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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理论分为功能论与冲突论。功能论:从系统角度考察社会生活,把文化或社会看做一个有机整体,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都发挥一定的功能并相互依存。冲突论:冲突是社会普遍现象,是对于价值观、信仰以及对于稀缺的地位、权利和资源的分配上的争斗,它们是社会变迁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是在矛盾冲突中不断向前发展的。一、关于社会冲突的基本理论冲突亦称为抵触、矛盾、争议,是指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激烈对立的社会互动方式和过程,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但不能完全根据自己利益要求自愿达成交易契约的状态。事实上,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团体与团体、民族与民族、阶级与阶级都存在着许多摩擦与冲突现象。社会冲突是一种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社会冲突理论是在结构功能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进入上个世纪五十、六十年代后,美国社会矛盾不断地凸现出来,社会动荡日益突出。结构功能主义在解释这些新的社会现象时受到了现实的严峻挑战,人们渴求对社会凸现的种种冲突和矛盾进行理论上的解释。以达伦多夫、科塞等为主要代表的西方社会冲突理论应运而生。社会冲突理论吸收了结构功能主义的有益成分,同时对它所宣扬的社会均衡、稳定、和谐与秩序进行批判,指出了普遍存在于当时社会的各种利益分歧和社会各阶级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合理地解释困扰人们的种种社会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从而树立了它在学界的地位。德国社会学家达伦多夫所创立的辨证冲突论推进了美国当代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进程,在美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他反对帕森斯结构功能理论只强调均衡、共识而忽视冲突。他认为,社会现象本身充满着辩证关系,往往同时呈现出矛盾的二重层面:即稳定与变迁、整合与冲突、功能与反功能、价值共享与利益对立,等等。社会冲突与社会变迁无时不在,社会中的每一个要素都可能促使社会变迁。他指出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观点把社会看得过于和谐、统一和静止,这是片面的。社会往往呈现出辨证的二重层面:稳定与变迁、整合与冲突、功能与反功能、价值共享与利益对立。达伦多夫试图通过系统地考察和分析20世纪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来解决阶级冲突的问题,同时建立起其辩证冲突论的理论框架。达伦多夫认为,社会冲突的根源是社会结构中的阶级结构。但是这种阶级结构不是根据是否占有生产资料划分的,而是根据统治与服从之间的权威关系来划分的。权威在组织内的不同分布造成统治与被统治两个阶层,社会成员是靠着一种压制性力量强行结合在一起的。正是由于这种阶级结构导致了权威的分配不均而使得这些个人或组织在互动过程中产生了冲突。而权力、权威的差别性分配激化了“强制协团体”各子群体之间的斗争。当群体从“准群体”向“显群体”转换时,社会冲突就真正形成了。达伦多夫提出的“准群体是指当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处于由人们所承担的角色决定而未被人的意识所察觉的利益阶段时的群体,而当那种由固定角色地位决定的客观利益变成显在的、为人所察知的时候,群体就变成了“显群体”。在“显群体”阶段,“准群体”时期潜在的利益要求就变成了明确地阐述出来的斗争纲领或意识形态。实际上,社会冲突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冲突双方经济利益的对立。冲突团体的矛盾爆发可以打破对峙局面,导致结构的变迁和权威与利益支配关系的再分配。他还认为一旦社会冲突形成了,企图压制和消灭冲突是徒劳无益的。在现代社会中,只能通过制度化来调节冲突。另一位美国西方社会学家科塞是功能冲突学派的重要代表。科塞的理论既有结构功能论的背景,又有冲突论的立场。他批判了功能主义过分强调社会的整合,把社会的冲突、越轨行为一律视为“社会病态”等问题,同时也反对达伦多夫过分强调冲突对社会稳定、整合的破坏性结果。与其他的冲突理论家相比,科塞更重视冲突的过程和结果,尤其是注意分析社会冲突的功能。他认为,社会冲突绝不仅是一种破坏社会稳定与整合,单纯引起变迁过程的因素,社会冲突对于社会团结、一致、整合同样具有重要的积极的促进作用。冲突在具有它的负功能的同时,也具有它的正功能的一面。社会冲突的正功能主要表现在冲突对社会具有内部的整合功能、稳定功能,对新群体的形成具有促进的功能,对新制度和规范的建立具有激发功能,是重要的社会平衡机制;社会冲突的负功能主要表现在分裂、破坏群体的团结,甚至引起群体结构的解体,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在科塞看来,决定冲突功能是正功能还是反功能,最重要的是看冲突的问题和社会结构。从冲突的问题看,如果冲突问题的类型不涉及冲突双方的基础,冲突就具有积极的功能;反之,如果冲突涉及核心价值,冲突就会具有消极的功能。从冲突产生的社会结构看,科塞认为,冲突的正功能或反功能与社会结构相关联,在结构松散的开放性社会里,非实质性的社会冲突具有正功能;反之,在封闭的社会结构里,如果没有或只有不充分的对冲突的容忍或制度化,冲突将会具有反功能。在论述如何发泄不满和敌对情绪时,科塞提出了“社会安全阀”理论。社会冲突的“社会安全阀”功能好比锅炉上的“安全阀”一样,通过它可以使猛烈的蒸汽不断排泄出去,从而不至于破坏整个结构。“它会减轻迫使系统发生变动以适应变化了的条件的压力。”“社会安全阀”功能主要体现在:一是社会减压,即减轻或缓解冲突双方的敌对情绪;二是社会报警,即向统治阶级或社会管理者显示民情。科塞把“冲突看做是有关价值、对稀有地位的要求、权力和资源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对立双方的目的是要破坏以至伤害对方。”