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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改革=民主革命?集体化=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农民理论的演变与发展来源:学术界2002年第6期[摘要]所谓“三农问题”是世界各国进入现代化时面临的普遍问题。本世纪初俄国发生斯托雷平土地改革引起了强烈反弹以来,从俄国马克思主义中形成了通过平分土地完成“民主革命”,再通过集体化建立“社会主义”这样一种解决农民问题的基本理论。这种理论与古典马克思主义有极大差异。文章从这一理论在社会思想史上所继承的那些资源的分析入手,理清150年来农民问题上的“主义”变迁,对农民“问题”本身的解决具有重大意义。马克思主义农民理论的演变与发展告诉我们,现代化的农民可以是个体经营的,但绝不是孤立于公共交往的;可以是联合起来的,但绝不是依附性的。离开这种认识来理解土地改革与集体化,都会偏离民主革命、社会主义和世界范围内农民问题的真正实质。[关键词]土地改革;民主革命;集体化;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农民理论;发展□秦晖所谓“三农问题”如今日益引起上下的关注。然而三农之成为问题并不始于今日,亦不限于中国。在一定程度上讲它是世界各国进入现代化时面临的普遍问题。我们所面对的特殊性一方面固然源于特定的“路径依赖”,另一方面也是普遍性问题在我们这里的积重难返。但过去的路径依赖并不是我们一家的独自选择。自本世纪初俄国发生斯托雷平土地改革引过集体化建立“社会主义”这样一种解决农民问题的基本理论。这种理论模式不仅在中俄等国形成了实践的路径,成为“列宁主义”的基本成分之一,而且对世界上其他形形色色的许多农民问题理论与实践产生强烈影响。但这种理论与古典马克思主义的极大差异,以及它在社会思想史上真正继承的那些资源,并没有得到透彻的分析。因此从思想史上理清150年来农民问题上的“主义”变迁,仍然对农民“问题”本身的解决有重大意义。一、“两种保守性”与小生产衰亡论马克思主义诞生时,经典作家主要是在两个层面上谈论农民问题的。其一是从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角度,认为农业问题的方向是公有制与“社会化”。而农民在这个问题上有所谓“小资产阶级两重性”或日“摇摆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1的性质;农民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作为劳动者可能会跟无产阶级走,接受社会化的改造。作为私有者又可能跟资产阶级走,发生“商品生产者的自发倾向”。而这两重性中何者居于主要地位,则以农民中的阶层不同(大农更多一些私有者属性,小农更多一些劳动者属性)以及具体的利害关系背景有所变化。此外当时马克思主义者还有一个看法,就是认为家庭经营是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76页。2落后的,要被社会化大生产所取代,不是被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所取代,就是被社会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所取代。这样就产生了关于农民的“两种保守性”的观点。当时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家担心农民作为私有者、小资产阶级与商品生产者会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斗争时跟着前者而反对后者,从而表现出“路易·波拿巴式的保守”。恩格斯说:“1848年二月革命的朦胧的社会主义激情很快就被法国农民的反动投票一扫而光。……我们大家都知道,单是农民的这一勋业就索取了法国人民多少代价;法国人民至今还苦于这一勋业的后果。”1而作为传统“小生产”的体现者,他们如果与资产阶级发生冲突,又可能意味着传统对现代化、“小生产”对“大生产”的抵制,从而表现出“万代式的保守”,因而无产阶级也不能接受。马克思曾多次谈论过对“农民的万代”的担忧。而欧洲最典型的农民国家沙皇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更曾普遍认为:“专制制度的支柱应当(而且可以)不是贵族,也不是资产阶级,而是‘农民民主派’”。2这种看法似乎从反面得到了证实:当时沙皇政府的确有知识分子、资产阶级乃至贵族都不可靠,“皇帝和国家唯一可以依靠的阶层是农民”的判断。3甚至农民对地主的仇恨也被认为具有这种保守性质:“宁可一切土地归沙皇,只要不归地主”4的想法是农民皇权主义的基础。