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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协议甲方:沈铁锦工集团通辽工程项目经理部乙方:沈铁锦工集团线桥工程公司机修分段甲方在增建通辽北站至建国线路所联络线工程西辽河特大桥施工,需进行安装电缆槽施工,现甲方将此任务委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施工内容:在既有桥北侧人行道外安装电缆槽,要求按照标准做电缆槽托架,使用喷漆钢板制作,尺寸规格为200mm×300mm,两桥头处要求伸入混凝土人行道板后再进入地下。二、施工地点:增建通辽北站至建国线路所联络线工程西辽河特大桥。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电源。2、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不符合要求和设计的施工行为,甲方有权更正和制止。3、负责提供施工的技术交底和质量要求。5、负责施工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出具完工证。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安装过程中施工质量和要求遵照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的技术交底和质量要求,如出现技术和质量问题,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自备基本施工设备。3、乙方自行安排防护员,负责线上防护,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五、结算方式:转账结算。施工完成后经甲、乙双方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甲方技术人员出完工证,进行结算。六、工程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后自行失效。施工中发生本协议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锦州铁路运输法庭仲裁解决。甲方:沈铁锦工集团通辽工程项目经理部甲方代表:乙方:沈铁锦工集团线桥工程公司机修分段乙方代表:2003年6月26日
本文标题:电缆槽安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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