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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检查井工程技术规程(草稿)1《前言》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的京建发【2010】326号文件的要求,特制订本规程。在市政建设工程中采用塑料排水检查井替代传统的砖砌检查井,将节约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节约人工,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排水管道防渗漏性能,杜绝地下水源的二次污染,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编制组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多数地区建设工程中不断应用,结合我国行业产品标准《市政排水用塑料排水检查井》和埋地用塑料管道系列标准,编制了本规程,推荐给工程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本规程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检查井结构设计、检查井工艺设计、检查井结构设计、检查井的安装、回填、质量检验、竣工验收、条文说明等。目前国内生产的可用于连接埋地排水管道的塑料检查井,种类较多,性能各异,不可能都详述在本规程中,本规程中塑料检查井采用组装结构,由井座.井筒和井盖及配件组成。其中最关键的井座部分采用硬聚氯乙烯(U-PVC)、聚乙烯(PE)、聚丙烯(PP)树脂为材料整体一次注塑成型。井筒选用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根据需要切割。。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浙江双环塑胶阀门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浙江台州改善塑业有限公司.山东名豪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叶后富.叶鑫.段炼2目录1、总则………………………………………………………12、术语和符号………………………………………………23、材料…………………………………………………………64、检查井设计………………………………………………75、检查井结构设计…………………………………………96、检查井的安装………………………………………187、回填……………………………………………………218、质量检验……………………………………………229、施工质量验收…………………………………………25附录A塑料检查井结构图…………………………………26附录B塑料检查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0附录C塑料检查井出厂合格证………………………………313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32条文说明……………………………………………………3311总则1.0.1为了在城镇排水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中,合理地应用塑料检查井(以下简称“检查井”),做到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便于施工,特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埋地塑料材质排水系统中应用的检查井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保养。1.0.3执行本规程时,排入检查井的水温不得大于40℃,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的规定。1.0.4本规程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规定的原则编制的。1.0.5塑料检查井、连接材料和密封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相关标准的规定,取得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有效证明文件。1.0.6对于建在地震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多年冻土地区的排水系统应用检查井工程,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7塑料检查井工程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市有关标准的规定。2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塑料检查井plasticsinspectionchamber以高分子树脂为主要材料,采用注塑.挤出成型工艺制成的塑料检查井。2.1.2井筒是指连接底部井座的上升通道部份。2.1.3井座塑料检查井的底部带有连接排水管道或其它用途管道接口的部份。2.1.4流槽检查井底部连接上下游管道的半圆形水槽,具有水流导向功能,并且可避免水流因断面变化产生的涡流现象,保持流态平稳,防止垃圾滞留的作用。2.1.5井盖检查井井口可移动部份,用于开启或封闭井口。2.1.6防护盖座防护盖座设置在检查井井筒上方周围的混凝土基础上,防止车辆载荷直接作用检查井井筒上。2.1.7沉泥室在检查井底为收集管道中的泥沙而设计的一个斗状腔体。32.1.8支管活动接头当支管需接入检查井井筒时,可在施工现场直接开口连接管道的接头。2.1.9分类检查井井座按构造分为有流槽和沉泥室两大类,井筒按结构不同又可分为收口井、直壁井。2.1.10检查井标记2.1.10.1标记组成检查井标记由商标、材料、井座类型、规格(代号)组成。2.2主要符号2.2.1材料性能Ep———检查井材料短期弹性模量;Ec———检查井材料压缩弹性模量;Sp———检查井井壁环刚度;4ftk———检查井材料抗拉强度标准值;ft———检查井材料抗拉强度设计值;fck———检查井材料抗压强度标准值;fc———检查井材料抗压强度设计值;pp———检查井材料重力密度。2.2.2几何参数Dp———检查井的计算直径(井壁中性轴直径);Do———检查井的外径;H———检查井的高度;Hs———检查井收口处覆土厚度;hw———地下水的最高水位至基础底面的距离;Ip———检查井纵截面每延米井壁的惯性矩;r———检查井井壁计算半径(井壁中性轴半径);z———自地面至计算截面处的深度;zw———自地面至地下水位的距离。2.2.3检查井上的作用及其效应Fsv,k———竖向土压力;Fep,k———地下水位以上的侧向主动土压力标准值;F′ep,k———地下水位以下的侧向主动土压力标准值;Fcr,k———检查井井壁每延米的临界环压力;Ffw,k———浮托力标准值;FGk———各种抗浮荷载标准值之和;5ME———每延米环向偏心力矩标准值;N———检查井每延米环向压力标准值;PD———下曳力标准值(kN);R———结构构件抗力设计值;S———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设计值;Sc———检查井井壁每延米截面的环压力设计值;TA———检查井井壁单位面积上的平均下曳力标准值;e———环向压力偏心值;qfw,k———地下水对检查井作用的压力标准值。2.2.4计算系数Ka———主动土压力系数;Kst———检查井井壁截面的设计稳定性抗力系数;Kf———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s———回填土的重度;′s———地下水位以下回填土的有效重度;w———地下水的重度;———检查井壁与回填土之间的摩擦系数;Co———偏心变形因子;o———结构重要性系数。