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8-98主编单位: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北京关于发布《防波提设计与施工规范》的通知交基发[1998]217号由我部组织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等单位修订的《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298-98,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防波堤规范》(JTJ218-87)同时废止。本规范的管理和出版组织工作由部基建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日前言随着我国港口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和需要,1987年出版发行的《港口工程技术规范》,由于历时较长,需要进行补充和修订。本次规范的修订是在原《防波提规范》(JTJ218-87)基础上,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和吸收了近10多年来国内、外防波堤工程的设计、科研和施工经验,对原规范作了补充和修改。计算方法向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法转轨的过程中,进行了可靠度分析和校准工作,使本规范不仅安全可靠且便于操作。修订后的新规范内容充实、覆盖面较广,较充分地反映出我国在该项领域的技术水平,能较好地适应港口工程发展的需要。本规范的修订,主要依据国家标准《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8—92)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JTJ200—95)等。本规范的主要内容除包括常用的斜坡式和直立式防波堤的设计、施工有关规定外,还包括某些新型式的防波堤,并对其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作了规定。修订后的规范和原规范相比,设计计算部分全部改为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斜坡堤设计,增加了抛石潜堤、宽肩台斜坡堤、新型护面块体、斜坡堤前的海底冲刷与防护等。正砌方块和矩形沉箱直立堤设计增加了墙前有人工块体掩护的直立堤断面型式、直立堤堤前海底的冲刷与防护等;同时还增加了其它型式防波堤设计的有关内容。此外,规定了防波堤施工期波浪重现期标准的确定。施工部分增加了用土工布、爆炸排淤法加固软基、直立堤抛石基床采用爆夯等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针对不同情况,适当地调整了防波堤的施工精度和允许偏差。本规范共分8章、9个附录及条文说明。本规范由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向解释单位反映,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如有局部修订,其修订内容将在《水运工程标准与造价管理信息》上刊登。目次1总则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2符号3一般规定4斜坡堤设计4.1斜坡提断面尺度的确定4.2斜坡堤计算4.3斜坡堤构造4.4抛石潜堤设计5正砌方块和矩形沉箱直立堤设计5.1直立堤断面尺度的确定5.2直立堤计算5.3直立堤构造6其它型式防波堤设计6.1开孔消浪沉箱直立堤6.2座床式圆筒直立堤6.3桩式直立堤6.4透空式防波堤7斜坡堤施工7.1砂垫层与土工织物垫层7.2堤身抛填块石和方块7.3预制和安放护面决体7.4安放块石和砌石护面7.5斜坡提胸墙7.6竣工尺度8直立堤施工8.1基础施工8.2方块和沉箱的预制8.3方块和沉箱的安装8.4直立提上部结构8.5竣工尺度附录A常用护面块体形状尺寸图附录B护面块体的稳定重量、护面层厚度、人工块体个数和混凝土量计算图附录C坦波情况下斜坡堤护面块体稳定重量的确定附录D斜坡堤前的海底冲刷计算附录E削角直立堤波压力计算附录F明基床基肩和坡面块体稳定重量计算图附录G直立堤前的海底冲刷计算附录H开孔消浪沉箱波压力的计算附录J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使防波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达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以及确保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制订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海港工程中防波堤,包括抛石潜堤的设计与施工,其它承受波浪作用的水工建筑物可参照执行。