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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第3章信用与信用形式
信用与信用形式第3章3.1信用及其与货币的联系3.2现代社会之前的信用3.3现代信用活动的基础3.4现代信用的形式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3.1信用及其与货币的联系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什么是信用在社会学中,信用被用来作为评价人的一个道德标准。在经济学中,信用就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基本特征的借贷行为。•信用的形式特征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而且贷者之所以贷出,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借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信用关系是债务债权关系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思考: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与日常生活和道德规范里的“信用”,有没有关系,是怎样的关系?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信用是如何产生的呢?从逻辑上推论,私有财产的出现是借贷关系存在的前提条件,信用的产生是为了满足不同所有者之间以不改变所有权为条件的财富调剂的需要。信用的两种基本形式:实物借贷和货币借贷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市场经济要求信用秩序守信是信用范畴的支撑;如果失信行为持续地、大量地存在,必然威胁信用范畴本身的存在。信用与货币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范畴信用:借贷行为货币:一般等价物,作为价值尺度,媒介商品交换。都以私有制为前提,它们产生的经济前提是同源的;现代货币都是信用货币。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信用及其与货币的联系3.2现代社会之前的信用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债、usury、高利贷对于借贷行为•我国古代称为“债”•西方称为“usury”,译文“高利贷”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信用关系,现在多数用“高利贷”来概括。对于当时的高利率信用关系需辩证地看待。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前资本主义信用——高利贷信用高利贷的特点是剥削率极高,且是非生产性的。•极高的利率是由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条件所决定的。高利贷的作用①促进了自然经济的解体和商品货币关系发展。②对奴隶主所有制、封建所有制和小生产起到了破坏作用,生产力逐步走向衰退。③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促进了资本主义产生的前提条件的形成。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现代高利贷•特点:利率畸高、信用不发达或信用程度太低、常与黑势力相勾结。•高利贷形式:印子钱(1天1印)、转子钱(复利)、短票(借贷时多记)、典当•俗语云:印子钱,一还三;利滚利,年年翻;一年借,十年还;几辈子,还不完!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对高利贷的态度西方历史上的主流:道德上视之为罪恶;政策上的取缔。中国历史上的主流:认为将本求利,无可厚非;揭露高利贷压榨的严重后果,谴责贷者、救助借者,但也并未主张取缔高利贷。资产阶级反高利贷的斗争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如何诠释“高利贷”当我们用“高利贷”泛指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信用关系时,它应包括这样几重含义:①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了它的利率普遍高于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利率.②它是高利盘剥的手段,成为摧残再生产的消极力量。③高利贷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加速了自然经济的瓦解,同时也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前提条件的形成。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3.3信用活动的基础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关系无处不在;信用规模日趋扩张并加速扩张;信用结构日趋复杂化;国家对经济的调控离不开信用现代经济不是简单的商品经济,而是信用经济。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盈余与赤字、债权与债务在任何一个经济体系中,都会有—些资金盈余单位(surplusunits),同时又有一些资金短缺单位(deficitunits)。它们可以是个人、家庭或者企业,也可以是政府。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例如: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想买一套房子,他大概会觉得手头的钱不够;而一对中年夫妇,正在积攒一笔钱,准备将来供他们的孩子上大学。前者是一个资金短缺单位,后者则是一个资金盈余单位。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又如:A企业去年获得了一笔丰厚的利润,但目前却没有发现什么好的投资机会,B企业发现了一个诱人的商机,却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于是A企业便是一个资金盈余单位。而B企业是一个资金短缺单位。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信用活动的基础之一:收支不平衡现代信用关系中的企业:通常是需求大大超过供给现代信用关系中的个人:通常是盈余单位,从而是货币的主要供给者现代信用关系中的政府:经常需要借入资金国外部门:盈余赤字互见作为信用媒介的金融机构:没有固定规律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信用活动的基础之二:信用双方守信借贷双方彼此遵守信用行为依以建立的契约,是守信;借贷双方或任何一方不遵守信用行为依以建立的契约,是失信。失信并不等于蓄意赖帐,蓄意赖帐只是失信行为中的一种。守信是信用范畴的支撑;如果失信行为持续地大量地存在,必然威胁信用范畴本身的存在。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3.4现代信用的形式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工商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具体形式包括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预付货款等。•典型的商业信用是工商企业以赊销方式对购买商品的工商企业所提供的信用,它包含了买卖与借贷两方面。