3材料3.1一般规定63.1.1生产检查井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有塑料制品标准的相关规定,材料应具备生产厂商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3.1.2检查井出厂应具备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以及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检查井上应标明材料名称、规格、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名或商标。3.2连接管件材料3.2.1检查井连接管件的材料应与检查井材质相宜。3.2.2连接管件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塑料排水管管道相关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3.3密封材料3.3.1检查井采用承插连接时,应采用橡胶密封圈柔性连接。3.3.2井筒与井座、检查井与排水管之间采用橡胶密封圈时,橡胶圈密封性能应符合GB/T21873中的要求。4检查井设计4.1一般规定4.1.1塑料检查井采用组合结构,由井座、井筒、井盖及配件组成。4.1.2检查井的设置,应设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变处,水位落差处,用户接入处以及直线管段上每隔一定距离处。4.1.3检查井井口、井筒和井室的尺寸应便于养护和检修。4.1.4检查井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流槽或沉泥室。4.1.5在管道转弯处,检查井内流槽中心线的弯曲半径应按转角大小7和管径大小确定,但不宜小于大管管径。4.1.6接入检查井的支管(接户管或连接管)管径大于300mm时,支管数不宜超过三条。4.1.7检查井内不设置爬梯和踏步,检修时应使用牢固的临时爬梯。4.1.8位于车行道的检查井,应采用具有足够承载力和稳定性良好的井盖与井座。4.1.9检查井的井盖位于路面上时,宜与路面持平;位于绿化带内,应高于土壤表面5cm。4.1.10检查井与管道连接处,应采取防止不均匀沉降的措施。4.2检查井最大间距4.2.1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应根据输送介质种类、排水管管径及疏通方法等具体情况确定。4.2.2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不宜超过表4.2.2的规定。表4.2.2检查井最大间距排水管道公称直径(mm)最大间距(m)污水管道雨水及合流制管道200~4004050500~7006070800~100080901100~15001001201600~200012012084.3检查井选型4.3.1井筒直径小于等于700mm检查井一般采用直壁式检查井。井筒直径大于700mm一般采用收口式检查井,连续设置数座直壁式检查井后宜间隔设置收口式检查井。检查井规格参照表4.3.1。表4.3.1塑料检查井规格单位(㎜)类型井筒直径最大接管管径直壁式检查井200200315315400400500500600600700700收口式检查井10001000120012005检查井结构设计5.1一般规定5.1.1本规程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95.1.2检查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得低于50年。5.1.3检查井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种极限状态: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环截面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滑移、上浮)验算;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井体结构的变形验算。5.1.4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1.5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线弹性材料进行设计。5.1.6检查井的地基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5.1.7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荷载均应采用设计值。设计值应为荷载分项系数与荷载代表值的乘积。5.1.8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荷载均应采用荷载代表值。5.1.9检查井结构构件的内力分析,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检查井井壁按上端自由,下端弹性固定的柱壳计算。2、检查井底板按弹性简支计算。5.2荷载分类5.2.1检查井结构上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两类:1、永久荷载应包括:检查井结构自重、土的侧向和竖向压力、10井壁下曳力、检查井内水压力;2、可变荷载应包括:地面人群或车辆荷载、地面堆积荷载、地下水的作用。车辆荷载经承压圈将集中力转化为均布荷载传递给检查井周围土体,并应按相关标准考虑动力荷载效应。5.2.2结构设计时,对不同的作用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可变荷载的组合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组合值系数;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准永久值系数。5.2.3当结构承受两种或两种以上可变荷载时,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短期效应的标准组合设计中,可变荷载应采用标准值和组合值作为代表值。5.2.4当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长期效应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可变荷载应采用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5.3永久荷载标准值5.3.1结构自重的标准值,可按第3.1.3条中的重力密度计算确定。对常用材料及其制作件,其自重可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5.3.2作用在检查井上的竖向土压力,其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Fsv,k=SHS(5.3.2)式中Fsv,k———竖向土压力标准值(KN/m2);S———回填土的重度(KN/m3);11HS———检查井收口处覆土厚度(m)。5.3.3作用在检查井上的侧向土压力,其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图5.3.3):图5.3.3侧壁主动土压力分布图1、应按主动土压力计算;2、检查井位于地下水位以上部分的主动土压力标准值按下式计算:Fep,k=Kasz(5.3.
本文标题:重庆市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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