1.0.3防波堤的平面布置、水位、波浪和波浪力,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总平面及工艺设计规范》(JTJ211)和《海港水文规范》(JTJ213)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术语肩台——斜坡堤坡面上的平台或称戗台。护面块体——斜坡堤护面的块石或人工块体。压载层——又称为反压台。坡脚处用以压载的棱体。水下棱体——支承护面及加强对坡脚防护的棱体。块体容许失稳率——计算水位上、下各一倍设计波高的护面范围内,允许被波浪打击移动和滚落的块体个数所占的百率。抛石潜堤——高潮时淹没,低潮时出水的抛石斜坡提。正砌方块直立堤——墙身由预制的混凝土方块逐层砌筑而成的重力式直立堤。沉箱直立堤——墙身由钢筋混凝土沉箱构成的重力式直立堤。开孔沉箱直立堤——外壁开孔,内设消浪室的沉箱直立堤。座床式圆筒直立堤——墙身由大直径圆筒置于抛石基床上的防波堤。透空式直立堤——堤身支撑在桩或墩上,下部透水的防波堤。桩式直立堤——由桩构成的直立式防波堤。堤头——防波堤的端部。堤根——防波堤与岸相接处。2.2符号A——护面层平均面积ao——栅栏板的长边B——堤身或堤底宽度bo——栅栏板的短边bc——消浪室的宽度C——块体形状系数D15——块石粒径分布曲线上与累积频率15%相对应的粒径D50——砂粒的中值粒径D85——块石粒径分布曲线上与累积频率85%相对应的粒径d——堤前水深d1——直立堤明基床顶面水深Eb——被动上压力标准值e——堤底合力作用点的偏心距f——摩擦系数的设计值G——自重力标准值g——重力加速度H——波高HR——反射波高HT——堤后传递波高Hmax——最大波高H1%——累积频率为1%的波高H5%。——累积频率为5%的波高H13%——累积频率为13%的波高,也称为有效波高h——护面层厚度hc——堤顶在计算水位以下的深度KD——快体稳定系数Kmd——与斜坡的m值和d/H值有关的系数Kt——传递波高系数K——波坦系数L——波长Lp——与谱峰周期几相应的波长MG——自重力标准值产生的稳定力矩MP——水平波浪力标准值产生的倾覆力矩Mu——波浪浮托力标准值产生的倾覆力矩ME——被动上压力标准值产生的稳定力矩m——坡度系数n——人工块体个数ND——潜堤护面块石的稳定系数n——块体容许失稳率n’——护面块体层数P——水平波浪力标准值Pu——波浪浮托力标准值P’——护面块体空隙率Ps——静水面处波浪压力强度标准值Pd——水底处波浪压力强度标准值Q——人工块体混凝土量Ru——波浪在斜坡上的爬高计算值Sb——块体材料重度与水重度的比值T——波浪的平均周期Tp——谱峰周期t——基床厚度t0——挡板的入水深度Umax——节点处最大波浪底流速度Ucr——底砂的起动流速V——人工块体的体积Vmax——堤前最大波浪底流速度W——护面块体的稳定重量W’——潜堤护面块石的稳定重量Wz——静水面以下深度大于0.7H时护面块体的稳定重量Xc——相对粗砂型冲刷剖面曲线的水平坐标值Xf——相对细砂型冲刷剖面曲线的水平坐标值Zc——相对粗砂型冲刷剖面曲线的垂直坐标值Zf——相对细砂型冲刷剖面曲线的垂直坐标值Zmc——相对粗砂型冲刷谷的最大深度Zmf——相对细砂型冲刷谷的最大深度α——斜坡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β——沙质海底冲刷形态的判别参数γ——水的重度γb——材料的重度γ0——结构重要性系数γp——水平波浪力分项系数γu——波浪浮托力分项系数△——沙粒的相对密度μ——开孔率ξ——堤底面合力作用点至后踵(波谷作用时为前趾)的距离σmax——基床项面的最大应力σmin——基床顶面的最小应力σ’max——地基表面的最大应力σ’min——地基表面的最小应力ω——沙粒的静水沉降速度3一般规定3.0.1防波堤的纵轴线由一段或几段直线组成,各段之间应以圆弧或折线相连接。防波堤纵轴线宜向港内拐折,避免堤轴线向港外拐折形成凹角,造成波能集中。如堤轴线必须向外拐折时,则两段堤轴线的外夹角不宜小于150°。3.0.2根据水深、波浪和地质条件的变化,应对防波堤进行分段,采用不同的断面尺度或不同的结构型式。