及各种设计院差距也是使图纸质量不一致的的原因。因此通过施工图审查相当于再看一次,起到了确保安全、提高质量要求,等于补强一下。几年来工作我认为施工图审查基本起到了一定作用。施工图:审查人首先是尊重设计人的意图和工作,毕竟审查时间较短,不及设计人了解工程状况;其次审查不是审核,避免用自己的习惯做法来提意见,施工图审查是看病,不开方子;施工图审查要求针对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等公众利益;应抓住关键,确保安全,要全面理解规范总体精神,注意相关条文的联系,避免片面性。具体意见如下:一、体系方面:目前体系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比前几年有较大的改善,由于建筑设计的方案愈来愈复杂,使结构规则性不易满足,有一些则是结构设计设计时不够注意方案合理性而造成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刚度偏心1.在底框房屋或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往往产生纵向剪力墙偏少,刚度重心偏移的状况。这一方面必须与建筑师很好协调,有时为了纠偏剪力墙过多时一侧可开些施工洞口,给予适当调整。2.底框上、下层刚度比有些工程不注意有大于1的规定。这个问题有下部做的太刚了,也有些是砖房部分忽略了构造柱刚度。(二)砌体结构有时设计人员易于超层超高,或局部层高超高。审查时与设计人协商解决,用地下室做固结层,或者体系改动来解决,如单柱内框架增加横墙成为砖混等等(文略)。(三)体系混用常有砖混框架混淆;短肢、异形柱、框架柱混成一个建筑物内。常规处理当混用时,能分缝采取分缝,不能分缝时视建筑状况尽量往一种体系上靠,以砖混为主,局部一些砼的梁柱。对整体而言应处理成刚度不偏心,加强联结部位的构造措施。(四)复杂体系的正确选用近年来大底盘多塔、高位转换、连体结构均有采用,而问题较多是在这些特殊部分的选择不够妥善,刚度突变加强措施跟不上。解决问题时首先对概念一定要明确,那些是应抓住的要点,那些是可以放宽的,再按规范加以调整,对计算机结果应审查后绘图。根据地震设计原则,纵、横地震力由纵、横结构向分别承担,双向必须各自满足要求,这要求在短肢剪力墙体系中易忽略。二、构造上常见问题:(一)总说明:另见文:补充:为了保证质量建议能选用标准图的尽量选用标准图,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如砼规范中3.1.8条强文虽然是对外检查改造用的,但还是应该注上,比较好些。关于砼的环境类别问题,当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由设计人来选择砼强度等级及保护层降低的程度,必须与50年使用期匹配。对于消防楼梯荷载,在解释中已说明较为清楚,对高层住宅不用前面住宅楼梯荷载,对小高层可设计人视建筑情况考虑。最终的设计成果,主要负责人是设计人,规范中有些不够明确或互相矛盾的情况,设计人就应凭概念、计算、经验来决定。(二)下部结构:1.基础方案选择不妥时不是产生不安全就会产生浪费,特别是复合地基应注明持力层要求,置换率的选择,水泥土搅拌桩的合理复喷长度,垫层厚度的选择要求等等能做天然地基,就不做桩基,桩基应针对地质状况选择合理桩型。在基础选用中应结合地基和上部结构的情况,对基础之间设拉结,如独立柱基之间或与条基,筏基之间应加强不要忽略。2.目前发现几个工程中桩承载力宜出现问题,因为桩基规范还没有新规范,一定把握住特征值的概念,合理选用桩的承载值。3.高层建筑中侧限应注意的是有裙房时正确的选用。4.有些筏基采用无梁式板柱结构同样应由柱上板带柱中板带之分,许多程序计算后结果设计人一定要校核无误后采用。5.地基反梁计算常会在大洞口下及桩在大洞口下时梁配筋不足。6.注意图纸设计中提出对地基的验测要求。7.基础最小配筋率可不同于上部结构。(三)上部结构1.砌体结构:(1)构造柱问题较多,主要是横墙较少时处理不够,对7.3.14条及7.3.2中5款不注意加强,此外对大洞口侧及女儿墙部位构造表示不全。大洞口的处理济南地区一直符合规范解释中处理。(2)砖的材料选用不妥。(3)抗裂措施不够。(4)注意挑梁的倾覆问题。2.框架结构这几年来平法梁用后问题比较少,主要问题是:(1)配筋率:梁、柱最小配筋率一般没问题,但梁上下配筋比例达不到,超过最大配筋率2.5%多一些,最多发现是常不注意的非加密区的配箍率,腰筋的构造配置不符规范要求(0.26ft/fyv,及0.1%)。(2).注意计算机出来的数值的正确性。(3).框架上立柱如承上层梁板时构造宜按框支梁。(4).柱子箍筋加密区的问题较多的是下柱的1/3H,以及计算时底柱的计算长度底层柱上端易不够注意通窗的关系。(5).注意节点的0.4LaE的锚固问题。(文略)3.剪力墙结构:(1)一般剪力墙在加强区忽略1~1.25配筋率问题。(2)剪力墙厚度控制,可以在有支距离计算,加强区的控制。(3)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要求,在墙端的端柱问题不易满足,箍筋无支长度问题还有些不同看法。(4)连梁注意高大于700mm时,两侧沿梁高腰筋d>10mm,跨高比不大于2.5时,两侧腰筋面积配筋率≥0.3%。(四)其他问题:1.建筑物超长处理(文略)。2.关于单向板计算,其另一向分布筋有0.15%的配筋率要求,对楼梯板放宽。3.计算书方面,我们对复杂工程需原始数据及结果,如总说明中已表示清楚时,要结果,特别是周期平扭比、位移、刚度关系,一般就不要,而发觉有需要时(包括沉降),一审意见中再提要求,要求审查人对不安全一定要把握住,所以审查人对有些对构件都进行复核。青岛地区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通过结构设计施工图审查发现,结构设计常见及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一、结构计算1.结构计算书签字不全,未进行校对、审核。计算书应由设计人自校,并应进行校对、审核,并分别签字。2.提供的计算书不全。l计算书的完整性: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输入的结构总体信息、周期、振型、地震作用、位移、结构平面简图、荷载平面简图、配筋平面简图,底层内力图、柱子、剪力墙的轴压比;地基计算;基础计算;挡土墙计算;水池计算;楼梯计算;必要的挠度、裂缝计算;所有构件的超筋、超限信息及其处理等。3.荷载取值不对;漏算风荷载(有的体形系数取错)。l主要是屋面活荷载(上人、不上人)、消防疏散楼梯。A)风荷载问题,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3.2.2条及条文说明,一般情况下房屋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可按100年一遇的风压值采用。青岛市100年的风压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的附录D应为0.7KN/m2。关于书库、档案库的活荷载表中的数值是书架2m时的取值,当书架的高度大于2m时,书库活荷载尚应按每米书架高度不小于2.5KN/m2确定。C)汽车通道及停车库活荷载:消防车单向板时为35KN/m2,不全是20KN/m2。