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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招聘面试 > 统计员考试培训资料-会计基础知识(第(8-12章)200906
统计员内部培训文档2009年6月第2版第1页共13页会计基础知识第一章会计核算方法第二章原始凭证第三章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第四章错帐查找第五章材料成本的核算第六章生产成本核算第七章财产清查第八章固定资产及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的划分第九章海关监管物资第十章会计从业资格第十一章税收及流转税、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十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要点第八章固定资产及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的划分一、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独立使用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特别加调独立使用、单位价值,使用期限)二、低值易耗品:独立使用,单位价值小于2000元,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三、备品备件:非独立使用,单位价值大于2000元以上,小于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下用于大型设备维修、更新的配件作为备品备件核算,如阀门,空压机等。第九章海关监管物资作为生产企业,我公司长期以来进出口业务基本以委托货代报关为主,与海关的直接业务联系多围绕加工贸易统计员内部培训文档2009年6月第2版第2页共13页手册的申领和核销来开展,现将我公司实际在操作的加工贸易手册流程介绍如下:1、根据外贸部提供的申领手册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经外经贸局批准,由单证部向海关领取加工贸易手册并通知仓库及财务部相关信息。2、在进口清关前,单证部将进口发票,提单复印件给到货代委托清关,料件到厂后,手册退回,单证部留下手册复印件备查,正本手册、报关单自留。如属来料加工的,以便到国税预批免税证明;3、仓储、计划、生产、质量各部门、各环节均以手册号为总线索,规范生产加工全过程。生产完成同时,单证部凭手册办理报检、报关等手续,完成出口任务。出口发票和手册由单证部保存;4、出口单据包括外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由货代退回后,单证部应即使整理完全部手册资料,并提供全部资料给财务,办理国税免税核销;5、单证部即使进行手册海关核销,如需办理余料放弃手续的,需由贸易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手册核销后,单证部应将完整的手册资料按手册号归档、保存、备查。6、采购棉纱、面料等国外材料时,按照进口方式办理入库手续,程序操作:3种进口方式是否需付货款是否需要提供手册号组成的入仓成本(金额)1进料加工是是(海关监管)向客户支付的货款(折人民币)+运费等费用2来料加工否是(海关监管)只有数量无金额3一般贸易是否向客户支付的货款(折人民币)+关税及运费等费用操作程序:第一步:经办人员收到货物后,提供数据给仓库,由仓库办理暂入库手续。第二步:收到原始的单据后,到仓库办理正常入库手续。第三步:凭入库后的原始单据及所附入库单由各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向财务报销、结帐。如有按合同预付货款的请务必记住一定要到财务部清理结帐。各经办人员要主动向仓库提供上述资料,仓库的经办人员也要主动询问是何种方式进来,索要相关单据,互相配合作好工作。国内客户的来料加工叫受托加工,我司委托其他公司加工叫委托加工。不同的进货方式,财务的核算及监管方式不同,特别是海关监管的货物,需要独立存放、生产及报关出口核销。因此希望大家配合财务部做好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第十章会计从业资格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范围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统计员内部培训文档2009年6月第2版第3页共13页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条件1、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会计从业资格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且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其中,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财务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分别负责本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会计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持证人员的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等发生变更的,可以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统计员内部培训文档2009年6月第2版第4页共13页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级别: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形式和继续教育学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A、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培训;B、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C、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D、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E、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与检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会计人员按照要求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的,应在90天内向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完成接受培训时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对无正当理由仍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六、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统计员内部培训文档2009年6月第2版第5页共13页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第十一章税收及流转税、所得税法律制度一、税收1、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2、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凭借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进行强制征收。(2)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3)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税率等,征税和纳税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3、税收的作用:税收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稳定经济秩序和维护国家政权等作用。4、税收的原则:包括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二、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下是2008年11月5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统计员内部培训文档2009年6月第2版第6页共13页(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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