这使得马克思主义者担心,面对资产阶级革命“专制政府可能利用农民来采取某种冒险举动”,5并认真考虑过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与资产阶级妥协以对付农民的“反动”。这样一来,农民无论是跟着资产阶级走还是与资产阶级冲突,似乎都不是好事,都是“保守”乃至“反动”的体现。所以毫不奇怪,在马克思与恩格斯身居英国从事写作的时代,他们对“农民保守性”是看得更重的。《共产党宣言》中关于农民有反现代化倾向因而是“保守的”、“甚至是反动的”6之论断,《路易·波拿巴的雾月18日》中关于农民是“一口袋马铃薯”的论点,都是马克思农民观中十分经典的说法。这种说法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当时所处的西欧、尤其是英国社会发展提供的体验。过去有一种说法:世界各国都没能消灭农民家庭经济,只有英国成功地用大农场取代了小农经营。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19世纪号称农场化最典型的时代,英国仍有40%左右的耕地是由家庭农场、而不是建立在雇佣制基础上的大农场来经营的。而且以后这个比例更大了。实际上到了恩格斯和马克思、恩格斯的学生一代进入理论创作活动时,一种不同于马克思设想的趋势已经在西方农业近代化进程中表现得很明显:“农业的发展中并没有走向大生产的倾向,恰恰相反,在农业发展的范围以内,大生产并不常是较高的生产形式。”7但尽管如此,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96页。2《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22卷,57页。3C.Ю.维特:《回忆录》第1卷,387页。4《列宁全集》第13卷,308页。5《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16卷,311页。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61页。7桑巴特:《十九世纪的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转引自考茨基:《土地问题》,三联书店1955年,15页。319世纪中期生活在英国的马克思、恩格斯仍然可以以当时当地的经验为依据预言小农的灭亡:“我们假定,农业和工业完全一样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也就是说,农业是由资本家经营;……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工人的劳动条件被剥削为前提,那么,在农业中,它是以农业劳动者的土地被剥削,以及农业劳动者从属于一个为利润而经营农业的资本家为前提。”1当时一些最乐观的马克思主义者正是以这种“假定”为基础,认为未来的无产阶级革命已经无需面对小农问题,因为作为这种革命对象的资本主义的发展“会替它清洗农村中的地盘,有如在城市中一样,也期待大生产与小生产的斗争,将使后者从它们之中排挤出去”。2这样无产阶级只需要变私人资本的“农业工厂”为公有制的“农业工厂”就行了,而为此需要考虑的只是城市无产阶级与农村无产者—农业工人的合作问题。这样,19世纪中期的社会主义者相当普遍地忽视农民问题,甚至“认为农民是神秘的、不可思议的,甚至有时引起灾祸的东西。”3然而到19世纪末,随着德法等国无产阶级政党(德国社会民主党、法国工人党等)力量的大增,社会主义日益从书本上的理论创作变成实际的大规模社会运动,人们就发现,无论他们是搞社会革命还是仅仅投入竞选以扩大势力,都不能回避原来以为不存在的小农问题:“社会民主党一走进农村去,立即就碰到那种曾经使以前的民主革命党惊慌失措的神秘力量。社会民主党看见,在农村经济中小生产的消灭,绝不是马上可以实现的,较大的农业企业只是缓慢地占有那种不得不让出的地位。”4这个时候德法两国不仅小农仍然众多,而且其政治觉悟与参与意识随着现代化进程也大为发展。而且德法两国早已消灭封建制,不存在农奴解放、村社解体这类问题,自然也就没有了“万代式保守”的危险。自由小农面对的是大资本大农场等“大生产”的压力。而无产阶级政党当时一方面与农民同样面对资本这个敌人,另一方面又自认为是“大生产”的代表而视“小生产”为落后。于是,是支持农民抵抗资本(同时也抵抗“大生产”),还是乐于见到资本的“大生产”继续消灭小农以替无产阶级“清洗农村地盘”,便成了引起激烈争论的话题。1894年,法国工人党南特代表大会通过土地纲领,支持小农反对大资本。不久德国社会民主党也开会讨论土地问题,恩格斯随即写了《法德农民问题》一文,表示不同意法国工人党的做法。他再次提出小农是“过了时的生产方式的残余”、正在“不可挽救地走向灭亡”。因此无产阶级政党不应试图维护小农,但是也不能像对待资产阶级那样剥夺他们。