注意柱网(梁格)尺寸不小于6mx6m。4.设计梁、墙、柱及基础时,活荷载未根据《荷载规范》要求进行折减。5.实际施工图与计算简图矛盾。6.设计参数选择不对。平面不规则的结构未进行耦联计算,框-剪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框支剪力墙结构中框架柱的地震剪力未按《高规》进行框架总剪力的调整。7.振型数不够,不能满足有效质量系数的要求。8.扭转不规则的建筑,有的未考虑偶然偏心的地震作用,有的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该楼层平均值的比值超过规范的要求。9.刚度偏小,楼层的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超过规范的限值。10.选用标准图的标准构件时,未作必要验算。特别选用悬挑构件时抗倾覆荷载是否满足。11.混凝土容重未考虑建筑抹面,考虑建筑抹面,一般取26.5-28KN/m3。12.地下室外墙抗弯计算时,设计中荷载分项系数取错。土压力引起的效应应为永久荷载效应,当考虑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土压力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2;当考虑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其荷载分项系数取1.35。地下室外墙的土压力应为静止土压力。13.地下室底板在水位较高时,强度及抗浮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对结构有利,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取错(1.2)。根据《荷载规范》强度计算时,荷载分项系数应取为1.0。抗漂浮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为0.9。14.地下防水混凝土结构未进行裂缝计算。应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第4.1.6条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的要求。15.框架及框架-剪力墙等结构,由于填充墙的存在,结构的实际刚度大于计算刚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周期折减。许多设计未进行周期折减。l对砌体填充墙较多,应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3.3.17条确定。框架结构可取0.6~0.7;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0.7~0.8。剪力墙可取0.9~1.0。当填充墙较少时,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P204框架结构可取0.7~0.8;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0.8~0.9。剪力墙可取1.0。其他情况按实际情况适当的折减。16.不按计算需要进行配筋,有的比计算需要大许多,造成浪费,也有些配筋少于计算配筋造成不安全的情况。17.地下室外墙计算时存在的问题有:地下室防水结构构件的计算弯矩进行调幅、地下室外墙弯矩计算时,下端按铰接支座、有的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多层时未按多跨连续计算、不进行裂缝计算等。18.顶层小塔楼地震内力计算,参与振型数取得不够多时,漏顶层小塔楼地震力放大系数。19.装配式楼盖时,框架柱的计算长度取错。20.顶层装饰物(包括高女儿墙)未进行抗震计算,也未采取抗震构造措施。21.不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u结构设计说明中存在及应注意的问题l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不清,个别设计不能正确地对建筑物进行抗震设防分类。l根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设置了抗震缝将结构分为若干单元后,可根据各单元化分设防分类。l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严格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的规定执行。设计人应领会标准的内涵,分析建筑的性质、规模、特点、对社会的影响等因素,合理进行分类。特别应注意a.广播、电视和邮电通信建筑;b.城市抗震防灾建筑(医院、消防车库、采供血机构的建筑等):c.博物馆、大型体育馆(6000座位)、大型影剧院(1200座位),大型商场(年营业额1.5亿以上,固定资产0.5亿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三个条件均满足])等民用建筑。(大底盘建筑,当其下部属于大型零售商场的乙类建筑范围时,一般可将其及与之相邻的2层定为加强部位,按乙类进行抗震设计,其余各层可按丙类进行抗震设计。)l确定抗震等级时忽视主体与裙房之间有无设缝,笼统按高层部分来定抗震等级。当高层部分与裙房之间不设缝时,应按高层部分来定抗震等级;当两者之间设有缝时,高层和裙房应按各自的情况确定抗震等级。l地下室的抗震等级: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6.1.3条或《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4.8.5条,既: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1.14条),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等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l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定错。主要是:框支剪力墙不区分底部加强区与非加强区的抗震等级(包括加强区定错)。对短肢剪力墙、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带转换层的结构、带加强层的结构、错层结构、连体结构)的抗震等级提高重视不够。l基础的安全等级与建筑物的安全等级不同,应按各自的规范来确定安全等级。l受力钢筋的保护层不满足新《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u结构体系与结构布置l结构体系混用:(多排柱内框架房屋除外)l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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