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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报表统计管理制度1总则为加强和规范生产报表统计管理制度,建立正常的生产报表统计管理工作秩序,全面、客观、真实和及时地反映生产情况,更好的做好生产计划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及时组织协调生产,处理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平衡各环节、各专业、各部门以及与外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综合统计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的统计工作。3管理职能发电运行部负责检查、指导本部门统计工作,做好各类资料和数据的收集、分类、汇总、上报。4管理内容和要求4.1发电运行部部长领导本部门统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督促本部门、统计人员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4.2统计工作的管理4.2.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规,按照统计口径,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统计机构报送和提供统计资料。在业务上接受地方统计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4.2.2指导、协调本部门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查统计任务,制订、实施公司的统计管理标准和工作计划。4.2.3负责编制公司发电生产报表,监督、检查发电部生产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4.2.4定期完成公司对外综合统计报表;负责统计调查表和统计资料的管理;定期组织统计人员的业务学习。4.2.5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测,并建立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4.2.6对公司计划的执行情况、经营管理的效益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4.2.7公司应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应用微机进行统计资料的搜集、汇总、加工、整理。4.2.8按规定完成统计资料的汇编、归档。4.2.9发电部负责发电量、上网电量、煤耗率、厂用电率、水耗率、汽水合格率、监测仪表投入率、保护投入率等技术经济指标及机组运行技术分析、设备缺陷的统计。4.3统计报表管理4.3.1各部门、专业统计人员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统计法规,按照统计报表规定的统计范围、表式、计算方法、指标项目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4.3.2各部门外报的统计报表,必要时抄送企审部4.3.3企审部对报表内容(数据)有疑义时,填写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查询单,向报送部门查询,被查询部门应按时答复及时修正。4.3.4公司内公布的统计报表,公布前由报表编制部门填写辽宁沈煤红阳热电限责任公司内部统计报表审批单,经企审部审核,副总经理批准。4.3.5对上级部门或公司内部的统计报表,若有不同意见,须及时向制表单位反映,在未修改变动前,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得拖延和拒报。对不规范和未经批准的统计报表,填报部门有权拒报。4.4统计资料管理4.4.1公司的统计资料,由公司领导审核,签章后上报。各部门统计资料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后上报。部门负责人对统计人员依法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修改,如果认为统计资料不实,应当责成统计人员核实,并保证按期上报。4.4.2部门之间应建立正常的统计资料交流关系,不得推诿扯皮,并按照公司内部报表形式提供。4.4.3统计资料是公司重要的经济档案和历史资料,必须按公司保密管理标准执行,防止泄密和丢失。4.4.4统计资料的归档,按公司档案管理标准执行。4.5原始记录的统计4.5.1各部门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原始凭证要齐全,记录要准确、完整、及时、清晰,做到全面性、系统性和条理性,便于查阅和保密,统计台帐中前后资料应具有可比性。4.5.2企审部负责建立公司综合统计台账,各部门、专业均应建立必要的统计台帐。统计台帐应根据不同需要设立,满足填报统计报表和经济核算的需要。5.检查与考核5.1本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5.2按《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本文标题:生产报表统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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