“我们预见到小农必然灭亡,但我们无论如何不要以自己的干预去加速其灭亡。……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时候,我们绝不会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像我们将不得不如此对待大土地占有者那样。”5无产阶级正确的态度应当是:在对农民进行阶层分析的基础上,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二版),263页。2考茨基:《土地问题》,三联书店1955年,14-15页。3考茨基:《土地问题》,三联书店1955年,14-15页。4考茨基:《土地问题》,三联书店1955年,14-15页。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10页。4在革命时期力图联合正在“无产阶级化”的下层农民,来反对倾向于资产阶级的上层农民;而在革命之后则引导农民走上合作化道路,但这一切以尊重他们的自愿、不搞强制为条件:“我们坚决站在小农方面,我们将竭力设法使他们的命运较为过得去一些,使他们易于过渡到合作社,如果他们下决心这样做的话;如果他们还不能下决心,那我们就设法给他们尽量多的时间,让他们在自己的一小块土地上考虑考虑这个问题。”1在恩格斯逝世前数月写成的最后一部重要作品《法德农民问题》,是第一代马克思主义者对“社会主义革命中的小农问题”给出的经典答案,后来考茨基发挥此书的观点写成了当时被称为“《资本论》之后最出色经济学著作”与“农业问题上马克思主义思想大全”的大部头著作《土地问题》,对“小生产没落论”、“农民阶层分析论”、“两重性论”与“自愿合作论”给予了进一步的系统论证。本书因而成为马克思主义农民问题理论的权威,在后来俄国马克思主义与民粹主义进行农民问题大论战时提供了基本的理论资源。即使在以后第二国际瓦解、列宁与考茨基成为论敌的时代,列宁对考茨基这本书的评价仍然是颇高的。《法德农民问题》与《土地问题》虽然为此后很长时期内马克思主义者的农民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定了基调,但它的“自愿合作论”的温和色彩后来却受到斯大林的贬低。斯大林在给“全盘集体化”制定理论依据的1929年12月27日“马克思主义土地问题专家代表大会”上演说时宣称:恩格斯关于要给农民“尽量多的时间”去考虑是否合作化的说法是一种“似乎过分慎重的态度”。按斯大林的说法,恩格斯之所以“过分慎重”是因为西欧的农民有土地私有制,以至农民便死守“自己的一小块土地”。而村社制下的俄国没有土地私有制,因此我们就无须“过分慎重”,而可以使集体农庄运动“比较容易和比较迅速地发展”。2今天我们已经知道,那场把土地“公有私耕”的俄国传统公社社员变成“公有共耕”的集体农庄庄员的运动曾经遇到农民的激烈抵制,“没有土地私有制”并未使俄国村社社员比例如不存在村社制度的中国小农更“容易”接受集体化。这就提示我们:恩格斯的“慎重”并不“过分”,而且这个“慎重”并不是仅仅以“农民留恋小私有的保守性”为理由的。今天看来,如果离开自然经济、超经济强制和人身依附这些传统特征而仅仅在家庭经济(与雇佣经济相区别)意义上定义“小生产”的话,那么“小生产没落”论和“大生产优越”论在农业中是否成立,至少有待于未来的继续检验。而从马克思至今一百多年来,我们实际上离这个说法越来越远,而且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像19世纪的许多早期“小农经济稳固论”者所说,仅仅是由于小农留恋传统生活而自愿吃苦耐劳、拼命挣扎的“自我剥削机制”。现代农业的发展表明“大生产”的农业在效率上也未必优于“小生产”,不仅是前计划经济国家的所谓社会主义“大农业”产生了许多问题,资本主义“大农业”也是如此。19世纪末以来,一方面资本主义市场机制对农业的支配已经更多的是通过金融、供销、服务等领域的控制而不是通过生产经营中的雇佣制来实现,“公司加农户”的方式日益显示出比工厂式大农场更大的适应性,另一方面自由农民的家庭农场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广泛的契约性联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11页,“尽量多的时间”中译本为“一些时间”,这是译误。2《斯大林全集》第12卷,136页。5合形成的合作网络的支持,也在许多国家成功地回应了资本主
本文标题:秦晖:土地改革=民主革命?集体化=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农民理论的演变与发展.学术界.2002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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