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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取俄罗斯萨扬水电站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会安全[2010]2号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水电顾问、水电建设、葛洲坝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2009年8月17日,俄罗斯萨扬-舒申斯克水电站(装机10×640兆瓦)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萨扬事故”),造成75人死亡,13人受伤,2#、7#、9#发电机报废,厂房结构严重破坏,经济损失约70亿卢布。从俄罗斯政府公布的“萨扬事故”原因技术调查报告披露情况看,8月17日8时13分,当2#机组降低出力进入不推荐的运行工作区域时,水轮机顶盖固定螺栓被拉断,在水压力作用下机组转动部分带着水轮机顶盖及上机架向上弹射,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暴露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机组运行中水轮机轴承振动幅值严重超标而未按规定“卸荷并停机”;在制造厂家文件和电站运行文件中均无保证检查紧固件状况的标准和紧固件的使用期限;在机房受淹、保护和控制回路电压消失时,导水机构不能自动关闭;中控室没有关闭进水口快速事故闸门的控制开关;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演练、应急通讯不能满足应急需求等。为深刻吸取“萨扬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我国水电站运行安全监督管理,结合“萨扬事故”暴露的问题和我国水电站运行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水电站安全管理。当前,我国水电建设快速发展,投运的水电站,尤其是高水头、大容量的水电机组越来越多,保障水电站运行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要高度重视水电站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各类制度规范,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水电站安全管理水平。(二)加强水电站风险管理。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风险管控体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对于已投入运行20年以上的水电站,业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专家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价,并将这项工作定期化、制度化,确保水电站安全风险始终可控在控。(三)加强水电机组调度管理。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与水电站的沟通联系,了解和掌握所调度范围水电机组随水头、出力变化的运行特性,优化水电机组的安全调度。在安排和调整水电机组运行方式时,应当考虑其运行限制条件,避免水电机组长时间在振动工况区运行,防止发生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四)加强水电站应急管理。重点完善全厂停电、水淹厂房等应急预案,加快应急指挥和信息平台建设,保障应急通信可靠,建立与电力监管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全员应急培训与教育,定期开展全员参与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水电站应急能力。(五)加强设备安全检查。对于单机容量50兆瓦以上的水电机组,特别是参与电网调频、调峰运行的水电机组,应当加强水轮机和发电机等设备的紧固件、预埋件和连接件的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要根据安全检查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程和工作标准,落实岗位责任,保证设备安全。(六)加强机组状态监测。大中型水电站应当安装机组在线监测装置。要重视并加强主要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监测,尤其要加强机组振动、摆度等运行参数的监测、记录和分析。对于机组振动、摆度突然增大超过标准的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和处理合格后,方可按规定程序恢复机组运行。(七)加强设备技术监督。结合设备消缺和检修对易产生疲劳损伤的重要设备部件(如水轮机顶盖紧固螺栓等)进行无损探伤。对已存在损伤的设备部件要加强技术监督,对已老化和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部件要及时进行更新。(八)加强机组稳定性测试。对大中型水电站机组各种运行工况进行稳定性测试,全面掌握机组的稳定特性,并将测试结果作为机组运行控制和自动发电控制(AGC)等系统运行参数设定的依据。水电站应当将经业主单位审核的机组稳定性测试结果报相关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对于新投产机组,应当由制造厂家根据水轮机模型试验给出初期运行工况范围和运行限制条件。(九)完善机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根据水电站的重要性及规模,考虑机组保护和控制装置采用“失电动作”规则的必要性,在机组的保护和控制回路电压消失时,相关保护和控制能够自动动作关闭导水机构。水电站设计有快速事故闸门的,应当在中控室能够进行人工紧急关闭。(十)加强自动控制设备软件管理。全面复核水电站使用的各类控制软件,确保控制指令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对机组的自动控制设备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时,应当根据改造方案的具体情况,邀请水电站原设计单位、设备系统原设计单位参加方案审核。(十一)加快制修订相关标准规范。设计单位应当协同相关标准制定和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现行水电机组及其引水发电系统、配套电力设备及控制设备的安全运行技术标准,编制水电站机电设备安全评价导则,修订大型水电机组、抽水蓄能机组的设计、制造和施工等相关技术标准。(十二)规范设计回访制度。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设计回访制度,在水电站投运后定期回访,协助、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解决存在的问题,改善设备系统的运行状况,不断提高机组安全运行水平。(十三)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电监会派出机构要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水电站运行安全管理。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本文标题:电监会关于吸取俄罗斯萨扬水电站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水电站监督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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