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①工商企业之间提供的信用②包含两种经济行为:买卖行为和借贷行为,或者说是两种行为的统一。③商业信用在生产资本循环和周转过程中为产业资本循环和周转服务,与产业资本循环密切相联,其增减变化也受产业资本循环的影响和制约。商业信用的特点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优点•润滑生产和流通•方便及时,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的产品销售,促进经济发展。局限性•商业信用规模、期限的局限性•商业信用的范围、方向也受到限制•商业信用与经济周期波动基本一致商业信用的优点与局限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商业信用工具——商业票据,是商业信用的债权人为保证自己对债务的索取权而掌握的一种书面债权凭证,是一种重要的流通工具,分为期票(又叫本票)和汇票两种。商业本票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的支付承诺书商业汇票是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支付命令书商业票据可以背书转让形成票据流通•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壹佰捌拾万元整商业承兑汇票出票日期贰零零伍年零陆月零捌日(大写)第号全称上海市XX公司全称重庆市XX公司账号XXX-XXX-XX账号XXX-XXX-XX付款人开户银行中行上海市XX办事处行号4XXXX收款人开户银行农行重庆市XX办事处行号3XXXX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出票金额人民币(大写)¥180000000汇票到期日贰零零伍年零捌月零捌日交易合同号码XXXX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承兑人签章承兑日期2005年6月10日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出票人签章A00136533007XX00000000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银行信用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信用形式。银行信用的特点:①银行信用的债权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②银行信用在规模、方向和时间上都大大超过了商业信用。通常所剖析的信用的灵活调节功能主要是以银行信用形式作为典型来论证。2.银行信用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思考: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关系?银行信用可否取代商业信用?现代信用制度中,世界各国不论其社会制度如何,银行信用均居于主导地位,但却并不否认商业信用的基础地位。两者之间有其固有联系。①从信用发展的历史来看,商业信用先于银行信用产生,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并且与银行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②商业信用直接和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相联系,在有着密切联系的经济单位之间,它的发生有其必然性,甚至不必求助于银行信用。因此,即使在银行信用发达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的发展日益依赖于银行信用,并在银行信用的促进下得到进一步完善,二者在总体上互相依存、互相促进。总之,两种信用各具特点,相互补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应充分利用两种信用,相互配合,以促进经济发展。主要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签发的支票等。注:商业汇票经银行承兑后,即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成为该票据的第一付款人,因此也具有银行票据的性质。由于银行信用一般高于商业信用,因此,银行票据较商业票据更易于流通。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银行信用工具之一:银行票据,即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付款义务的票据。早期的银行券是银行家签发的、随时可以向自己要求兑付的票据,是在商业票据流通的基础上产生的。最初,一般商业银行都可发行银行券。到了19世纪,在工业化国家中,先后禁止商业银行发行银行券并把发行权集中于中央银行,目前大多数国家的银行券都由中央银行垄断发行。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支票是存款户签发,要求银行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上支付一定金额给指定人或持票人的凭证。支票按其支付方式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前者可用来支取现金或转账,后者只能用来转账。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案例:个人支票存款为什么难以走入我国寻常百姓家?国家信用的含义:国家信用是指以国家为一方的借贷活动,即国家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信用。一国之所以举债,总的来说是基于以下目的:①弥补财政赤字,平衡财政收支。②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3.国家信用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国债的特点:国债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国债的发行要遵循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国债一般具有认购上的自愿性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国债的种类: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普通国债特殊国债凭证式国债记账式国债无记名国债定向债券特种债券专项国债①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可提前兑付,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②记账式国债:以电脑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③无记名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普通国债第3章信用、利息与信用形式④定向债券:为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采取主要向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及其它社会保险基金定向募集的债券,称为“特种
本文标题:第3章信用与信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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