从科塞对冲突的解释,可以看出他将冲突的根源分为物质性原因和非物质性原因。物质性冲突原因———是指权力、地位和资源分配方面的不均;非物质性冲突原因———是指价值观念和信仰的不一致、制度性的歧视。其中,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平等、资源分配不公构成了物质性冲突的主要方面;冲突的价值观和文化观念形态、市民的偏见和歧视构成了非物质性冲突的主要方面;而群众的心理失调、对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认识以及社会控制不力成为冲突的诱发因素。在任何一个社会中,权力、地位和资源都不可能无限供给,如果分配不均或不合理(即物质性冲突原因),都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冲突。但是冲突的发生不仅在于分配不均,还在于人们对分配不均引起的失望。科塞认为,所谓非物质性的原因(价值观念和信仰的不一致)源于“社会合法性的撤销”,即人们对现有的制度怀疑并缺乏信心不再接受现有制度的合法性。二、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和谐社会同样存在矛盾与冲突。分析和研究社会冲突理论有助于揭示社会冲突的功能、根源,有助于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机制。这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首先,正视社会矛盾与冲突,树立起现代和谐观念。和谐社会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能是无差别社会,更不可能是没有矛盾和冲突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并不否认社会冲突的存在。其次,建立社会冲突风险预警机制,发挥社会冲突“社会安全阀”的功能;再者,调整社会结构,建立健全利益公平分配和补偿机制,实现社会和谐;最后,加强先进文化引导,倡导“以人为本”的新型价值观。冲突论视角冲突论是社会学中分层理论晚近的主要视角之一,其代表人物是德国的达伦多大和马克思等人。冲突论者认为,由于有价值物的稀缺性,人类的冲突是难以避免的,表现为一种常态的社会互动形式,冲突是推动社会变迁的根本动力。[6]马克思被西方学者公认是早期冲突论的代表。在马克思看来,是自然分工导致了社会分工,社会分工导致了私有制的出现,而私有制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基础。这一社会发展的过程充斥着社会成员之间、社会成员与社会整体之间的冲突关系。达伦多夫是继马克思之后又一个对社会分层作出较多论述的冲突论者。他认为,社会分层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任何社会中都存在着权力关系,这种权力关系对个人或群体强制地实施奖惩是必要的。[7]在达伦多夫看来,社会具有两副面孔,一副是稳定、和谐与共识,另一副则是变化、冲突与强制。而他的冲突论的假设之一就是任何社会都基于某些成员对它的另一些成员的强制之上。[8]被西方一些学者认为对冲突论作出了较大贡献的哈贝马斯在其“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也对阶级的起源作出了自己的论述。哈贝马斯认为,阶级的出现并非源于经济领域的变化,而是政治秩序出现后的事物。在他看来,从阶级出现的角度来分析,人类社会经历了无阶级社会、阶级社会这两个阶段。在无阶级社会,血缘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社会中的等级划分。而在阶级社会,是政治秩序将社会成员组织到了“不同的血统”中,形成了不同的阶级。而政治秩序的形成依赖于社会进化学习过程和道德实践知识的进化。在社会进化的早期,社会组织化、一体化是靠“血缘关系”实现的,“前习惯法律制度”维持着冲突状况下的社会;而随着进化学习过程和道德实践意识的提高,社会的组织化、一体化则是通过“统治关系”来完成的。哈贝马斯的这种论述是对辩证关系中某一维度的过分强调的结果。在对功能主义社会学和冲突理论社会学进行简要概括的基础上,达伦多夫指出,“在社会学语境中,两种模式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能被理解为惟一有效或适用的。他们构成了整体的社会结构和这一结构中各要素的互相补充、而不是互相排斥的方面。为了解释具体问题,我们不得不从二者中进行选择;但是在社会学分析的概念库中,它们是相互支持的”。[9]他认为,冲突理论或功能主义理论只适用于解释社会的一个方面,但是社会是一个长着“两个脑袋因而具有两张脸”的存在物,因此需要一个联合起来的理论(unifiedtheory)来解释社会所固有的整合与冲突。西方著名政治社会学家伦斯基认为,功能论和冲突论各执己见,是他们进入理论死胡同的根本原因,他因而赞成达伦多夫的看法。“社会基本上是两头的(Janus—headed),功能理论和冲突理论所研究的只是同一现实的不同方面”,但是它们“都满足于把自己的研究局限于现实的一个方面,而忽视了这两面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关键性问题”。[10]他还认为,将二者综合起来不仅可能,而且这种理论运动“已经启动”。他自己的《权力与特权》就代表着这样一种综合。社会学者们一直在强调这种综合的必要性。克罗姆顿在系统分析当代社会分层的理论争论时深刻指出,一方面,没有哪一种理论和方法能够完整地概括结构性社会不平等的复杂内容;另一方面,尽管不同的阶级分析方法和社会分层理论都受到了批评,但却存在着足够的理论和技术来全面解释当代复杂的社会分层现象。他因此而指出,“现在需要的不是新的理论或新的方法论,而是承认作为一个整体的复杂分层领域之不同方面的关联性的灵活研究方法和态度”。功能论重点强调良性关系,也即关系的统一性一面,而对关系的对立性一面强调不够。冲突论则突出了冲突关系即关系的对立性一面,而对关系的统一性一面不够重视。它们的共同缺陷则是忽视了对揭示关系的对立统一程度的资源分布状况的挖掘。实际上,任何一种关系既具有其统一性的一面,也具有其对立性的一面;既具有其定性的一面,也具有其定量的一面。它本身就是一种统一与对立、定性与定量的综合体,只不过在特殊的情境条件下其某一方面较其他方面显示得更为突出罢了。所以反过来我们也应该承认基于对关系的片面认识而形成的功能论、冲突论的解释针对既定情境环境中社会分层现象的发生往往较我们的归纳具有更为直接的解释能力。
本文标题:社会冲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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