对于防波堤的结构选型,应根据自然条件、材料来源、使用要求和施工条件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斜坡堤适用于地基较差和石料来源丰富的情况;正砌方块和矩型沉箱直立堤,适用于水深较深和地基较好的情况;当采用其它型式直立堤,如透空沉箱、圆筒式、桩式、透空式等时,应通过模型试验或专门论证。3.0.3抛筑防波堤的石料,应满足下列要求:(1)在水中浸透后的强度:对于护面块石和需要进行夯实的基床块石不应低于50MPa;对于垫层块石和不进行夯实的基床块石不应低于30MPa;(2)不成片状,无严重风化和裂纹。注:对堤心石和填料,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3.0.4防波堤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267)的规定选定抗冻等级。对于无抗冻要求的防波堤,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表3.0.4的规定。对于浆砌块石结构,其石料在水中浸透后的强度不应低于50MPa;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当有抗冻要求时不应低于M20;勾缝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20。3.0.5防波堤结构应进行模型试验验证,当有类似条件下的试验资料时,可不再进行试验。3.0.6沿防波堤纵轴线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永久观测点。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对防波堤的沉降、位移和倾斜应定期进行观测。有条件时,可进行波浪爬高和波浪力等原体观测。3.0.7对于施工过程中未成型的防波堤堤段,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采取必要的防浪措施。4斜坡堤设计4.1斜坡堤断面尺度的确定4.1.1斜坡堤的主要断面型式如下:4.1.1.1当护面采用抛填块石,安放块石或混凝土人工块体时,断面的一般型式如图《4.1.1a)所示,港外侧宜设置水下抛石棱体以支承护面,对地基较好的情况,也可不设置抛石棱体。4.1.1.2当水上部分的护面采用干砌块石、干砌条石或浆砌块石时,断面的一般型式如图4.1.1b)所示,在施工水位附近设置肩台,用以支承水上的护面,肩台部分可安放大块石或混凝土方块。4.1.1.3当施工时期波浪经常较大、石料缺乏,且有足够起重能力时,可采用抛填块体的断面,如图4.1.1C)所示。4.1.1.4当堤项作通道或堤内兼作码头时,宜在堤顶设置胸墙,如图4.1.1d)所示。胸墙的型式有L型、反L型和弧型等。4.1.1.5当石料来源丰富,利用块石作护坡,且采用防上推进法施工时,可采用宽肩台抛石斜坡堤;如图4.1.1e)所示。注:当护面块体采用规则安放如四脚空心方块、栅栏板等型式时,应设置抛石或方块水下棱体。4.1.2斜坡堤的堤顶高程应符合下列规定:(l)对允许少量越浪的斜坡堤,宜定在设计高水位以上不小于0.6~0.7倍设计波高值处;(2)对基本木越浪的斜坡堤,宜定在设计高水位以上不小1.0倍设计波高值处;(3)对宽肩台抛石斜坡堤,宜按基本不越浪确定;(4)对设胸墙的斜坡堤,胸墙的顶高程宜定在设计高水位以上1.0~1.25信设计波高值处。当堤顶不兼作通道时,胸墙的顶高程可适当降低。注:①本章中的设计波高,除特别注明者外均按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水文规范》确定;②对块石护面的堤顶高程可取条文中的较高值,对人工块体护面可取较低值;③对防护要求较高的斜坡堤,宜按波浪爬高计算确定其堤顶高程。4.1.3斜坡堤的堤顶宽度,可取1.10~1.25倍设计波高值,且在构造上至少应能安放两排或随机安放3块人工块体。对采用陆上推进法施工的斜坡堤,尚应考虑施工机械对顶宽的要求。4.1.4对港外侧设置水下抛石棱体的断面,棱体的顶面高程宜定在设计低水位以下约1.0倍设计波高值处;棱体的项面宽度不宜小于20m;棱体的厚度不宜小于1.0m。4.1.5对设置肩台的断面,肩台宽度不宜小于2m,肩台顶高程应根据施工条件确定。4.1.6对抛填块体的断面,堤身在设计高水位处的宽度不宜小于3倍设计波高值。4.1.7对堤顶设置L型胸墙或反L型胸墙的断面,其坡顶高程和坡肩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胸墙前斜坡护面为块石或单层块体时(图4.1.1)),其坡顶
本文标题: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16202 .html